床位统一调配管理规定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9 21:36:3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床位统一调配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医院床位管理及合理使用,满足患者住院需求,提高床位使用率,制定本规定。

二、所有科室及病区的床位由医院统一管理,床位管理中心负责床位调配及住院患者床位安置,各科室只有床位的使用权。

三、除医院统一设置的单间或双人间病房外,各病区不得擅自将多人间改为单人间使用,陪床家属不得占用床位。

四、医师开具患者住院证后,首先到医院床位管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安排入住床位。

五、床位管理中心优先安排患者入住与其所患疾病相应的专业科室所在病区。如果病区床位已满,按照学科相近、病区位置相邻及避免交叉感染的原则进行安置。

六、为保证医疗安全,重症患者必须安排在本专业医师办公地点所在病区,轻症患者可跨病区收治。

七、为保证急症患者的救治,发生急症较多的专业科室所在病区设置1-2张急症床位,以保证急症患者及时入院。无重症患者时,可收治轻症患者,一旦有急症患者需入院,即将轻症患者转出。

八、急诊入院患者,由急诊科直接联系相应病区,安排患者住院。专业病区无床位,调配收住相近专业科室所在病

1

区,如非急症手术或立即进行专业抢救的患者,可暂时在急诊科留观,并请相关专业医师会诊。

九、急诊科、小儿内科、产科、妇科专业,其专业特殊性不纳入住院床位统一管理。

十、为保证患者安全及床位使用信息准确,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挂床收/住病人。

十一、原则上各病区不得加床收治患者。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伤事件或患者病情确实需要等特殊情况,经床位管理中心、医务部及主管院领导批准,可临时加床,但要保证为正式住院床铺,较重患者能连接电源、氧气及负压吸引等抢救设施。

十二、各科室及病区应积极配合床位管理中心,保证患者及时入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