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煤筒仓安全监测及防爆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4 1:55:1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储煤筒仓安全监测及防爆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 1 页 共 4 页

仅供参考[整理]

储煤筒仓安全监测及防爆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一、为保障储煤筒仓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程,要求运行人员遵照执行。

二、保持筒仓的储煤和卸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调度人员要轮流均衡地使用各个筒仓;使筒仓内存煤不超过(15天),以防止存煤时间太长,因筒仓内部过热而引起储煤自燃或可燃气体(瓦斯)浓度超限发生爆炸事故。

三、筒仓安全保护装置应设立专职负责人;

建立工作日记,逐日记录筒仓监测装置各探头参数值,该项工作可由上位机(研华610工控机)运行的全中文组态软件(如世纪星,组态王)来完成。如发生报警信号应及时至现场核

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设备如有故障,及时申报,采取维修或更换等措施,使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的运行状态。濮阳市华能疏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四、设备定期检查和校验

储煤筒仓安全监测装置的检测元件(探头及变送器)、二次仪表和数据采集系统(SCADA,DCS)应定期检查和校验,一年至少一次。平时应存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当现役使用的探头/变送器、二次仪表和模块返厂进行年度测试时,由备品备件顶替使用。

五、配备标准气体(如丙烷)。

定期(三个月或陆个月)现场标定检查可燃气体(瓦斯)监测系统;或者可燃气体报警器出现频繁报警时,在现场安全的条件下,现场标定检查该系统。

六、可燃气体(瓦斯)的报警处理

第 2 页 共 4 页

仅供参考[整理]

可燃气体(瓦斯)的测量范围是:0--100LEL%,25LEL%为初报警,40LEL%为高报警。确认没有误报(探头及变送器正常)而瓦斯浓度偏高时,必须采取措施:手动开起仓顶的除尘器!没有故障报警联所时,必须由输煤程控系统操作。

七、一氧化碳气体的报警处理、

一氧化碳气体的测量范围是:0--100LEL%,25LEL%为初报警,40LEL%为高报警。确认没有误报(探头及变送器正常)而CO浓度偏高时,手动开起仓顶的风机或除尘器使其通风。没有故障报警联所时,必须由输煤程控系统操作。

八、储煤筒仓着火报警处理

8.1储煤筒仓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报警并确认着火时,停止储煤,紧急卸煤;并在筒仓煤出口处对煤流喷水降温,确保卸煤皮带和其他设备的安全。

8.2在仓顶撒干粉灭火剂、泡沫灭火剂,或大量注入惰性气体,消灭火源。

8.3如筒仓内的温度值偏高时,应密切注意,并优先卸掉该仓的存煤。

8.4切记:如果筒仓内发生大量烟雾,说明筒仓内存煤燃烧(明火燃烧或阴燃),

不得开启通风机,以防止助燃。

第 3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