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教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6:39:5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二)法的价值:又称法律价值,是指法作为客体对满足人(主体)的需要的积极意义。 二、法的价值的属性 三、法的价值体系

法律具有那些价值,学界并无统一标准。按照多数人的观点,我们把法的基本价值归纳为秩序、自由、平等、效率、正义等方面。

第二节 法的秩序价值

一、秩序的含义

二、秩序对人类的价值意义 1.秩序是人类生存的基础 2.秩序也是人类发展的要求 三、法与秩序

一)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最基本价值) 二)法律对秩序的创设和维护

第二节 法的自由价值

一、自由的含义 (一)自由的词源 (二)哲学上的自由 (三)法律上的自由

二、自由对于人类的价值意义 三、法与自由

一)法律应以自由为目的,自由是法的最高价值之一 1.法律规范系为确认和保障自由而设立; 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系为实现自由而设立; 3.法律的制订和实施应以自由为出发点和归宿。 二)自由需要法律的保障

1.用法律保障自由是保证自由免受侵犯的需要; 2.用法律保障自由是保证自由不被滥用的需要;

3.保障自由是宪法的使命,是其他法律法规的重要追求。 三)法对自由的保障

1.法律把自由意志转化为自由权利 2.法律确定自由的范围 3.法律保证自由的实现 四 )法对自由的限制 1.法限制自由的原则 2.法限制自由的根据 3.法对自由的合理限制

第三节 法的平等价值

一、平等的含义

二、平等对人类的价值意义 1.平等是人的基本需要;

2.平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重要目标 三、法与平等

一)平等是法律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

1.平等指导着法律对权利、义务的公正分配; 2.平等引导着法律的进步;

3.法律把对平等的确认、实现和维护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 二)法律是平等的保障

1.法律为平等设定了标准,为平等提供了依据; 2.法律为平等设定了措施,以保证平等得以实现;

3.法律为平等提供了救济,凡破坏平等的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四节 法的正义价值

一、正义的含义 二、正义的形态 三、法与正义

一)正义是法律的先导

1.正义是法律的理念(立法、执法、守法) 2.正义是衡量法律优劣的尺度和标准 3.正义推动了法律的进化 二)通过法律实现正义

1.分配权利义务以确立正义 2.惩罚违法犯罪以保障正义 3.补偿受害损失以恢复正义

第五节 法的效益价值

一、效益的含义

二、效益对人类的价值意义 三、法律的效益价值

一)法的效益价值包括资源利用上的效益价值与资源分配上的效益价值 二)法的效益价值包括经济效益价值和社会效益价值 四、法对效益的意义 1.达到实际效果的优化 2.减少社会代价

3.确保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

二、教学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本章的教学重点在于对法律价值概念以及各法律价值的含义、意义进行分析解读。难点在于法律价值本身非常抽象,因此,应当多结合现实的价值评断与实例进行讲解。

三、作业

思考现实当中法律价值对法的指导意义,下节课进行讨论。

四、参考资料

《法理学》卓泽渊,法律出版社2001 《论现代法的精神》周凤举,群众出版社1999 《法的真善美》吕世伦,法律出版社2004

五、教学后记

第四章 法的功能和作用

一、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法的功能和作用的概念

一、法的功能的含义 二、法的作用的含义

三、法的价值、法的功能、法的作用的关系

第二节 法的规范功能

一、指引功能 二、评价功能 三、预测功能 四、强制功能 五、教育功能

第三节 法的社会作用

一、法的经济作用 二、法的政治作用 三、法的文化作用

四、法的社会公共事务作用

第四节 正确认识法的功能和作用

一、反对法律无用论

1.完全否认法的功能和作用

2.对法的功能和作用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

3.基于法律实践和理想之间的差距或背离,而对法律产生失望 二、反对法律万能论 法的作用的局限:

1.法仅仅是众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

2.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法仅能涉及人的行为,而不能涉及人的思想

3.法的稳定性、抽象性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的矛盾也使法的作用受到一定的限度 4.利益相互冲突,法律不能保护所有利益

5.在实施法律所需要的人员条件、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不可能充分发

挥作用

6.法律救济程序启动的被动性也可能导致法的作用不能发挥 7.在一定时期内,法律难以扭转社会中的惯常行为模式

二、教学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本章的教学重点在于正确认识法的功能与作用,并不存在明显的教学难点。

三、作业

法的功能与作用有什么区别?如何在现实中正确认识法的功能与作用?

四、参考资料

《法理学》葛洪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现代法理学》赵震江、付子堂,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法理要论》张恒山,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五、教学后记

第二编 法演进论(法发展论) 第五章 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法的起源的各种观点

一、法先于人类社会产生

有部分学者认为,法律从来就有,法律先于人类社会存在。 二、法与人类社会同时产生

部分学者认为,法律与人类社会共始终。无社会便无法律,无法律之社会便不成其为社会。 三、法后于人类社会产生

大部分学者认为法律在人类社会中有一个发生过程。但关于法律发生的时限,又有两种观点:

第二节 法律产生的原因和过程

一、法律产生的原因 二、法律产生的过程 三、法律产生的标志 四、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 五、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第三节 法的发展的历史类型

一、奴隶制法

(一)奴隶制法的本质 (二)奴隶制法的特征

二、封建制法

(一)封建制法的本质 (二)封建制法特征 三、资本主义法

(一)资本主义法的产生

(二)资本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 (三)资本主义法制 (四)资本主义法系 1.法系的概念

法系是指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律所做的分类。通常把形式上具有一定特点的、属于同一历史传统的若干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划入同一类别。 2.法系的划分 3.民法法系 4.普通法系

5.两大法系的区别 1)法律思维方式不同 2)法的渊源不同 3)法的分类不同 4)诉讼程序不同

5)是否进行法典编撰不同

6)法院体系、法律概念、法律适用技术、法律观念等方面也有差别。 四、社会主义法

(一)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1.社会主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2.新中国法产生的历史特点 (二)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 1.本质 2.特征

1)人民性 2)民主性 3)科学性 4)社会性

第四节 法的未来

一、法律会消亡吗? 二、法的未来发展趋势

1.法治代替人治是法的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 2.法律体系结构和具体的法律制度及原则的变化 3.法律精神和观念的变化

二、教学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本章的教学重点在于对法的历史演进类型以及规律进行分析总结。难点在于本章涉及内容相当庞杂,且需要较多的法史学和历史学方面的知识,故应当多补充相关知识。

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