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1 22:39:0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附件5: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

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4.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5.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6.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7.学习计划(外文) 8.国外导师简历

9.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10.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11.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由受理单位统一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三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二、申请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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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机构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机构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如确实需在受理机构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机构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word电子版)请各单位发送至liuyihong@xmu.edu.cn。 单位推荐意见无固定模板。意见不超过400字,主要包括:被推荐人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等。

请各单位按攻博、联培两个类别分别建立文档,按推荐顺序分别出具每名学生的单位推荐意见。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的国内学校,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提供参考样表,见附件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4.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联合培养博士生国内导师应提交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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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导师推荐信请用具有各学院抬头的专用信纸撰写,并须由导师签字并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各学院(研究院)将推荐信分别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liuyihong@xmu.edu.cn。一份推荐信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请以学生的姓名命名该文件。

5. 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正式入学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入学通知由外方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邀请信由国外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以下条件除外: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人员)。

(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必须包含以下所有信息,缺一不可!!)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18年6月,同时不晚于2019年3月31日);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和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无需包含此项);

g.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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