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敏:职业教育法治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3 15:44:0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二)优化配置资源

按照法律规定,学习借鉴世界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高水平职业学校人事、财务、资产、后勤等管理的经验,通过制定职业学校的人力资源与资产管理章法,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使资财能够发挥最大效益,这是我国职业学校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三)规范制约权力

绝对的权力绝对会导致腐败,这是铁定的事实。不受规范和约束的权力,随时可能会膨胀超越其规定的边界,形成滥用。因此,要正确处理权力和权利的关系,保证权力得到正确合理行使,就应该对权力加以规范、制约和监督。理论上职业学校作为公务法人,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例如校内机构设置权、制定规章制度权、人事任免权、教学组织权、学生违纪惩处权、对外合作经营权等,如果不对这许许多多的权力进行规范和约束,就有可能侵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危害学校的秩序和安全,危害学校事业的发展。法治建设的核心就是要规范职业学校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法治建设,首先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以此确定职业学校内部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职业学校要成为高品质的学校,必须体现人文关怀,尊重和保护师生的权利。从培养具有完全人格的高技能、高素质人才这一崇高的使命出发,切实尊重保护广大师生尤其是学生这一相对处于弱势群体的权利,给他们应有的公正待遇和公正评价,给他们的权利保护以救济渠道,就是在他们年轻纯真的心灵里种下正义的种子,就等于给学生最直接最生动有效的法治教育。高效法治建设,要把保护师生权利突出出来。

(五)将“法治”和“德治”紧密结合

法律作为一种刚性的社会规范,以其权威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是“他律”。道德则是靠人们内心的信念,自觉性的自我约束和社会舆论使然发挥作用,是“自律”。因此,在依法治校的同时,必须也必然要坚持以德治校,努力创造一个外部管理和自我约束诸要素和谐互动的、“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的管理模式。职业学校应当在学校规章制度中明确德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从制度上使德育工作得到保障。只有刻意的强制的约束变成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职校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