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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集团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神东〔2014〕20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运行管理,不断提高神东煤炭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水平;保证机电设备可靠、高效运行,降低故障影响时间。特制定本办法,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矿井、洗选加工中心、开拓准备中心、生产服务中心、设备维修中心、外委专业化服务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安监局主要职责:负责设备操作规程的议决。 第四条 机电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机电设备的管理方针、政策、
法规、条例和规定,制定公司设备运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
(二) 负责新设备操作规程的议决、执行情况的抽查。 (三) 协调解决生产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 (四) 组织机电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检查、评比。
(五) 负责外委机电专业化服务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 (六) 签审标准化检修、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实施标准及升级改造方
案,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参与预防检修项目的议决。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机电设备的管理方针、政策、
法规、条例和规定,参与制定公司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和办法,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二) 负责各矿井、洗选加工中心、生产服务中心、开拓准备中心、
设备维修中心、供电中心和外委专业化服务等单位生产及辅助运输设备运行管理。
(三) 检查机电设备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编制新设备及升级改造设
备操作规程。
(四) 负责机电设备运行月度检查、考核,分析、总结运行情况,
并报备机电管理部。
(五) 组织、协调突发机电设备故障的应急抢修。
(六) 制定标准化检修和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实施标准及升级改造
方案,检查、考核。
(七) 参与预防检修项目的议审。
(八) 负责各单位生产机电设备精密诊断工作。
第六条 各矿井、洗选加工中心、开拓准备中心、生产服务中心和设备维修中心主要职责:
(一) 编制本单位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二) 负责机电设备现场运行管理,提报常用备件计划。 (三) 分析设备存在问题,上报周、月预防检修计划,参与预防检
修项目的议决。
(四) 负责设备操作规程的培训。
(五) 定期对二级单位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 管理、检查、考核外委机电专业化服务单位。 (七) 维护、实施标准化检修系统和工作。
第三章 机电设备日常检修管理
第七条 各机电设备每天检修不得低于规定时间:
(一) 矿井采掘机电设备4小时。 (二) 主运输、洗选机电设备3小时。 (三) 外运装车机电设备1小时。
第八条 日常检修所需工器具、材料必须在停机前储备在现场,严格控制检修时间。检修超时达到机电设备故障规定时间,按照故障追查。
第九条 使用蓄电池、原电池(一次性)的电气设备,严格按照电池使用要求进行保养维护、更换,确保供电可靠性。
第四章 润滑管理
第十条 井下油脂存放:
(一) 油脂要存放在符合规定的地点,有防尘防潮措施,按规定配
备消防器材。各种油脂必须按型号进行摆放,并标识清楚。
(二) 油桶放油口的密封、盖可靠,防止煤尘和水进入。
第十一条 加(注)油:
(一) 使用单位按照设备润滑图表要求进行润滑, 并做好记录。 (二) 使用单位采用小桶直接加油,避免二次倒装。对每个型号的
油脂要使用专用器具,严禁混装混用;加油时,应将设备加注油口擦试干净,加油器具用完后妥善存放,并保证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