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最新)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9 10:19:2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X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抓好我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体目标,确保在X年建成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X农村公路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奋斗目标,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农村公路资金渠道、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体制机制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提升农村公路的管养水平、安全条件和路域环境,为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基本实现交通现代化、全面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从X年起力争每年建成“四好农村路”示范线路100公里,建成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将农村公路建设与我区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带动我区产业经济发展。到X年,全区要形成以国、省、县道为骨架、以乡道为支线、以村道为脉络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实现与国

省干线公路以及城市道路的有效对接互通,通过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和路网状况的显著改善,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全面改善,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养护体系全面建立,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提高“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在农村公路中的比重,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径,为我区广大群众致富奔小康提供坚强的交通支撑。

三、工作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切实发挥交通先行官作用(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使农村公路建设与优化城镇布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继续实施县、乡、村道的升级改造工程,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完成乡道以上行政等级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同时,有序推进农村公路改造、延伸和联网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先行官作用,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2.坚持公路技术标准。新改建农村公路要求满足《X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技术指南》标准。县乡道公路宜采用双车道标准,县道公路路面宽度原则上确保不低于6.5米,乡道公路路面宽度原则上确保不低于5.5米,村道公路路面宽度原则上确保不低于4.5米,并按相关规定设置错车道。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村道局部路段,经技术安全论证,可适当降低技术指标,同时完善相关设施,确保安

全。按照保障畅通的要求,同步建设排水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改造危桥,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

3.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和建设市场。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区交通局质监站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重点加强对桥隧和高边坡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新改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工程实体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做到权责一致,规范运行(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安监局、区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构建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与机制。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区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农村公路相应的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本区域内乡、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2.完善区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到X年,区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

3.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充分发挥我区道路交管办作用,大力推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到X年,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4.落实源头运输管理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源头治超治违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责任。矿山企业源头监管由区安监局负责,河道采集砂石运输源头监管由区水务局负责,农用机具运输源头监管由区农业局负责,公交、出租、班线客运安全源头监管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景区内旅游及旅游专线客运安全源头监管由区文化旅游体育和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X村客运安全源头监管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5.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X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做到专群结合,有路必养(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