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9 23:26:2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兰州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教师开展基于在线课程的多元化教学模式改革,不断加强在线课程建设和规范在线课程教学管理,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和《信息技术学习、教育和培训 在线课程》国家标准(GB/T36642-2018)等,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在线课程,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assive Online Open Courses,简称MOOC),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s,简称SPOC)及其他形式的在线课程。MOOC是指采用完全在线教学模式开设在线课程。SPOC是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开设在线课程,即把传统教学方式的优势和在线教学的优势结合起来的教学模式。

第三条 学校鼓励课程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示范性强、适合网络传播与学习的传统优质课程和近年来建设成效显著、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建设成为在线课程,并在学校指定的

在线课程平台运行,提升我校基于在线课程的多元化教学模式改革,推动我校优质教育资源服务社会。

第四条 学校积极引进校外优质在线课程资源。通过综合考查引进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遴选一批国内外优质在线课程供校内师生使用学习。

第五条 学校鼓励全体教师充分利用我校建设的在线课程和引进的国内外优质在线课程资源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翻转课堂等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式、合作式、探究式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第六条 教务处负责开展在线课程规划、设计、建设、制作、运行、日常管理及混合式教学的培训工作。

第二章 课程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学校优先支持有良好教学基础和效果的课程,鼓励能代表我校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水平、代表我校先进教育教学理念与教育教学水平、能够展现一流大学师资水平与教学效果、在业界影响广泛的课程优先建设成为在线课程。在线课程主要定位于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中适合网络传播和线上教学的优质课程。

第八条 申请在线课程建设的课程,教学内容必须导向正确,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将思想政治工作和价值引领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适合网络传播,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学校大力推进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在线课程资源。

第九条 在线课程必须有课程的整体教学设计,以知识点为基础组织教学环节。课程内容要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和针对性等特征。

第十条 在线课程应符合在线课程国家标准,课程资源应包括按照知识点提供的视频、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试题库、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等。

第十一条 鼓励教师开展题库建设,用于作业布置和在线考试。试题应包括判断、选择等客观题,包含适当比例的主观题,注重考查学习者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

第十二条 学校每年以立项形式开展在线课程建设工作。依托学院做好优质课程梳理和课程的建设规划,分批分期进行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建设与上线。立项建设课程将采取申报、评审相结合的形式产生。学校优先组织校级优秀在线课程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在线课程项目。

第十三条 在线课程均需有课程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专任教师,工作认真负责,教学经验丰富。总人数3人以下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授课比例一般不少于总课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