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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13至2014年度工会积极分子
活 动 方 案
(讨论稿)
根据《 》文件要求,为推动工会工作科学发展,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会员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工会干部和广大会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为共建和谐幼专、促进铜仁幼儿师专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表彰工会工作成绩显著的积极分子活动方案,评选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碧云
副组长:龚 键、谢菊花
成 员:申修权、田茂标、张宗强、梅世泉、李琴桥、常伟苹、田景先、吕 博、徐礼群、张延萍、牟兰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宣传及评比表彰等工作,杨碧云兼办公室主任,谢菊花负责具体工作。
二、评选名称及名额:工会积极分子10名。
三、评选范围:在校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全体工会会员。(学校副县级及以上领导不列入被评选对象)
四、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认真参加政治理论、业务技术学习,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主人翁责任感强,爱岗敬业,能较好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2、遵守《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工会和工会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骨干作用。
3、积极完成工会交办的任务,热情为职工服务,团结互助,作风正派,能够成为教职工的知心朋友并受到教职工的拥护和爱戴。
4、关心工会建设,积极为工会建设献计献策有突出贡献。
5、2013至2014年度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会安排的各种任务达3次以上者方可参加评选;无故不参加工会组织的活动或未完成工会安排的工作任务1次以上的不参与评选。
五、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积极推荐。一是由工会小组长召开小组会议,进行民主推荐;二是由工会委员个人推荐。推荐表于6月5日前交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六楼工会办公室)。
2、组织初审。6月上旬,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推荐情况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统计公示后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选。
3、投票评选。6月中旬,召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会
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4、报审公示。6月中旬,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将评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审核确定工会积极分子名单并进行公示。
5、表彰奖励。9月上旬,对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评选活动要求
1、推荐要民主公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评选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2、推荐表要求字迹清楚、事迹真实、数据准确、文字精练。
3、推荐名额:工会小组会员人数10人以下的推荐1名,11至20人的推荐2名,21人至30人的推荐3名,31人以上的推荐4名;工会委员会委员每人可推荐1名。
附:1、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2、2013至2014年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名额分配表
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