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12:18:5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
7、 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的测量资料、控制桩橛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测量、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固桩情况进行审查;
8、 对重点工程部位的中线、水平控制进行审查;
9、 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一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业主备查。
二、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 对所有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要派监理人员跟踪监理,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2、 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好监理记录;
3、 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
5、 对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的工程加强检查;
6、 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质量评定自检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7、 对施工单位的测试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验,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
8、 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木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9、 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
10、 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业主; 三、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
2、 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审查施工单位提出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
3、 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度向业主报告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四、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 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月、季度计量报表,认真核对其工程数量,不超计、不漏计,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签证;
2、 保证支付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3、 建立计量支付签证台帐,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 4、 按业主授权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审核设计变更。 五、施工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1、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2、 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报告; 3、 组织工程的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第三节 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 拟订本建设工程合同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的拟订、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
二、 协助业主拟订本工程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合同的商谈; 三、 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四、 协助业主处理与工程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有争议的事宜。
第四节 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竣工或部分竣工后,一旦签发交接证书即进入保修阶段监理,监理工程师主要工作为负责组织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督促承建商回访,监督保修直到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保修期内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一、 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二、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监督该方案尽快实施。
三、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四、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缺陷或虽出现质量缺陷但经过上述的程序处理后未发现新的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在保修期结束后及时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证书给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五、 保修责任解除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签发退还剩余保留金的或保函的证明文件。
六、 保修阶段的资料整理存档工作。
第五节 监理工作的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在满足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力求工程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工期控制目标:按各施工合同要求的日期控制各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封顶;
按各单位工程合同要求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控制目标
工作质量目标:客户满意率98%; 建设单位投诉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 合同履行率达到100%。
第四章 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
第一节:监理组织机构
为保 工程监理工作质量,我们组建如下监理班子,具体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土 建
总监理工程师: 电 气 专 业 给排水 消 防 专 业 资 料 专 业 文 档管 理
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工作需要,在征求业主方意见的前提下,对班子成员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二节 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一、 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直接对监理单位负责,按照监理委托合同中业主所授予的权限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须隐含的权力履行其职责。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
(二) 主持制订项目监理方案、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细则;
(三) 组织全面实施监理方案及监理细则,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工作;
(四) 组织、检查、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监理机构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
(五) 审核分包单位资质,签署审核意见;
(六) 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重要文件;
(七) 审核并签署承包商提交的重要申请、计量支付证明文件和竣工结算;
(八) 审查、处理工程变更事宜,签署工程变更指令; (九)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十) 主持开工预备会议及工程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