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完整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 7:06: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总 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装饰工程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3 管理职责 3.1工程部主管部门

3.1.1 负责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3.1.2 负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的编制和安全交底工作; 3.1.3 负责各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初步审核;

3.1.4 负责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3.2合同主管部门

3.2.1 负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查; 3.2.2 负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审核; 3.2.3 负责监督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的签订。 3.3 经营管理

3.3.1 负责施工总体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图纸的审核,保障安全设备、设施设计符合国家安全相关规范;

3.3.2 负责做好项目安全设备、设施变更、签证的审核,严禁变更或签证偏离国家规范和标准。

3.4 财务部管理职责

3.4.1 负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费用的提取;

3.4.2 负责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支付,以及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的最终落实。

3.5 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3.5.1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

3.5.2 做好施工单位资质和管理机构、施工方案等的审查和备案; 3.5.3 做好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3.5.4 施工材料和机械安全、质量的检验; 3.5.5 积极配合公司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处理。 3.6 施工单位职责

3.6.1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落实;

。项目开工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 3.6.4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3.6.5 施工单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宣传、培训,遵守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和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实施现场监督管理

3.6.6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和考核,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建立本单位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3.6.7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和部署;

3.6.8 根据公司安全交底内容做好施工区域危险源的识别,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严格执行;

3.6.9成立应急管理机构,编制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配置相应的应急物资,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3.6.10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本公司和自治区防暴维稳相关要求落实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3.6.11现场材料和工器具以及施工机械必须定置、定点存放,不得阻碍消防施工场地消防通道。

3.6.10及时、如实的向监理单位和公司上报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处理严格遵守“四不放过”原则。

4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在招标时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以及工期等设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资金,并监督施工单位使用。

4.1 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项目,提取合同金额的1.5%(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经费。该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4.2 公司承揽的总承包项目,在分包项目上必须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金额,并做到专款专用。

4.3 公司承揽的总承包项目,在分包施工合同中应明确预留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预留金不影响施工单位(分包)的安全文明施工投入。

安全文明施工预留标准:

合同价款在500万元及以下的,预留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3%; 合同价款在500~1000万元的,预留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2.5%; 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预留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2%。

4.4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受到考核而拒绝缴纳的,按考核金额的2-5倍数额,扣罚责任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4.5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和影响程度,扣罚责任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4.6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被全部扣罚,须按剩余工程价款补扣保证金,且该单位在两年时间内不得再承揽公司的工程项目。

5 安全文明组织管理

5.1 建立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

5.2 项目部和施工管理办公室必须按统一的规格标准,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各自的安全责任,责任的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3 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5.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标卡,标卡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制作,标卡上应有个人照片、姓名、职务、所属单位等以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达到切实有效的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5.5 项目施工班组的工人,一律实行挂牌作业,进出工地必须出示项目的工作牌,树立班组工人在该工程施工中的良好形象。

5.6 项目施工人员应配备复核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均应在合格的供应商采购,并指导施工人员正确穿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