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21:19: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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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我考核,并按安全检查的标准进行自查自纠,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对自我考核的结果,利用每个月的安全生产例会进行讲评,对做的好的部门、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未尽职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奖罚标准参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章节和《安全生产奖罚细则》(试行)相关条款,并结合项目实际由安全领导组研究决定。
二、 项目部每月对各工区(施工队)进行一次考核,由项目部组织所属工区(施工队)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参加。考核的标准按相关标准和公司有关考核办法中有关项目进行结合评定。评定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另排出名次,对第一名予以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施工单位予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给予一定程度的经济制裁。
三、 对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及对在本项目安全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四、 在考核周期内,如发生多人或重伤以上伤亡事故或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其它事故时,该工区(施工队)只参加考核,不排名次,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 对未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或因违规、违纪、工作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各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业绩有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奖罚的具体标准参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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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对项目部所属(含各工区、施工队)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下列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查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项目部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不听从合理意见、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工作马虎,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工作、擅离岗位、对工作漫不经心的;
8、擅自开启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的; 9、不服从指挥、不听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单项作业组织严重错误的; 11、不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严重失职的。 七、 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1、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司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以建立一种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 “一岗双责(既对分管面负责,又对分管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原则。
3、否决内容:公司全方位目标考核后所授予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各种先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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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称号和物质奖励(兑现)等。
4、否决对象:符合否决条件的班组、责任人在本年度无安全责任事故时本应获得的先进荣誉称号及物质奖励(兑现)等。
5、否决条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一票否决:
①发生一次及其以上死亡、重伤事故或由于人为原因造成一次经济损失超过3万元的;
②没有完成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
6、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并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严格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八、对各项安全管理全面达标,并且全面做到以下几点的予以奖励。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上级文件精神。
2、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关心、支持安全部门的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
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并逐级落实到位。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安全措施经费满足需要。 5、劳务队伍的录用、管理及使用符合要求,并签定和落实了安全生产合同(协议)。
6、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实现年度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指标。 7、上级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工地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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