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8 14:43: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利。 (本条内容已移至修改后规则第三百七十二条)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三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需要进行医学鉴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而侦查机关定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必要时没有鉴定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进行鉴定;必要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进行或者由人民检时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进行鉴定或者由人民检察院送交有鉴定资格的医学机构进行。 察院送交有鉴定资格的人进行。 人民检察院自行对犯罪嫌疑人或者人民检察院自行进行鉴定的,可以商请侦被害人进行医学鉴定的,可以商请公安查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可以聘请有鉴定资格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还可以聘请医学的人参加。 机构或者专门鉴定机构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参加。 第二百五十五条 在审查起诉中,第三百六十七条 在审查起诉中,发现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患精神病可能的,人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民检察院应民检察院应当依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当依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 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以定。 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以犯罪嫌犯罪嫌疑人有患精神病可能而申请对犯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而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罪嫌疑人进行鉴定的,人民检察院也可鉴定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依照本规则的有关以依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进行鉴定,并由申请方承担鉴定费用。 方承担。 第二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鉴第三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鉴定意定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见有疑问的,可以询问鉴定人并制作笔录附卷,专门知识的人或者鉴定机构,对案件中也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的人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新鉴定。 审查起诉部门对审查起诉案件中涉或者重新鉴定。 公诉部门对审查起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技术及专门技术问题的证据材料需要进行审问题的证据材料需要进行审查的,可以送交检查的,可以送交检察技术人员或者其他察技术人员或者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审查,审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审查。检察技术人查后应当出具审查意见。 员或者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审查后应当出具审查意见。 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
第三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
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应当要求公安验、复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人机关复验、复查,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参加;也可以自行复验、复参加;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商请公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聘请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聘请专专门技术人员参加。 门技术人员参加。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物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物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也可以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的人员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人员和并制作笔录,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进行技术鉴定。 第二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证料、电子数据进行技术鉴定。 第三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证人证人证言笔录存在疑问或者认为对证人的言笔录存在疑问或者认为对证人的询问不具体询问不具体或者有遗漏的,可以对证人或者有遗漏的,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笔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 录附卷。 第三百七十二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询问被害人、证人、鉴定人时,应当分别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应当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 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地点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百七十四条 对于随案移送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或者人民检察院调取的录音、录像,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相关的录音、录像;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必要时可以审查全部录音、录像。
第二百六十条 审查起诉部门经审第三百七十五条 公诉部门经审查认为查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参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十照本规则第五章第二节的规定移送审查章的规定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 逮捕部门办理。 第二百六十一条 办案人员对案件第三百七十六条 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进行审查后,应当制作案件审查意见书,审查后,应当制作案件审查报告,提出起诉或者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经审查起诉部门见,经公诉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或者检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察委员会决定。 会决定。 办案人员认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检察长承办的审查起诉案件,除本议的,可以在审查报告或者量刑建议书中提出规则规定应当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量刑的意见,一并报请决定。 以外,可以直接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长承办的审查起诉案件,除本规则规定应当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以外,可以直接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 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 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 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本条已被修改后规则第四百零一条吸收) 第二百六十三条 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本条移至修改后规则第四百零二条) 第二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公
第三百七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
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在法院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作出判决之前,认为需要补充提供法庭之前,认为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审判所必需的证据的,可以书面要求公据的,可以书面要求侦查机关提供。 安机关提供。 第三百七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可能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书面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百六十五条 严禁以非法的方第三百七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在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的,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应当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提出纠正意见,同时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 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第二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 第三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 第三百八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对起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
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向侦查部门提出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连同当向侦查部门提出补充侦查的书面意案卷材料一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必要时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侦查部门补也可以自行侦查,可以要求侦查部门予以协助。 充侦查。 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于退回公安机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三百八十二条 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退回本院充侦查的期限、次数按照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参照前的规定执行。 款规定执行。 第二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 第三百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查完毕。 第二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 第三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二百七十一条 对于在审查起诉公诉。 第三百八十五条 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案第二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二次。 两次。 第二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第三百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移送审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一个月大、复杂的案件,一个月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审查起诉部门报经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