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31 5:21: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实习生管理办法

一、目的

1、通过规范对实习生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实习补贴发放等方面的管理,帮助其在实习期间获得更多的工作经验和职场体会,培养其对公司文化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培养储备人才。

2、客观评价实习生的工作能力与公司工作岗位的匹配度,为准确录用合适的员工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实习生。 二、实习生类别

公司实习生共分签约类和普通类两个类别,具体如下: 1、签约类实习生

指已和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此类实习生的实习以促进其提前融入公司、适应岗位工作为目的。此类实习生的实习岗位一般为其录用岗位。 2、普通类实习生

指为满足当前工作任务需要,结合公司的吸收能力而进行的实习生招聘,使校园招聘工作前移,提升公司优质生源获取能力。此类实习生应在公司招聘计划内,并通过面试进入相应岗位。 三、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

(1)负责实习生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完善;

(2)负责目标院校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3)负责公司实习生招聘计划制定、需求汇总、招聘实施; (4) 配合用人部门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进实习效果;

(5)负责实习生入职、结束实习、实习补贴发放等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导师资格审核、导师带教技术指导、组织导师带教质量考核、导师津贴发放等工作;

2、用人部门

(1)负责本部门实习生需求的制定,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实习生的招聘、录用工作;

(3)负责本部门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如考勤、工作安排等),并为每名实习生指定导师;

(4)负责本部门实习生实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5)负责本部门实习生的考核工作,公正、客观地评价实习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定期反馈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6)定期组织实习生沟通交流会,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实习生心理动态和需求,正确引导实习生适应角色的转换、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

(7)负责为实习生出具实习结束后的鉴定意见,填写《实习鉴定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实习生导师

(1)负责为所指导实习生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详见《实习计划表》;

(2)负责实习生日常工作的安排和辅导,帮助实习生掌握相关知识、技能和工作流程,并指导解决实习生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担任实习生的考核人,客观评价实习生工作和学习情况; (4)提供所指导实习生的实习鉴定意见;

(5)实习生导师应为入职一年以上的员工,且上年度绩效考核在良+及以上(包含良+);为人热情、公正,责任心强,有培养实习生的意愿,且具备一定的计划、组织、管理、沟通能力,能够对实习生进行学习的指导、督促、检查。为保证实习生培养的效果,原则上一个导师带教的实习生数量不超过2个。 四、招聘管理

1、普通类实习生需求申报与招聘

各部门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需招聘普通类实习生的,需要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招聘环节。普通类实习生的实习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若实习期限需要超过半年的,部门应考虑人员配置及工作分工问题,此类岗位将不考虑招聘普通类实习生。 公司原则上不接收关系人员安排的实习生,若为业务开展需要安排的人员,需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才实施招聘工作。

2、签约类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安排

签约类实习生不存在需求申报和招聘的问题,人力资源部会结合用人部门的需求,及时与已签约的应届毕业生沟通实习时间,为使应届毕业生能提前了解工作,融入公司,公司鼓励已签约的应届毕业生提前来公司实习。 五、日常管理

1、报到管理:经公司审批通过后,实习生统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实习报到手续,各部门不得私自安排人员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