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080000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0 0:23: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QC080000:2012 & ISO9001:2015)

1 目的

对已发生的问题进行纠正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潜在问题进行预防,防止问题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管理活动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控制。 3 职责

3.1 品管部负责在下列情况下发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来料检验发现不良、

生产过程检验发现不良、产品交付后发现不良品、客户投诉。 3.2 ISO内审专员在下列情况下发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内部审核,管

理评审,外部审核,日常ISO运行检查活动。 3.3 责任部门负责原因分析和制定改进措施。

3.4 责任部门最高负责人和监督部门负责改进措施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效果跟

踪。

3.5 跨部门的《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商制定。

3.6 品管部和ISO内审专员负责各自发出的《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效果确认、

重做或关闭案件之工作。 4 程序

4.1 纠正、预防措施信息的来源

4.1.1 来料发现的质量问题; 4.1.2 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 4.1.3 客户投诉的品质问题。 4.2《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发出

4.2.1 来料发现不合格,可由采购部向供应商发出纠正/预防措施; 4.2.1.1 如供应商一个月内连续有两批不合格或有退货时,由采购部门根据

IQC发出《不合格来料报告》发给供应商要求其进行改善;

4.2.1.2 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公司的环境品质要求时,IQC发出《不

合格来料报告》给采购部,由采购部发给供应商做改善对策。

4.2.2 生产过程发现不合格,监察员可根据下列情况发出纠正/预防措施: 4.2.2.1 根据品质统计图表,发现不良率有上升趋势时; 4.3.2.2 不良内容(可以改善)相同,一周内有三次以上时; 4.2.2.3 实际不良率超过30%时,或不良产品超过200件时;。 4.2.2.4 发现操作人员不依作业程序作业时; 4.2.2.5 当产品的环境品质不合格时。

4.3 最终检验发现不合格, 监察员根据下列情况可发出纠正/预防措施: 4.3.1 发现整批不合格时;

4.3.2 发现有一项以上重缺陷产品时; 4.3.3 发现有混货时;

4.3.4 返工后仍发现不合格产品时; 4.3.5 当产品的环境品质不合格时。

4.4 客户有投诉时依《客户投诉处理规程》进行处理,监察员根据下列情况发

出纠正/预防措施:

4.4.1 顾客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多次发生的不良问题; 4.4.2 顾客有要求书面回复时;

4.4.3 顾客通过验证发现产品的环境品质不合格时。

4.5 内审、外审不合格、目标不达标,内审专员根据情况可发出纠正/预防措

施:

4.5.1 依审核结果; 4.5.2 依审核方要求; 4.5.3 目标未达成时。 4.6 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填写

4.6.1 报告人可运用5W1H完整地描述不符合事项。

4.6.2 责任部门根据报告内容的陈述项,可从人、机、法、料、环等因素进

行分析,找出原因,制定相关措施,措施应明确责任人、实施的步骤、完成日期。

4.6.3 责任部门负责人须对措施的可行性进行确认签字,并对执行过程进行

监督和效果进行跟踪。

4.7 对纠正/预防措施方案进行可行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