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值班试点的通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2 3:00:4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值班

试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06]124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6.09.20 【实施日期】2006.09.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值班试点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6〕1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转变和完善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政府服务公众的能力,省政府决定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网上值班室,并开展网上值班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值班室功能

网上值班室是利用信息技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的互动交流平台,主要实现政策咨询、监督投诉、业务交流三大功能,是政府联系群众、联系基层的新型渠道。公众通 1 / 2

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公众版“浙江政务通”软件提出问题或投诉;政府部门通过公

务员版“浙江政务通”软件登录网上值班室,受理公众投诉,提供即时咨询服务;政府部门之间通过“浙江政务通”软件相互进行业务交流。 二、试点单位

确定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工商局为试点单位。 三、试点工作要求

各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开通网上值班室的重要性,确定一名领导为网上值班试点工作负责人,落实人员,从10月16日开始承担网上值班工作。

各试点单位要将网上值班和其他咨询、服务方式结合起来,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