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14:46:2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附件一:
申请办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按以下要求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办理机构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申办对象
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的建设单位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4、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人防[2010]288号
5、《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鲁防发[2017]15号
四、办理程序及时限
1、携带“申报资料”到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注册;
2、符合申报条件的,即时办结。
五、申报资料
1、必备材料(交审批部门)
(1)、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核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合并办理)申请表(网上下载,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2)、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3)、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含人防审查意见)及答复意见(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4)、平战转换预案(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5)、建设、设计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6)、建设、设计、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7)、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核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合并办理)承诺书(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2、承诺材料(交监管部门)
(1)、勘察(单建工程提供)、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检测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2)、勘察(单建工程提供)、施工、监理、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3)、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4)、总监理工程师人防工程监理资格证书(电子版及盖章纸质
版)
(5)、监理合同(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6)、施工合同(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六、申报地址 济南市站前街9号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裙楼4层J10号窗口 七、申请注册时间 周一至周五全天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八、联系电话 0531—68967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