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0 1:42: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上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施工的具体情况 特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1. 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
1.1项目经理部设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组成,全权负责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活动,接受地方或上级的安全检查,实现安全生产化目标,杜绝伤亡事故。
1.2项目成立安全治安和现场文明施工检查队,由安全负责人主抓此项工作。
1.3 项目设专职安全员1名,具体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工作。 1.4 各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1名,配合协助日常安检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2.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自觉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接受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人员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2.2 项目经理每天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搅拌站、生活区、宿舍每10天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各施工区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交底和现场自检及整改情况,检查文明施工、卫生、防火情况,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不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和实际整改情况的反馈,建立好检查整改资料档案。
2.3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所有施工管理管理人员必须
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生产之职责,做到安全“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3.1 凡新进入现场的职工,外联队伍进场必须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外联队伍进场前需签订单独的安全合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和上岗作业。
3.2 实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人员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向全体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工长要根据施工作业面的情况进行分部分项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安全教育,坚持工前口头安全技术交底,还必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班组,一份自留。班组要做到跟踪检查,既有安排布置,又有检查落实。
3.3 对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都必须按照部颁标准的规定执行,做到完整、齐全、有效,施工现场防护、通道、洞口、临边等部位必须有切实的防护措施,并设有明显的标志和安全牌,现场人员必须充分利用“三宝”防护用品,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对于应购置的安全防护设施要坚决及时的购置,用于安全生产。
3.4 安全工作必须贯穿在各个环节当中,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典型人员要总结经验,给予重奖,反之重罚。
3.5 对外联队伍要进行物质与安全素质普查工作,凡不合格的外
联队伍,一律清退出场,坚决停止作业。
3.6 对发生工伤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有调查、有报告、有处理意见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 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实行奖罚条例
4.1 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戴者罚款20元,包括安全帽佩戴不正确,不系带者。
4.2 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违者罚款20元。
4.3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罚款100元,包括有安全带未按规定挂在固定位置的。
4.4 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缆风绳、机械设备等部位,未经其负责人员安排任意拆除者,罚款500-1000元。
4.5 预留洞口、孔洞、出入口等,一律采取防护措施,经安全人员提出不整改者,如发现一处罚工长50元,罚班组100元。
4.6 高空走道脚手架及外檐无防护栏杆和铺板稀少,有空头板,经安检人员提出不整改者,发现一处罚款50元。
4.7 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要求使用,无插座盒盖,随意将插座放在地上使用者罚款100元。
4.8 电闸箱同按规定接线,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违者罚款100—300元。
4.9 电气设备无接地接零者,罚责任人50元。
4.10 氧气瓶、乙炔瓶焊件三者之间距离不少于10m,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如不按规定使用者,罚款1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