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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
(报批稿)
《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编写组
2008年7月
前 言
本规范系根据铁道部经规院经规标准(2005)17号文的要求,对《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八章,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和符号、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线路测量、隧道测量、桥涵测量、构筑物变形测量,另有三个附录。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强调了控制测量在新建铁路工程测量中的重要性,增加了第3章平面控制测量和第4章高程控制测量的内容,把线路、桥梁、隧道有关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都集中到第3章和第4章中。
2.体现了新建铁路工程测量“三网合一”的测量理念 为保证控制网的测量成果质量满足新建铁路勘测、施工、运营维护三个阶段测量的要求,适应铁路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需要,三阶段的平面、高程控制测量必须采用统一的基准。
3.确定了新建铁路工程平面控制测量分级布网的布设原则。
4.提出了新建铁路工程测量平面坐标系统宜满足投影长度变形值≤25mm/km的要求。 5.提高了新建铁路工程测量高程控制网的精度等级。
6.将采用定测中线控制桩作为联系铁路勘测设计与施工的线路平面测量控制基准,修改为以平面控制网为新建铁路设计与施工测量的基准。
7.对施工复测的内容进行修改。
8.增加GPS RTK定测放线及航测法测绘路基横断面等内容。
9.在高程控制测量中增加了在山区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三等水准测量的内容。
10.增加构筑物变形测量和轨道施工测量章节的内容。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通锦路3号,邮政编码:610031),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8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铁二局、中铁大桥局、西南交通大学。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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