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建设实用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应用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21:21:0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实用文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

2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

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 综合单价

是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规定的计量单位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非、管理费、利润,并考虑招标文件规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由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组成。 2.0.6 单价措施项目

以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即根据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和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相应的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

2.0.7 总价措施项目

以总价计价的措施项目,即此类项目在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费率计算的项目。 2.0.8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费用。已包含安全网、防护架、建筑物垂直封闭及临时防护栏杆等所发生的费用。 2.0.9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2.0.10 检验试验配合费

配合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2.0.11 雨季施工增加费

当地规定的取暖期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功效降低、保温、加热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不包括暖棚搭设、外加剂和冬季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和砂浆强度所增加的费用,发生时另计。

2.0.12 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以外的时间施工所增加的工序、劳动功效降低、防雨的材料、人工和设施费用。 2.0.13 夜间施工增加费

合理工期内因施工工序需要必须连续施工而进行的夜间施工发生的费用,包括照明设施的安拆、劳动功效降低、夜餐补助等费用,不包括建设单位要求赶工而采用夜班作业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2.0.14 二次搬运费

文案大全

实用文案

确因施工场地狭小,或由于现场施工情况复杂,工程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点距建筑物(构筑物)近边在150m~500m范围内时,不能就位堆放时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不包括自建设单位仓库至工地仓库的搬运以及施工平面布置变化所发生的搬运费用。 2.0.15 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及场地清理费

工程开、竣工时的配合定位复测、竣工图绘制的费用及移交时施工现场一次性的清理费用。

2.0.16 停水、停电增加费

施工期间由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停水和停电每周累计在8小时内而造成的停工、机械停滞费用。

2.0.17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成品保护费)

工程完工后至正式交付发包人前对已完工程、设备进行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费及养护、维修费用。

2.0.18 施工与生产同事进行增加费

改扩建工程在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干扰了施工正常进行所增加的费用;不包括为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所采取措施的费用。 2.0.19 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

在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均允许的前提下,改扩建工程,由于车间或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声等环境因素超过国家标准以致影响身体健康而降效所增加费用;不包括劳保条例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 2.0.20 超高费

建筑物檐高超过20m所增加的费用。 2.0.21 操作高度增加费

施工操作物离楼地面超过规定高度时所增加的费用。 2.0.22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列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签证等的费用。 2.0.23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实施、招标人供应材料或设备时所发生的管理费用、服务费用、采购保管费用。不包括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单位使用总承包人的机械、脚手架灯而支付的费用。 2.0.24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或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暂估价、设备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2.0.25 专业工程

建设工程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接的专业工程。如:钢结构专业工程、电梯安装专业工程、消防设施专业工程、桩基础专业工程、防水专业工程、通风专业工程、弱电专业工程、采暖专业工程、给排水专业工程等。 2.0.26 计日工

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 2.0.27 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2.0.28 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并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文案大全

实用文案

2.0.29 造价员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并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30 招标控制价

根据设计文件、招标文件、现场实际情况、国家和河北省标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费用标准、计价办法、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为依据,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市场价格信息等计算出的工程造价。

2.0.31 管理费

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2.0.32 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2.0.33 规费

是指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政府或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和计提的费用。内容包括:

1 社会保障费

(1) 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 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 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4) 生育保险: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5) 工伤保险: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

总额计提的费用。

2.0.34 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 2.0.35 工程量偏差率

i=(m-n)/n×100% (2.0.35) 式中: i——工程量偏差率;

m——依据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按照《规范》和本规程规定计量确认的工程量;

n——招标时工程量清单所对应的工程量。 2.0.36 现场签证

经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证证明。 2.0.37 不可抗力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动乱、武装封锁、罢工、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和政府或卫生部门发布的影响正常工作的疫情。 2.0.38 索赔

合同履行期间,对于非己方的过错发生的事件所能造成的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从而向提出的费用补偿和(或)工程顺延的行为。 2.0.39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计取的规费和税

文案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