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8年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2:33:0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4-2018年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股权转让是现代公司制度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股权交易日益频繁,并演化成一种集财产权流动、资本募集、资源优化配置等于一体的重要资本手段。伴随着股权交易越来越多,以及参与主体的普遍化,股权转让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也不断涌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我院)在审理中发现,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占据公司法相关诉讼很大比例,且呈现出一定的类型化特点。为此,本白皮书对我院近五年审结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在分析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概况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各类股权转让的共性及个性风险点,提请市场交易主体注意,以期发挥司法对股权转让规范化的正向引导作用。

一、2014-2018年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概况

(一)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1其中,2014年至2018年,我院共审结股权转让纠纷案件339件。

2014年39件,2015年58件,2016年68件,2017年92件,2018年82件,整体呈快速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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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移送其他法院处理、下级法院请示等案件共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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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一: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数量

(二)股权转让标的企业性质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

2014至2018年,我院审结的339件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标的企业性质共有九类:1.有限责任公司,289个,占85.25%;2.股份有限公司,21个,占6.19%;3.股份合作制企业,7个,占2.07%;4.境外公司,6个,占1.77%;5.个人独资企业,5个,占1.47%;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5个,占1.47%;7.外商独资企业,4个,占1.18%;8.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占0.30%;9.民办非企业单位,1个,占0.30%。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系股权转让纠纷的集中发生区域。主要原因有:1.有限责任公司占据市场主体的大部分,且股权转让在本质上构成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冲击,易引发纠纷;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法律规范较为原则,普适化交易惯例亦尚未形成。相较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没有强制性信息披露规范及具体交易规则,进场交易比例很低,处于监管空白领域,股权转让呈现出更多的样态和问题;3.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成立时间通常较短,董事、高管的公司治理能力有限,公司运作不规范现象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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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治理的缺陷往往投射于股权转让法律关系中,易引发纠纷;4.中小企业融资难背景下,以资本募集为目的的股权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多发。股权转让与资本引入的设计不完善暴露出更多的问题。

图表二:标的企业类型

(三)七成以上股权转让原因为纯粹财产转让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反映的股权转让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九类:1.纯粹财产转让,253件,占74.63%;2.资本引入(包括金钱资本与人才资本),50件,占14.75%;3.股东矛盾退出,11件,占3.25%;4.担保借款,6件,占1.77%;5.侵权转让(冒名股权转让),4件,占1.18%;6.职工退股2,4件,占1.18%;7.以股抵债,3件,占0.89%;8.转移财产,2件,占0.59%;9.离婚分割共有财产,1件,占0.29%。另有5件案件系名为股权转让实为投资、借款等其他法律关系,占1.47%。可见,七成以上股权转让基于纯粹财产流转而产生,其在具体目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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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职工退出企业,企业改制等产生的正常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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