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22:26: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1讲 先秦时期的政治
编者选题表 考点 分封制 宗法制 早期政治 特点
角度 商代政治制度 分封制的影响 宗法制的影响 宗法制的弊端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神权色彩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家国同构 综合 题号 1 2 3 4 5 6 7 一、选择题 1.(2018·广东惠州期中)商代的统治者在封赏贵族时,往往会冠以相应名号。例如,血缘相近而辈分低者称为“子”;辈分高或年长者称为“公”“伯”;负责边境地区警戒安全任务者称为“侯”“卫”;在王畿内主要负责垦殖者称为“男”“甸(田)”。这说明商代( ) A.宗法分封制形成中 B.贵族爵位等级萌芽 C.统治秩序尚未稳固 D.神权色彩比较浓厚
解析:B 材料中涉及的“子”“公”“伯”“侯”“男”等都是后来的贵族爵位等级名称,所以材料说明在商代出现贵族爵位等级萌芽,故B项正确。由材料中血缘相近的被称为“子”可见宗法制尚未形成,排除A项,C、D两项与材料无关。
2.(2017·河南中原名校质检)据钱穆《国史大纲》记载:“盖耕稼城郭之国,本已先周而有。周人不能尽灭之,以与周之诸侯并存;而此诸邦亦力不敌周人,认为共主,以天子礼奉事之。”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异姓封国已显露出反叛之心 B.推行分封实际是西周势力的拓展 C.西周的大一统格局已经形成 D.诸侯纷争的局面在西周已经出现
解析:B 据材料可知,周人无法灭掉“耕稼城郭之国”,只能分封这些国家为诸侯,而“耕稼城郭之国”也不敌周人,只能以周王为“共主”,西周通过分封这些“耕稼城郭之国”扩大了西周的势力范围,B项正确。A、D两项出现于西周后期,C项秦汉时期大一统格局形成。
3.(2017·湖南株洲一模)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指出:“盖天子、诸侯者,有土之君也。有土之君,不传子不立嫡,则无以弭天下之争。”材料主要说明( ) A.宗法制度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B.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加强 C.商周嫡长子继承制受到挑战 D.血缘政治向地缘政治过渡
解析:A 材料中“有土之君,不传子不立嫡,则无以弭天下之争”说明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制能使权力平稳过渡,从而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故A项正确;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是秦朝以后,不符合材料时间,故B项错误;材料内容没有体现嫡长子继承制是否受到挑战,故C项错误;西周时期分封制与宗法制的结合表明西周实行血缘政治,故D项错误。
4.(2018·北京朝阳区期中)有人指出“宗法分封,诚然有其制度设计巧妙之处,却也有先天带来的弊病”。“先天弊病”是指( )
A.贵族执政 B.层级严密 C.尊卑有序 D.代远情疏
解析:D 分封以同姓王族为主体,宗法按照血缘亲疏来划分政治等级、维系统治,随着代际传递,血缘关系越来越疏远,也导致统治益加不稳,故D项正确。A、B、C三项属于其设计“巧妙”之处。
1
5.“上古三代时期,商朝人将统御天下的权力看作是天帝的眷顾,并且这种眷顾是持久存在的。而当周人取代了商人成为华夏共主之后,周人首次提出了天命的迁徙,统治者有可能因为失德而被天命所抛弃,取而代之者则会成为新的宠儿。”材料表明,上古三代时期( ) A.政治制度带有神权与王权结合的特点 B.权力的传承必须凭借个人德行
C.最高执政集团实现了权力的高度集中 D.血缘关系成为王朝更迭的依据
解析:A 根据材料可以看出周人的天命迁徙理论已经具有较强的“王权神授”特色,而神权与王权的紧密结合正是古代中国早期的政治制度特点之一,故A项正确;商周时期,王朝内的权力传承凭借血缘,而王朝更迭的依据为军事实力,故B、D两项错误;“最高执政集团实现了权力的高度集中”发生在秦朝及以后,故C项错误。
6.(2017·广东韶关开学考试)历史学家唐德刚提出了关于中国社会政治制度转型的理论——“历史三峡论”,他把先秦以来的中国政治社会制度变迁分为“封建、帝制与民治”三个大的阶段。其中的“封建”阶段,我国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是( )
A.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 B.皇权和神权相结合 C.家国同构 D.思想统一和政治统一互动
解析:C 结合题干中关键信息“封建、帝制与民治”可知与之对应的阶段为“分封制阶段、君主专制阶段以及民主共和国阶段”。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分封制阶段的主要政治制度为分封制、宗法制,其特点是以血缘为纽带的政治架构,即家国同构。
【新知生成】 “家国同构”即家庭、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有共通性。均以血亲——宗法关系来统领,存在着严格的家长制。“家国同构”是宗法社会的特征。具体表现为:父为“家君”,君为“国父”,君父同伦,家国同构,宗法制度因而渗透于社会整体,甚至掩盖了阶级和等级关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国同构”现象,充分体现了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二、非选择题
7.(2017·海南海口模拟)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家政统于家长”的中国封建宗法制度下,不忠不孝是十恶之首。家长对子女不仅有主婚权,而且《大清律例》有关惩治“子孙违反教令”罪的条例中,已把处死权赋予封建家长了。直到新中国成立前,还有家族对“不贞”女子执行死刑的情况。家庭又把向国家交纳田税赋税以及服差役当作重要的责任,宗法制家庭成为维护封建国家的有力因素。随着一体化结构的强化,封建统治者也有意识地加强宗法制度。宋明以后,宗法制度的家族组织同构作用强化到这种地步,以至于在结构形态上也和国家社会组织一样由三个子系统组成。
——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论中国
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
材料二 直到晚清时期,传统的中国家庭同一个微型王国一样,家长拥有君主之权威,他有权实施家法并操纵家庭成员的生死大权。政府承认家庭的这种全能作用,而且不干涉家庭内部的父子、夫妻和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但是,随着外国学说和政治哲学的传入,许多研究西学的学者开始推行这样一些基本观念:家长的权利逻辑上隶属于国家,个人拥有不可剥夺的、不受家长控制的权利;男女作为国家的基本分子,是平等的。这些观点,动摇着家庭关系的根基,在年轻人中间广为流行。
——徐中约《中国近代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中国家族制呈现出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家庭中家长地位受到冲击的原因。
解析:第(1)问,依据材料一,由“在‘家政统于家长’的中国封建宗法制度下”可知,以宗法制为依托;由“已把处死权赋予封建家长了”“还有家族对‘不贞’女子执行死刑的情况”可知,与封建等级制、伦理道德观紧密联系;由“宋明以后,宗法制度的家族组织同构作用强化到这种地步”可知,宋明时期空前强化。第(2)问,从内、外两方面分析,“外部”根据材料二“随着外国学说和政治哲学的传入”概括;“内部”从自然经济逐步解体、政治改革的推动、思想解放的潮流等方面分析。
答案:(1)特点:以宗法制为依托;与封建等级制、伦理道德观紧密联系;宋明时期空前强化。
(2)原因:近代中国国门洞开,西方民主、平等和自由思想的传入;近代中国思想解放潮流的兴起与发展,传统儒学遭受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政治变革的推动;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逐步解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