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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

保障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淮政办发[2016]94号 【发布部门】淮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15 【实施日期】2016.07.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6〕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淮安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

淮安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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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淮安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苏北重要中心城市的决胜阶段。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基本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具有淮安特色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依据《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十二五”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与机制逐步健全完善的五年,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食品药品产业快速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1.监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精神,将分散在食药监、工商、质监、卫生、商务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为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得到落实。所有县区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食品药品监管局牌子,并按区域组建了46个基层市场监管分局(食药监分局),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 2 / 7

2.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明显提升。食品安全方面,全市所有9个县(区)全部申报创建

食品安全城市。食品生产企业年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100%,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90%以上,流通环节监督抽检粮油、乳制品、膨化食品、肉类等食品10000余批次,快检20000批次,监督抽检覆盖面100%。规范开展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食品中放射性污染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等工作,监测任务完成率100%、监测人群覆盖率90%以上,上报食品中毒事件流行病学调查率100%。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出口食品及其原料安全卫生项目合格率100%,国外有效通报率为0;进口食品收货人监督抽查合格率100%。药品安全方面,以省市合作共建淮安药品安全示范区为契机,致力打造全省药品安全示范区、先行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检查覆盖率100%,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覆盖率100%,基本药物在产品种监管检查覆盖率100%,医疗机构制剂室日常监管检查覆盖率100%,涉及特殊药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的药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覆盖率100%,药物临床试验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药品生产企业2010版GMP认证通过率100%,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100%。清河区、清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城市药品“两网”示范区,淮阴区、涟水县、淮安区、洪泽县、金湖县、盱眙县建成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区,淮安区、洪泽县建成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区,淮阴区、盱眙县建成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区。督促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评估和分类监管,医疗器械高风险品种监管覆盖率100%。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档案,实行保健食品经营临时性审核、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四化”管理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

3.食品药品科学监管能力显著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3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