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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饮食风俗和节日

篇一:回族的饮食习惯与禁忌 回族的饮食习惯与禁忌2

回族在饮食上有许多讲究和忌讳。这些习俗,盖源于伊斯兰教法的哈乃斐派

和沙菲尔教法学派的饮食观点,并且受到古老的中亚和古波斯传统影响。由

于回族人大多笃信伊斯兰教,猪肉自然是首忌,这一特点也是与汉族和其他

东亚民族饮食区别最为明显之处。

《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液、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真主之名

宰杀的,不可食用。”又说:“你们不要吃那未诵真主之名而宰的,那确是犯

罪。”所以,即使是牛羊肉,也是有“清真”和“非清真”之分的,未以真主之

名宰杀的牛羊,其肉也是不能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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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人在生活方面要杜绝污秽、肮脏、贪婪、懒散、愚蠢等,这些习性猪最

能完整的体现出来,不吃也就意味着远离它所具有的不良习性。牛羊吃清水

青草很干净,而猪什么污秽的东西都吃,且形象也丑陋不堪,令人厌恶。禁

食猪肉并不只是伊斯兰教的专利,诸如犹太教、基督老教也有禁食死物和猪

肉的戒律。中国古代医学家曾提道:猪,吃不择食,卧不择埠,目不观天,

行如病夫。其性淫,其肉寒,其形象至丑陋,一切动物莫劣于此,人若食之 恐染其性。

其实回族不单单是禁食猪肉,回族的信仰是要求保持一种纯洁的心灵和健全

的思想;热诚的精神和健康的身体。所以任何本身不纯净,并且对人无益,

甚至有害的事物和食物都应该远离。回族除忌食猪肉外,对奇形怪状、污秽

不洁、爪利牙锐和性情凶恶的飞禽、猛兽及鱼类,回族都禁食。

大致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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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

吃谷物、有嗉子、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鸡、鸭、鹅、鹌鹑、鸽、麻雀、大雁

等。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骛、秃鹫、乌鸦、喜鹊、啄木鸟等。 兽类

反刍(倒嚼)、有四蹄、蹄分两半、性情驯善的可食。如牛、羊、骆驼、鹿

等。反之则不可以,如猪、狗、猫、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 猴及熊、象等。 鱼类

腹下有鳍,身上有鳞,脊上有刺,有头尾的,如鲤鱼、鲢鱼、鲫鱼、草鱼、

黄花鱼、带鱼等可以食用。不能食用的有鲸鱼、鲨鱼、青蛙、乌龟、海豚、

海豹、海狗、海狮等。还有“像鱼不是鱼、叫鱼不是鱼”的也在禁忌之列,如

泥鳅、甲鱼、贝类等,但这禁忌不是根据伊斯兰教在古兰经里的经文:

意思是,下海的东西什么都可以吃,但是回族一般遵循的哈乃非教法学派涉及的范围要详细很多。但是在沿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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