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2:24:5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附件
附件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
检查方法 验收标准 空鼓面积不超过400cm;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可击范围2一、室内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 1、楼地面、墙面、天棚面层 墙面、天棚空鼓、裂缝、脱层和爆灰 参照标准、备注 GB50209-2002 5.3.4、5.3.6 内轻击点间距不得超过40 cm 无空鼓、脱层;距检查面1m处正视无裂缝和爆灰 GB50210-2001 4.3.5 GB50204-2002 8.2.1 窗台或落地窗防护栏杆高度窗台高度 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 不低于900mm且不得有负偏差 GB50352-2005 6.10.3 GB50096-1999 3.9.1 外窗人工淋水后检查,每三至四层(有挑檐的每层)设置一个横向淋水带,淋水试验时间不少于1小时 门窗开启 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分户门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等不松动、不晃动 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安全玻璃 认证标识 观察检查安全认证标识 非安全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识(标识不得隐蔽) 低层、多层净高不应低于栏杆高度 钢尺测量, 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竖杆间距 3、栏杆 安装 防攀爬措施 观察检查 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正偏差不大于3mm 有水平杆件的栏杆或花式栏杆应设防攀爬措施(金属密网、安全玻璃等) 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护栏玻璃 观察检查3C安全标识, 游标卡尺测量 层玻璃,厚度不应小于12mm,当临空高度超过5m时,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GB50210-2001 12.5.7 GB50352-2005 6.6.3 GB50210-2001 12.5.9 1.05m,中高层、高层净高不应低于1.10 m,不得有负偏差 GB50210-2001 12.5.6 发改运行(2003)2116号第六条 GB50210-2001 5.3.4 GB50210-2001 5.1.11 外窗渗漏 2、门窗 安装 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建筑法》第六十条 平屋面分块蓄水,蓄水时间不少屋面渗漏 于24小时,天沟、管道根部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坡屋面淋水试验不少于2小时 4、防水 工程 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外墙渗漏 室内净高 蓄水24小时后放水,最小蓄水 深度不得小于20mm 外窗人工淋水试验一小时后检查 1、 在分户验收记录所附的套 型图上标明房间编号; 2、 每个房间净高抽测五点,开 间、进深尺寸各抽测两处,测点5、室内空间尺寸 室内 净开间 位置详见附图; 3、 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 差;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4、 使用“激光测距仪”进行检 测 极差不超过20mm且不超过垂直长度的0.5% 最大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不超过20mm DGJ32/ J 16-2005 6.3.2 屋面无渗漏、无积水 GB50207-2002 10.0.5 无渗漏、排水顺畅 GB50209-2002 4.9.8 墙面无渗漏、滴水线无爬水 《建筑法》第六十条 管道渗漏 观察检查 给水管管道、水嘴、阀门等无渗漏;排水管通水后无渗漏 GB50242—2002 4.2.2、5.2.1 6、给排水 系统 安装 管道坡向 观察检查 顺直、无倒坡 GB50242—2002 5.2.3 地漏水封高度 试水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或设置S弯) 高层建筑明设排水塑料管道GB50242—2002 7.2.1 阻火圈(防火套管)设置 7 电气 工程 安装 电源控制回路编号及标识、触电保护灵敏度 插座相位、接地 观察检查 是否设置阻火圈(防护套管) GB50242—2002 5.2.4 使用“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逐 “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无接个检查 错显示 GB50303—2002 22.1.2、3.1.7 接线照明配电箱(盘)内接线观察和开、关触电保护器检查 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触电保护灵敏 止回阀、防火门按规定安装;GB50303—2002 6.1.9、6.2.8 8、其它 烟道设置 及附件 观察检查 表面无裂纹;屋面烟道(包括管道透气孔)高度应超过平台跃层外开门窗的上口 苏建科 〔2004〕143号文 二、公共部位 验收项目 1、外墙 验收内容 窗角斜裂缝,墙面裂缝 检查方法 在距外墙两米范围内平视或仰视观察检查 墙面及窗角无可见裂缝 1、 相邻踏步高差不得超过 10mm; 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楼梯踏步高差 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检查 2、 楼梯从扶手中心或墙 面测量的净宽不小于1.1m(六层及以下或一边设有栏杆的不小于1.0m); 3、 楼梯平台净宽不小于 1.2m 2、楼(电)梯、通道 电梯候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 1、 梯候梯厅深度不得小于 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检查 1.5m; 2、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80cm 疏散门应外开,其净宽不应小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检查 于1.1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观察检 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净查 高度不小于2.0m GB50368-2005 5.2.1 GB50045-95 6.1.9 GB50096-1999 4.1.9 JGJ50-2001 7.4.1 GB50209-2002 5.3.8 GB50096-1999 4.1.3 GB50352-2005 6.7.3 GB50368-2005 5.2.3 《建筑法》第六十条 验收标准 参照标准、备注 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宽度 公用走道净高 通道净高 墙面及天棚渗漏, 裂缝 地面裂缝、起砂 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 通道的净高度不小于2.0m GB50368-2005 5.4.2 GB50208-2002 4.1.9 GB50209-2002 5.3.6 3、地下室 观察检查 无渗漏、无裂缝 观察检查 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三、要求
1、分户验收前完善《工程建设中严重质量问题(质量事故)一览表》、《住宅交付主要材料、使用功能设计变更情况一览
表》(附件8,9),并结合工程实际核实签字,竣工验收时建设(监理)单位予以汇报并将本表交验收组查验; 2、分户验收前应准备好相关的检测仪器如:激光测距仪、钢尺、小锤和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并保证仪器准确和正常工作。验收时应认真、详细、及时记录,当工程设计参数高于上表中“验收标准”时,按设计参数进行验收;
3、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对分户验收记录予以复核,抽查住宅室内房间不少于10%、不少于5间(且不少于2户),同时检查该户所对应的楼(电)梯、通道;外墙抽查两边单元中的一个;地下室抽查一个检查单元;
4、竣工验收提前24小时应对屋面天沟、管道根部和室内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进行蓄水,外窗淋水抽查不少于1个横向淋水带,提前1小时淋水;
5、竣工验收复核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不一致,目测观察有明显差异或实测误差在5 mm以上,经质监部门确认属实的,可判定分户验收记录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