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17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7 11:51: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上海海洋大学2017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体测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7学年度我校体测实施方案,具体制定如下: 一、测试方式

㈠ 体育课随堂测试

上半年一、二年级学生,采取体育课随堂测试的方式。 下半年新生一年级学生,采取体育课随堂测试的方式。 ㈡ 课外常规测试

上半年,全校三年级学生采取课外常规测试,由各学院指定负责辅导员带领全院三年级学生按时间统一参加测试。 ㈢ 补测

本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补测工作统一安排在下半年进行,所有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的同学(包括下半年未参加随堂测试的新生和新生不合格者)须在下半年课外常规测试期间参加补测。 二、 上半年常规测试

㈠ 上半年一、二年级学生的常规测试(随堂测试)、

1. 上半年春季学期第八周至第十二周为一、二年级学生的体育课堂随堂

测试期。

2. 根据教务处排定的体育课排课表,统一排定各教学班测试顺序,由任

课教师带领所教班级学生到体测地点进行测试。

3. 上半年因各种原因未参加正常随堂测试的一、二年级学生(除免测学

生外),可在三年级学生课外常规测试期间,参加课外常规测试。

上半年一、二年级学生常规测试时间

时间 10:05—11:25 13:00—14:20 14:45—16:05 周一 随堂测试 随堂测试 随堂测试 周二 随堂测试 ∕ ∕ 周三 随堂测试 随堂测试 随堂测试 周四 随堂测试 随堂测试 随堂测试 周五 随堂测试 随堂测试 ∕ 注:其他时段修体育课的学生参加课外本学院常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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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上半年三年级学生的课外常规测试

1. 上半年春季学期第八周至第十二周为三年级学生的课外常规测试期。每个测试时间段的额定测试人数为150人—250人。

2. 统一排定各学院的测试时间(周一至周四每天16:30—17:45)。 3. 参加测试的学生在所在学院的测试时间内进行测试,根据指定的时间段,各学院测试学生由各学院指定负责辅导员带领全院三年级学生按时间统一参加测试。

上半年各学院三年级课外测试安排

周次 第八周 第九周 第十周 第十一周 第十二周 学院 下午4:30—5:45 食品学院 (周一、周二) 文法学院 (周三、周四) 下午4:30—5:45 经管学院 (周一、周二) 外国语学院 (周三、周四) 下午4:30—5:45 海洋学院 (周一、周二) 工程学院 (周三、周四) 下午4:30—5:45 生命学院 (周三、周四) 海洋学院14级环工专业 (周二) 下午4:30—5:45 爱恩学院 (周一、周二) 信息学院 (周三、周四) 注:(1)补测如总成绩不及格是单项不及格而造成的,只要补测单项就行。如单项不及格较多而造成的总成绩不及格,上半年来不及补测,下半年体侧进行补测。 (2)1000米/800米课外活动测试结束时间为下午5: 45前。

三、下半年常规测试

㈠ 下半年一年级新生的常规测试(随堂测试)

1. 下半年秋季学期第六周至第八周为一年级新生的体育课堂随堂测试期。 2. 根据教务处排定的体育课排课表,统一排定各教学班测试顺序,由任课教师带领所教班级学生到体测地点进行测试。

3. 下半年因各种原因未参加正常随堂测试的一年级新生(除免测学生外),可在课外常规测试期间,参加下半年课外常规测试(即上半年未合格学生补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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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一年级新生常规测试时间

时间 10:05—11:25 13:00—14:20 14:45—16:05 周一 随堂测试 随堂测试 随堂测试 周二 随堂测试 ∕ ∕ 周三 随堂测试 随堂测试 随堂测试 周四 随堂测试 随堂测试 随堂测试 周五 随堂测试 随堂测试 ∕ 注:其他时段修体育课的学生参加课外常规测试。

㈡ 下半年的课外常规测试

1. 所有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的同学(包括测试未达合格的新生)在下半年秋季学期第九周至第十周课外常规测试中进行补测。

2. 下半年因各种原因未参加正常随堂测试的一年级新生(除免测学生外),可在课外常规测试期间,凭所属学院的未参加测试事由证明(盖学院公章),参加下半年第八周至第九周课外常规测试(即上半年不合格学生补测)。

下半年各学院课外测试(即上半年未合格学生补测)安排

周次 第九周 学院 下午4:30—5:45 (周一) 食品学院 经管学院 (周二) 文法学院 工程学院 (周三) 海洋学院 信息学院 (周四) 外国语学院 生命学院 下午4:30—5:45 (周一) 爱恩学院 生环学院 (周二)、(周三)、(周四)补 测 第十周 注:补测如总成绩不及格是单项不及格而造成的,只要补测单项就行。如单项不及格较多而造成的总成绩不及格,下半年进行统一补测。 四、免测申请

㈠ 免测对象

1. 患有疾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参加体测的学生; 2. 残疾学生。

注:默认男女保健班、服兵役、高水平运动员、出国留学和休学的学生为免测对象。

㈡ 免测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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