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8:49: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一、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出台相应政策,不断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食品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一)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20 年,按照“统筹领导、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监督有力”的原则,我市调整了原有的组织构架,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卫生、农牧、质检、工商、商务、食品药品、民委等1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下发了《在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实施专项工作委员会改革试点的意见》。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在7个主要成员单位设立了专门工作办公室,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负责本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和监管。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的绩效考评体系,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责任部门各司其职的监管格局,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年多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督查暗访140家次,下发查办通知书50多份,发现各类违法行为120多例,均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制保障得到加强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市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同时,相继出台了《 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条例》、《 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了《 市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建设质量技术安全规范》、《 市学生早餐进校园卫生管理规范》、《 市学生早餐进校园经营场所卫生标准》、《 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10多部政府规章,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重心下移

各级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强化从田间到餐桌的日常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将餐饮业的日常监督和部分执法权委托乡镇行政执法部门行使,优化整合了监管力量,强化了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职能,使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关口前移,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把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建筑工地等纳入了日常监管的重点区域。通过日常监督,加大对各类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一定程度上净化了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境。 年, 市被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四)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去年以来,各级政府针对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持续不断地开展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打击滥用食品 加剂、“地沟油”、“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所有使用食品 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备案管理;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火锅底料备案管理制度;将“瘦肉精”纳入年度食品监测计划,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按屠宰量的5%开展了“瘦肉精”自检工作。对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其中停业整顿135户,罚没款194.66

万元,吊销许可证5户,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615户。全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得到了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考评组的肯定。

(五)食品安全监管力争横向无缝隙对接

为了解决食品安全分段管容易出现的监管空白和职责交叉等问题,市食品安全办承担全市食品安全兜底责任,牵头对职责模糊、情况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研究解决,确保所有食品安全问题有人管,力争食品安全管理无缝隙对接。针对长期以来豆芽菜生产加工监管职责不清,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在全区率先制定了《 市豆芽菜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并对全市豆芽菜加工进行了整顿规范,指导帮扶有一定信誉度、上规模的企业开展豆芽菜标准化生产,保障市民吃上安全放心的豆芽菜。督促餐饮企业与特许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签订收运、处置协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非法拉运现象明显减少。

(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氛围逐渐浓厚

调动社会力量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开通了“@银川食品安全”新浪微博,为 友投诉食品安全问题、反映食品安全线索提供了快速通道。开通半年多来, 友共发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微博1700多条,被转发、评论1万余条,回复2100多条。并依据 友提供的线索,组织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300多家,查处染色馒头、勾兑醋、未消毒餐具、染色西瓜子等食品安全问题38类、61种。向社会公布了各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对提供食品安全重要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一次性物质奖励。 年已奖励13人,发放奖金6800元,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把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反复性,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个别上下级职能部门,在监管职责上划分不够明确,存在重复执法和执法缺失现象,监管的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

(二)食品行业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基础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工艺设备落后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和市区内的一些小餐馆、小摊点,生产场所卫生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

(三)食品安全检测还存在设备不全、落后、老化等现象,尤其是县(市)区更为突出,难以满足食品安全检测的实际需要。

(四)食品安全监管面广、量大,食品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有的企业屡查屡犯,监管工作对违法行为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五)贺兰、 县和 市的餐厨垃圾仍未按照《 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多数餐厨垃圾流入了养殖户,埋下了食品安全隐患。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还缺乏一定的深度,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道德缺失,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淡薄,尤其是小型生产加工经营户的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的规范性、质量控制制度的落实稳定性较差。有不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使不安全食品有了可乘之机和一定的市场。

三、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工作事无巨细,任重道远,必须常抓不懈。

(一)强化组织协调,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要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推进县(市)区实行专委会工作机制改革,不断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情况的督查暗访、考核评估,尤其要加强县(市)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强化基层政府的责任。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现有的各项工作机制,形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7个专项工作办公室跟进,其他成员单位辅助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推进机制。

(二)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 络”的保障体系。即: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加工、生产加工、出场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 络。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检测、抽查制度和危险性评估、预警、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三)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活动。各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尤其是奶制品的监管,扩大对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工作。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违法 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 加剂行为的查处。要加强食品市场准入工作,杜绝“三无”产品进入市场。对餐饮消费经营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基本信息加强监管,对食品原料进货和消毒情况严格检查。对餐厨垃圾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对擅自处置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清真食品加强准入监管,杜绝转让、倒卖、伪造《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的行为。加强食品的日常检验工作,购置先进的检测设备,扩大食品抽检的覆盖率,增加食品安全的快速检测站点,强化食品源头的监管。对儿童食品、可疑食品、投诉食品,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监管重心,集中整治。各级政府要继续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企业及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不失时机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消费。

(四)进一步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建设和管理。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生产场所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等问题,采取建集中加工区,低租金、甚至不收租金等扶持措施,引导小作坊、小食品业主进入集中加工区,统一监管。

(五)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督 络建设。借助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基层监督 络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划片分区,形成纵横脉络清晰、条块覆盖全面的监管 格,实现 定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