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电大【实用法律基础】考试必考重点(完整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2:11: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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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实用法律基础】小抄(完整版)

综合练习一二名词解释:

1、 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

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 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

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及其反映额阶级以及的性质,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基本分类。 3、 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

法律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 4、 法律制定:法律制定,通常有广义和狭义

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又称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活动。 5、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

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6、 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社会

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7、 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

义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8、 法的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9、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

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0、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

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的惩罚措施。

11、 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

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

12、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

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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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

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 宪政:也称立宪主义,依照宪法规定产

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15、 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参加政治的权

利,是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

16、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

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抽象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17、 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

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8、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拥

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其具有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 19、 公务员:是基于一定的行政公务身份而

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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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

履行行政职责、运用行政职权而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1、 行政立法:行政立法行为是抽象行政行

为的一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行为规范的活动。

22、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

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3、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

动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4、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

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次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25、 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

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

动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6、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

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式,谋求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27、 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为实现

行政目标、执行公共事务、适用行政法规则,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设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8、 行政救济:从广义上来说,行政救济也

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国家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时候补救手段。

29、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

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

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30、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31、 行政额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是

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对因违法行政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32、 行政补偿: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

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合法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国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制度。

33、 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

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

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

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

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

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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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自然人:自然人斯依自然规律出生的,

具有自然生命形式的人。

35、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

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6、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的法律行为

能力,即自然人能够基于自己的意思,独立为法律行为的资格。

37、 监护:是指由特定的自然人和法人对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38、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9、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如缔结婚姻的行为,收养行为,遗嘱行为,成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的行为等。 40、 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

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中的实体问题作出权威性判定。 41、 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

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2、 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

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43、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

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者占有的土地、房屋、道路、水源、沟渠、管道等不动产在使用、收益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与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4、 共有:共有是数人对同一动产或者不动

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

45、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

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

46、 按份共有:是指数人对同一财产按各自

确定的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同形态。 47、 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关于交易的规则,

指买受人不知道出卖人为无权转让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48、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

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49、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在

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财产上设定的以优先受偿权为内容的一种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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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

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51、 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

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52、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

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53、 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54、 债的担保: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

约定,为确保债务履行、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55、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

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56、 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

个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

57、 债的转移:即债权、债务的转移,在习

惯上又称为债的主体的变更。是以新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