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题库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13:25:2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明、干部名册等相关材料,提出有关要求,提高谈话质量;

(二)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班子结构等,经与本级党委沟通协商后,由上级党委或者组织部门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

(三)召开推荐会议,由本级党委主持,考察组说明换届有关政策,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四)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五)向上级党委或者组织部门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5.地方领导班子换届,谈话调研推荐一般由哪些人员参加:

答:(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 (三)纪委监委领导成员; (四)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主要领导成员; (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可以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确定。 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6.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答:(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二)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三)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四)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五)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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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7.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如何确定考察对象?

答: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监察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8.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答:(一)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成员或者内设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9.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答;(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10.《条例》对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组建考察组的具体要求?

答: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组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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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11.讨论决定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答:(一)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民主推荐、考察的;

(二)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廉洁自律情况没有作出结论性意见的,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未反馈意见的,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有不同意见的;

(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未查核或者经查核存疑尚未查清的; (四)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

(五)干部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六)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

(七)没有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或者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 (八)其他原因不宜提交会议讨论的。

12.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答:(一)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等需要按照要求事先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选拔任用有关工作事项,应当说明具体事由和征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情况;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13.党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什么时间计算?

答:(一)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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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全体会议选举、决定任命的,自当选、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三)由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自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四)由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14.党政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免去现职的情形有哪些?答:(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免职的; (四)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 (五)辞职或者调出的;

(六)非组织选派,个人申请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七)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 (八)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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