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9 17:11: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解析:《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本题比较简单,可根据法条规定直接对该行为定性。本题所涉及的问题是缔约过失责任。在缔结合同的过程中,合同尚未签订之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12题

甲公司为攻克某项技术难关,成立了以张某为核心的技术工程小组。在该小组中,刘某负责购买原材料,陈某负责后勤服务工作,张某攻克了该技术难题,并发明了该产品的制造办法。现问:谁为该产品制造办法的发明人?( ) A 甲公司 B 张某

C 刘某和张某

D 张某、刘某和陈某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考点:职务技术成果的发明人

解析:技术成果权利归属问题中,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12条规定:不列人员不属于发明人、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因此题中刘某和陈某都不是发明人。

第13题

甲单位接受乙单位委托的研究任务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在双方事前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该成果的专利申请权问题应该如何确定? A 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 B 专利申请权应属于乙单位

C 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乙两单位共同拥有 D 专利申请权归两单位中先提出专利申请者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考点:委托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

解析:《合同法》第339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技术成果的归属是关键,请考生注意。

第14题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而双方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其风险责任由( )。 A 委托方承担 B 研究开发方承担

C 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 D 双方当事人平均分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考点:风险负担

解析:本题涉及技术开发合同中风险负担问题。依《合同法》第338条规定,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双方无约定,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故本题选项为C。

第15题

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 ) A 受托人

B 委托人与受托人共有 C 委托人

D 由双方另行约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考点:技术咨询合同的成果归属

解析:合同法第363条规定: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

第16题

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作什么权利?( ) A 先履行抗辩权 B 先诉抗辩权 C 同时履行抗辩权 D 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考点:同时履行抗辩权

解析:《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

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此条是民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立法表现,据此可知选项C为正确答案。《合同法》第67条是有关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见于《合同法》第68条及第69条,先诉抗辩权则是《担保法》第17条第2款所规定的一般保证人的权利。

第17题

双务合同当事人享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下列何种情形:( ) A 只为永久性抗辩权,不为延期性抗辩权 B 只为延期性抗辩权,不为永久性抗辩权 C 既为永久性抗辩权,又为延期性抗辩权 D 或为永久性抗辩权,或为延期性抗辩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考点:同时履行抗辩权 解析:抗辩权是当事人双方一方得以对抗另一方要求的履行义务的权利。永久性抗辩权指抗辩权一直的有效,延期性抗辩权指抗辩权在符合一定条件、在一定情况下才有效,当条件或情况不存在时,则无效。《合同法》第66条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有在符合该法条规定的条件时,同时履行抗辩权才有效,所以选择B。 第18题

甲贩卖生鱼片,因冷冻机故障,召乙修缮。甲受领工作后,发现乙完成的工作具有严重瑕疵,主张在乙修补前拒不给付报酬,有无理由?设因可归责于乙的事由而发生工作瑕疵,致冷冻机的生鱼片腐烂时,甲就其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留置乙寄放在甲处的工具?( ) A 前者有权,后者无权 B 前者有权,后者有权 C 前者无权,后者无权 D 前者无权,后者有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考点:先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

解析:本题考查同时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的行使。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基于承揽合同,承揽人乙负有完成一定工作,而定作人甲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中的对待履行,亦包括有瑕疵的履行。当完成的工作有瑕疵时,承揽合同的承揽人负有修补瑕疵的义务。甲受领工作后,定作人的修补请求权,仍具有履行请求权的性质,与承揽人的报酬请求权仍有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故甲得主张在乙修补工作完成前,拒绝报酬的给付。

担保法第82条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

价款优先受偿。”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09条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债权人可以留置其所占有的动产。”行使留置权须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本题中,因工作物的瑕疵致甲生鱼片腐烂而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与甲占有承揽人乙的工具基于两个合同,二者并无牵连关系,甲不得主张基于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留置乙的工具。

第1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精煤买卖合同。约定精煤单价每吨150元,共80吨。履行期限从2001年3月1日到2002年7月31日,每月交付5万吨。双方因疏忽未约定付款时间、方式和履行费用的负担。合同签订后,乙连续向甲供货四个月,总计20万吨。但甲一直未付款,乙要求甲支付前四个月货款,同时要求以后每送一次支付一次货款;同时,甲应负担乙前四个月给甲送煤的运费两万元。甲拒绝。请问乙是否有权停止送货,运费由何方负担?( ) A 乙有权停止送货,甲承担运费 B 乙无权停止送货,甲承担运费 C 乙无权停止送货,乙承担运费 D 乙有权停止送货,乙承担运费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考点: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买卖合同交货地点

解析:本题中,甲乙就履行费用的负担约定不明,根据《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费用由履行义务的一方乙负担。本题中,甲乙双方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双方应当同时履行,乙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20题

下列情况下,债务人不能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

A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B 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 C 债权人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 D 债权人下落不明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考点:不安抗辩权

解析:根据《合同法》101条的规定,债务人应当将标的物提存。

第21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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