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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001-2008/IS09001:2008 4.2.4 1 目的
乐清市派力电器有限公司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Q/PLQP4.2.4-2013 版 本 修订状态 B 0 为提供符合要求及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而建立的记录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证明产品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 3 职责
3.1 办公室是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质量记录。 3.3 资料室负责保管超过一年的质量记录。
3.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批准本部门编制的质量记录格式。 4 程序
4.1 各部门指派专人(兼职)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部门的质量记录。 4.2 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
质量记录: 公司标准代号(Q)/企业代号(PL)质量记录代号(QR)-标准条款号-记录顺序号。
例如:Q/PLQR-5.6-01表示本公司依据GB/T19001-2008/IS09001:2008标准5.6条款建立的程序文件的第一个质量记录文件。
4.3.1 质量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能填的可用“/”符号填满,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特殊情况时允许以文字规定的代号表示。
4.3.2 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4 质量记录的保存、保护
4.4.1 办公室编制《质量记录清单》,将公司内所有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汇总,包括名称、编号(版本)、保存期、保管部门等内容,并汇集备案记录的原始样本。各部门应编制本部门的质量记录清单。
1 1 GB/T19001-2008/IS09001:2008 4.2.4 乐清市派力电器有限公司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Q/PLQP4.2.4-2013 版 本 修订状态 B 0 4.4.2 各部门的记录管理员必须把所有质量记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好,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的质量记录应保持清洁,字迹清晰。各部门保存当年的记录,对于保存一年以上的记录交资料室保存。
4.4.3 办公室每月组织相关人员按《工艺纪律管理制度》,对各部门质量记录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4.5 质量记录借阅
各部门保管的质量记录应便于检索,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文件借阅记录》,由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4.6 质量记录的销毁处理
质量记录如超过保存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资料管理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办公室审核,报管理者代表批准,由授权人执行销毁。 4.7 记录格式
4.7.1 各部门的质量记录格式,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部门负责人审批,交办公室备案。
4.7.2 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记录格式设计更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有关文件更改的规定。 5 相关文件
5.1 Q/PLQP-4.2.3-2013 《文件控制程序》 5.2 Q/PLJZ-001-2013 《工艺纪律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Q/PLQR-4.2.4-01 质量记录控制清单 6.1 Q/PLQR-4.2.4-02 工艺纪律检查记录
2 1 乐清市派力电器有限公司
质量记录控制清单
Q/PLQR-4.2.4-01 NO.: 序号 记 录 名 称 记录编号 保管 部门 保存 期限 编制: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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