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7/3 18:31:1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一章 国际结算概述
一、是非判断
1、由于在建立代理行关系之前,已对对方各方面情况做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因此,凡是代理行开来的信用证,我们都可以接受。 N 2、选择账户行的要求比建立代理行关系的要求更高。 Y
3、国际金融领域风云多变,虽已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仍应随时注意情况变化,以便必要时采取安全措施。 Y
4、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的原则,我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之间的货币收付结算不应属于国际结算的范畴,而只能按国内结算办理。N 5、当代国际结算大部分采取记账和转账方式。Y
6代理行关系只能由双方银行的总行协商后建立,不能由各分支行自行决定。Y 7、账户行关系只能在代理行基础上建立。Y 8、代理行未必就是账户行。Y
9、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的长期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被各国银行、工商、航运、法律等各界广泛接受并采用的国际惯例,因此,这些国际惯例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性。N 二、单项选择
1、银行在办理国际结算时选择往来银行的先后顺序,最先选择的应是(B)。 A.账户行 B.联行 C.非账户行 D.代理行 2、(B)不属于代理行之间的控制文件。
A.密押 B.有权签字人的签字式样 C.代理范围 D.印鉴 E.费率表 3.一家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以及各分支行之间的关系是(A)关系。
A.联营银行. B. 联行 C.代理行 D.账户行 三、不定项选择
l.目前国际贸易结算中绝大多数是(BD)结算。
A.现金 B.非现金 C.现汇 D.记账 2.(ACDE)所引起的跨国货币收付不属于国际贸易结算范畴。
A.劳务输出入 B.商品贸易 C.服务贸易 D.对外直接投资 E外来投资
3、银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居于中心地位,具体而言,其作用是(ABC)。 A办理国际汇兑 B提供信用保证 C融通资金 D减少汇率风险
第二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一、是非判断
1对于未说明开立依据的票据,受系人可以表示拒付。N
2提示付款即持票人在合理时间内,向受票人提示非要求即时付款,因此,所提示的汇票应是即期汇票。N
3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的受票人承兑汇票后,即解除了对汇票的责任。N 4银行汇票通常都是光票。Y
5对复式汇票付款人只能承兑其中一张。Y
6所谓拒付就是受票人对向他提示的汇票明确表示拒绝付款。N 7票据的付对价持票人的权利不受其前手权利缺陷的影响。Y
8票据所谓的空白背书即不签名盖章,只有记名背书才在票据上签名盖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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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汇票在受系人付款之前,是无条件付款命令;在付款之后是已付款的凭证。Y 10凡有附属单据的汇票,即为跟单汇票。N
11支票可以从非划线支票向划线支票转变,从一般划线支票向特别划线支票转变;也可以逆转。这些都无须出票人签名授权,正当持票人即可为之。N 12.使用划线支票,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而不能凭以提取现金。Y
13票据的正当持票人在汇票被拒付后行使追索权必须严格按照汇票传递的顺序逆向进行。N
14一般而言票据经背书转让次数越多,其可靠性越强。Y
15对附带条件的背书,应认为所附带的条件不具备法律效力。Y 16只有经受票人承死的远期汇票才可申请办理贴现。Y
17在划线中只要没有写明具体银行名称的支票均应被认为是一般划线支票,任何银行均可办理有关的转账业务。Y
18国际结算中,银行汇票只能是单一汇票。Y
19国际贸易结算中商业汇票通常都应是复式汇票。Y 20银行承兑汇票只能是银行汇票。N
21对于国际汇票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