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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镇人民政府文件 青镇政发[2008]26号
关于成立青云谱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了确保我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工作的顺利实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青云谱镇环境优美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鲁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付克清(昌南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
罗荷根(镇村建设办主任)
成 员:邹磊、程晟、黎明福、刘果玉、杜娟、梅志刚、李琴、章婷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建设办,办公室主任由罗荷根同志兼任,邹磊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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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机构 成立 环境优美乡镇 领导小组 通知 抄 报:市环保局、区委、区政府 抄 送:区环保局 青云谱镇党政办 2008年4月6日
(共印35份)
任务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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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镇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成立青云谱镇创建优美乡镇领导小组,下设青云谱镇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协调、指导、督查、督办、验收等。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鲁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付克清(昌南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
罗荷根(镇村建设办主任)
成 员:邹磊、程晟、黎明福、刘果玉、杜娟、梅志刚、李琴、章婷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建设办,办公室主任由罗荷根同志兼任,邹磊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日常工作。
1、任务分工。
镇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抓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各职能部门对相应的工作负责。
(1)镇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办公室: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相关人员,并把创建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经常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组织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准备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创建工作档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促使创建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
(2)农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基地的建设,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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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镇村建设办:指导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用地的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各村做好生态林的管护和林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做好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等工作。
(4)财政所:负责创建工作经费预算,根据财力适当在年度预算中列编。
(5) 财经办:负责所需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 2、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把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列入本镇各部门业务工作考核内容,明确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人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政策宣传栏、入户公开单、墙报、画栏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对推动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维持生态平衡、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生态和环境道德教育,增强全民特别是镇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形成人人积极行动、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3)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全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后,根据调查情况并对照《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标准》,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计划,并于2008年6月前报镇创建办备案,同时按计划实施,确保如期达到建设标准。
(4)积极拓展资金渠道,加大生态保护投入。镇政府按要求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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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规划、计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保证实施工作的资金投入。要积极拓展生态保护资源渠道,努力建立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生态保护投资机制,增加环境基础设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资金投入,为创建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二00八年青云谱镇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二00八年是我镇环境保护和建设重要之年,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在区环保局的大力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环保治本,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改造城镇环境和村庄整治为抓手,努力做好青云谱镇的环保工作。
一、强化管理,完善措施,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建立各企事业单位的污染物信息档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各企事业单位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2、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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