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8 14:49: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冲击危险区域超前排查、评估制度
冲击危险区域超前排查、评估是指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冲击危险区域前对采掘影响区域的冲击危险进行排查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警示各级人员提高对即将进行采掘活动影响的区域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冲击地压防治管理。为进一步做好冲击危险区域超前排查和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冲击危险区域超前排查
冲击危险区域超前排查按时间上分为采掘活动进行前的排查和采掘活动进行中对即将影响的区域的排查。具体可分为:
(1)冲击地压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中的排查
根据采区设计、采区地质情况以及工作面接续情况初步对下列情况进行排查:
①排查区域有无大型地质构造,距离大型地质构造50米范围有采掘活动的需划定为危险区域;
②排查区域是否有采动影响,是否存在沿空巷道、应力增高区或孤岛工作面;
③排查区域是否形成煤柱应力影响区; ④排查区域是否存在煤厚剧烈变化。 (2)工作面设计、季度和月度排查
根据采掘工作面实际揭露的地质情况以及掘进期间冲击地压监测情况,在工作面设计、季度和月度排查中进行对冲击危险区域超前排查进行补充和细分。
2、冲击危险区域评估
(1)冲击危险区域评估主要采用经验类比法、综合指数法、地质动力区划法、冲击危险可能性指数法进行以及钻屑法进行冲击危险程度评估和分级。
(2)至少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危险程度最大的为准。
(3)工作面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冲击危险区域评估内容。
(4)评估后按冲击危险程度进行分级并划分危险区域。
冲击地压隐患排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调动干部职工防冲责任心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大冲击地压防治力度,通过排查存在隐患、落实隐患处理情况等,全面提升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水平,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矿总工程师负责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管理工作,新有的关于冲击地压隐患排查、冲击地压分析等专题会议均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
2、防冲隐患排查严格执行“月制”,即:每月下旬根据井下采掘变动进展情况对全矿井进行全面排查,月初对对排查出的隐患和分析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编制相对整改治理措施,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进行落实处理。
3、根据月度采掘计划对各头面提出防冲预报,届时由总工程师指派专人进行落实,证实月初预报的冲击地压危险情况后方可进行正常采掘。
4、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矿冲击地压分析会,并对井上下新有预防冲击地压的设施、材料、人员配备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落实整改。
5、每年度12月15日至次年1月5日为次年度计划编排期,根据次年的采掘接续情况对矿井原先老窑老硐、采空区、防冲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分析结果应组织会审。针对性的采取提高预防和处理。
6、总工程师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对特殊地段,特殊作业应随时召开冲击地压分析会,排查隐患,以确保采掘的安全生产。
交接班管理制度
1、当班跟班队长交班前,必须对当班人员、设备进行确认,并及时处理好当班工程质量、不安全隐患,确认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班。
2、接班跟班队长到达工作地点后,要对当班作业人员数量、人员装备和现场设备及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接班。
3、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现场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隐患不整改处理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4、接班人员接班后,要认真排查工作现场的不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对于无法整改处理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跟班队长进行安排处理。
5、对于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给值班队长处理。
6、跟班队长井下人员装备安全状况交接班确认制度要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