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4 7:55:0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二、编制、审核“项目成本计划书”
2.1、编制依据
2.1.1、项目成本计划编制之前,预算员需会同施工员、深化设计师对图纸分析及现场勘查资料进行整理,并对照招标文件相关说明,认真计算出“分析与勘察应达到的效果”条款中要求的各种数据。
2.2、编制、审核程序
2.2.1、“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编制及审核(责任度100%) 2.2.1.1、预算员依据“2.1”条工作结果,负责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并对清单项数量的正确性负责(总责任的30%)[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
2.2.1.2、施工员对预算员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 进行初审,并对清单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40%)。
2.2.1.3、项目经理对经施工员初审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 进行审核,并对清单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15%)。
2.2.1.4、预算主管对经项目经理审核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 进行复审,并对清单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15%)。
2.2.2、“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报价”编制及审核(责任度150%) 2.2.2.1、采购员负责按预算员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提供各种自购材料和专业分包材料的市场采购单价,并对材料单价的正确性负责(总责任的50%)[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报价》项目部编制]。
2.2.2.2、工程部清、分包管理专员负责按预算员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提供各工种劳务清包市场单价,并对劳务清包单价的正确性负责(总责任的50%)。
2.2.2.3、采购主管对采购员及清、分包管理专员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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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劳务清单报价” 进行初审,并对报价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40%)。
2.2.2.4、工程部经理对经采购主管初审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报价” 进行审核,并对报价结果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20%)。
2.2.3、“项目成本计划书”编制及审核(责任度100%)
2.2.3.1、预算员根据 “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 采购员、清、分包管理专员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劳务清单报价”,编制“项目成本计划书”;并对“项目成本计划书”的正确性负编制责任(总责任的30%)[附《项目成本计划书》项目部编制]。
2.2.3.2、施工员负责对预算员编制的“项目成本计划书”进行初审,并对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负初审责任(总责任的30%)。
2.2.3.3、项目经理负责对经施工员初审的“项目成本计划书”进行审核,并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负审核责任(总责任的20%)。
2.2.3.4、预算主管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审核的“项目成本计划书”进行复审,并对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负复审责任(总责任的10%)。
2.2.3.5、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和预算主管审核的“项目成本计划书”进行核准和审批,并对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负核准责任(总责任的5%)和审批责任(总责任的5%)。
2.2.4、“项目成本计划书”的编写、初审、复审、核准、审批时效
2.2.4.1、预算员编制3个工作日(24小时);采购员、清、分包管理专员价格询查及提供2个工作日(16小时);项目经理初审1个工作日(8小时);预算主管复审1个工作日(8小时);副总核准1个工作日(8小时),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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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审核商务标
3.1、编制及审核程序(责任度100%)
3.1.1、预算员负责编制商务标书,并对标书质量负编制责任(总责任的30%)。 3.1.2、施工员负责对预算员编制的商务标书进行初审,并对标书质量负初审责任(总责任的15%)。
3.1.3、项目经理负责对经施工员审核的商务标书进行复审,并对标书质量负复审责任(总责任的15%)。
3.1.4、预算主管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复审的商务标书进行终审,并对标书质量负终审责任(总责任的25%)。
3.1.5、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负责对经预算主管终审的商务标书进行核准,并对标书质量负核准责任(总责任的10%)。
3.1.6、总经理负责对经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核准的商务标书进行审批,并对标书质量负审批责任(总责任的5%)。
3.2、编制及审核时效
3.2.1、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
预算员编制6个工作日(48小时);施工员初审2个工作日(16小时);项目经理复审2个工作日(16小时);预算主管终审2个工作日(16小时);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核准1个工作日(8小时),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8小时)。
3.2.2、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
预算员编制4.5个工作日(36小时);施工员初审1.5个工作日(12小时);项目经理复审1.5个工作日(12小时);预算主管终审1.5个工作日(12小时);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核准1个工作日(8小时),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8小时)。
3.2.3、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
预算员编制3.5个工作日(28小时);施工员初审1个工作日(8小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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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复审1个工作日(8小时);预算主管终审1个工作日(8小时);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核准1个工作日(8小时),总经理审批0.5个工作日(4小时)。
3.3、工程量计入及要求
3.3.1、商务标工程量计入的主要依据为甲方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商务标书中的所计入的工程量必须与清单工程量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改动,否则即为废标。
3.3.2、当实际工程量大于清单工程量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选择下述办法之一进行处理:1、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范围内报价一次性包死的,可将超出工程量总造价分摊计入清单工程量单价。2、招标文件要求按清单工程量报价,超出或减少部分结算中据实调整的,可将超出工程量列入后期变更项目。
3.4、单价组成及计入 3.4.1、综合单价组成
3.4.1.1、商务标书计入的综合单价由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项目管理经费)、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组成。
3.4.2、单价计入
3.4.2.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项目管理经费按“项目成本计划书”核算的实际制作成本乘以1.08(或按总经理办公会临时决策)计入。
3.4.2.2、管理费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按总经理办公会临时决策计入。 3.4.2.3、规费按人工费合价乘以1.4451或按总经理办公会临时决策计入。 3.4.2.4、利润按成本费用合价乘以1.085或按总经理办公会临时决策计入。 3.4.2.5、税金按税前造价合计乘以1.0341计入。
3.4.2.6、施工措施费依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计入。 3.4.2.7、总包服务费、甲控材料采管费及甲方提取的其他费用,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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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8、主材为甲供或三方合同(甲方、施工方、供货商)时,材料价按甲方指令价计入,材料保管及损耗费按3.5%(或招标文件规定)计入,辅助材料、人工费按3.4.2.1款计入,其他取费按3.4.2.7款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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