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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更换等工作; (g) (h) (i) (j) (k) (l) (m)
督促承包人搞好施工过程的排水,防止边坡塌方、水土流失污染督促承包人采用合格材料回填桥涵、挡土墙台背; 监督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记录; 做好构造物挖基尺寸测量记录,对地基土层与设计不符的情况及对砼施工等关键工序实行全过程旁站。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专检查承包人的模板、材料。校核拌和设备的计量系统,监督承包完成所属专业工程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八、监理工作内容
8.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8.1.1检查承包人占用工程用地计划及落实情况,在工程现场履行必要的签字交接手续;
8.1.2审批承包人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含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流动资金需求计划;
8.1.3复核由业主提供的图纸、设计资料;参与由业主主持的设计交底会和现场交桩工作;验收经承包人自检合格的施工定线和复测的原始地面线,并进行实地校核和必要的复测。未经验收批准,承包人不得自行任意改变原地面和自行施工;
8.1.4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单位的划分。
8.1.5审查承包人进场机械设备和人员情况,符合投标书和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程度,如有不足,应限期补足后方可开工。
8.1.6审查承包人的驻地建设与施工便道、供电设施等辅助工程的建设;审查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包括集料的级配、混凝土的配合比、材料的强度试验和标准击实试验等。并按规定进行一定比例的平行试验,以证实承包人提供资料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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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和河流;
时反映; 业工程师;
人按施工配合比进行施工;
8.1.7对承包人进场的材料和商品构件,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抽检,对资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复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能用于工程,并限期由承包人清出现场,按合同文件进行处理;
8.1.8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并进行检查落实; 8.1.9准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督促与会各方做好准备工作,为会议成功创造条件‘
8.1.10按合同文件要求下达开工令;
8.1.11监督与保证按期开工有关的其他施工准备工作‘ 8.2施工阶段监理 8.2.1质量监理
8.2.1.1工程质量监理的基本程序
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应共同遵守,使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工程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分项工程开工前2天内,承包人应提交《工程分项开工报告申请批复单》,供监理审批,由监理收到《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后,对附件中的施工计划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施工放样报验单》、标准试验、材料进场质量认可资料,人员到场情况,分包人的资格证件等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必要时召集专题会议澄清,具体明确该分项工程必须填报的原始记录,质检单等表格的种类,填报时间等事宜,然后在7天内签发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2)工序自检报告
承包人质量自检人员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和工序检查程序,进行每道工序的施工,填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完工后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3)工序检查认可
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工程的工序检查过程中,对合格的工序进行签证认可。如工序检查不合格,应指示承包人按要求进行返工或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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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并重新填报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直至检查合格。前道工序未经检查,或检查结果为不合格,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也不得进行中间计量。
(4)中间交工报告
当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自检人员应进行一次系统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抽样试验结果,填写《检验申请批复单》以及《中间交工证书》报总监办审查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
总监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含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测量、抽样试验,检查合格签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人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如检验不合格,应指示承包人进行返工或修复,合格后再予签认,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项工程的施工,不得计量。
8.2.1.2现场质量控制 (1)原则和方法
施工质量及工序的检查,认定,均以测量、试验数据为依据。 工程质量的预控和过程控制相结合的原则是工程质量关键之一。 (2)现场监理
现场监理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及材料、机械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采取全过程旁站、全环节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管理。
现场监理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巡视工地,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每天巡视施工现场,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现场监理工程师及助理人员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应在每道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进行现场监督承包人按规定频率抽取试样,并做好施工记录,如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压实指数,砂的含泥量测定等等。
8.2.2工程进度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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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合同段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编制工程施工总体计划及必要的各项关键工程进度网络图、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及说明、全部支付的现金流动估算报总监办审查后,报工程部审核再报业主批准。
承包人根据批准的总体进度计划,在各项目开工前,编制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计划,阶段性的月计划和相应的流动资金估算,报监理审批,在报送月工程进度计划的同时,应报送上月工程进展情况报告。
监理在审查承包人提交第一份进度计划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提交工期计划的时间、内容、数据、图表、文字说明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能否满足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查要求,该工期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承包人在投标书中的承诺。
(2)施工计划的安排与业主对现场提供的时间表是否有矛盾,是否预留了足够的动员时间和清场时间,是否为监理工程师审批计划、履行职责留有充分时间。
(3)工期计划的安排是否统筹考虑了临时用水、用电、临时用地、现场环境保护及天气状况等诸因素的影响。
(4)现金流动计划是否能适应工期计划的要求。
(5)按合同规定对工期计划的批准并不意味着承包人解脱承担合同的任何责任。
8.2.2.2进度计划的检查和调整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比较,如发生偏离,要及时提请承包人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各方关系,加快工程进度,或调整修改计划,以保证事项阶段性目标和总进度目标。对加快工程进度所采取的措施,方案及修正计划均应经监理审查后报业主审批。
承包人工期的延误,虽然采取了措施,但仍然不能事项阶段性进度目标和总体目标,或拒绝执行监理的加快施工进度的指令,监理应发出书面警告,并及时报业主决策。
监理要检查承包人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的每日实际进度记录和每月进度分析报告,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和影响工程进度的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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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调整和修改计划的依据。
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应严格按照图3“施工阶段工程进度监理工作程序”进行。凡不按程序控制者,监理工程师均不予受理和认可。
8.2.3工程费用监理
工程费用监理的核心是计量支付,以经济手段控制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本项工程是以合同综合单价、按合同规定计量为基础的支付方法。
8.2.3.1工程计量
按照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文件等规定的内容、范围和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时先由承包人在规定时间提出计量申请,必须附有相关资料,经监理审查有关准备资料合格,双方到现场共同测量计算后,承包人填报中间计量表,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对资料不齐全或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工程暂不计量,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对于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或批准的工程,即使承包人不派人到现场测量,也可作为支付依据。据实计量是以现场测量和图纸、变更设计资料计算的总量为控制量。分阶段计量、不管采用何种计量方式,其累计总量均不得超过控制总量。承包人应在每月的25日向监理报送当月计量支付报表,监理于每月30日前完成计量支付申报表的审核和签认后,送业主审批。业主应在收到该“中期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核准,并通知经办银行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逾期不报时,则作放弃当月计量支付处理。
8.2.3.2工程支付
在合同实施期间,对工程的前期支付、中期支付和最终支付的所有应支付的项目都必须按照合同文件和有关规定的程序,由承包人提出有关报表和申请,经监理审查、确认扣除应扣款项后,由总监理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业主审批后签发支付证书。
单价调整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计日工的使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计日工按合同单价计费,缺项的单价由承包人按其投标报价及单价分析的原则、内容和费用结合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编制,报监理审查,监理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再报送业主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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