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5/2 13:26:0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题型: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一、关于柏拉图的理式论 简答或论述 理式论是柏拉图哲学体系的核心。 “理式”,或译为理念、观念、理型、模式等,是柏拉图构想的一个境界。柏拉图认为,在物质世界以外,还有一个理式世界。他说:当我们给许多个别的事物加上同一的名称时,我们就假定有一个理式存在。
系列事物的本质特征的总和就是物的理式。没有物的理式,就没有物自身,就没有现实世界。我们就假定有一个理式存在。
1. 理式与事物
在他看来,理式是实体,思想中的理式世界永恒不变,绝对存在;而感觉只是幻影,感觉中的物质世界变化无常,转瞬即逝,只不过是理式世界的苍白的影子,模糊的映像。理式是万物的原型,万物是它的摹本。1
2. 理式具有原因和推动力的意思
理式就像一与多相对立:多是可变的,而一总是保持原样。 事物(即“多”)与理式(即“一”)的差异在于,前者“分有”后者,但前者的“分有”仅只是后者普遍性的一种特殊情况;二者的同一在于,事物与事物之间存在的相似性,可是对后者普遍性的呈现。
这样一来,与事物相关的知识也就相应有了高低之分:感觉来至于具体事物,它并不是直接相关于理式的知识,因而在知识层次上处于低位;而那些诸如概念、抽象的知识,则与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即普遍性相关联,因而被视为处于知识的高位。2
此外,理念在逻辑学方面的意义在于,是使得我们能给万物的混沌以秩序,去辨认类似者,区别不同者,从而在“多”中领悟“一”。
显然,柏拉图的理式论割裂、颠倒了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把一般当作先于个别的独立的存在,成为个别的真正来源,也就是夸大了理式的作用,使理式世界和现实世界完全脱离。这是典型的客观唯心论。
二. 艺术与现实的关系 1. 对“理式”论的批判
“理式”说明不了客观世界可感觉的万物的变化。“形式”只是存在和生成两者的原因;但是,当“形式”存在的时候,那些“分有”它们的东西还是未产生出来的,除非有某个东西来开始这种运动。
然而,许多具体的东西却产生出来了(例如一枚戒指、一间房屋),对这些东西我们认为是没有自己的“形式”的。那么,我们就得问,没有与它们对应的“形式”,它们又是又是怎么产生出来的呢?3
柏拉图不承认感性知觉世界的真实存在,这与他认为人的感官所获得知识仅只是与“理式”的影子关涉,是不真实的;但是,在对“形式”和“质料”以及二者之间关系的理解上,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事物的形式就是该事物的实在;另一方面,质料本身还不是它后来所要成为(或生成)的东西,但是必定具有生成这东西的力量(或称可能性、潜能)。关于这种质料,它因为没有规定而被称为无限者(这与“理式”自身具有规定性不一样),即“原始质料”,它是所有有规定的实体4的共同基础,但是它仍然只是潜在者,所以决不会也不曾自在地存在过。【比如,一块上好材质的钢板,在“航空母舰”这种“形式”进行结合之前,它就是“原始质料”、是潜在者。】
然而,形式与质料的关系产生了运动的观念。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承认,所有可感觉事物都是偶然的和可变的。世界上凡包含质料的事物都经历运动或变化。因此,运动实际上只不过是潜在本身的实现。
每一运动预先都设定了两种事物:一是推动的因素,一是被动的因素。比如人自身中的肉体与灵魂。推动的因素只能是实现者,是形式;而被动的因素只能是潜在者,是质料。前者作用于后者之上,也正是质料和形式接触产生运动的过程,形式把后者(质料)依据其潜能推向一个确定的形式或实在。
显然,理式论的根本错误,在于它割裂了一般概念与个别事物的关系,即,把“理式”看成是在具体事物以外独立存在的东西了。
2. 亚里士多德理解的“模仿” “模仿”是创造行为:“物质是潜能,形式是实现”。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