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12:30: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4、 简述劣兽药包括的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兽药为劣兽药:
(1)兽药成份含量与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不符合的; (2)超过有效期的; (3)因变质不能药用的; (4)因被污染不能药用的;
(5)其他与兽药标准规定不符合,但不属于假兽药的。
5、 简述动物检疫的作用。
(1)监督作用,(2)防止患病动物和染疫产品进入流通环节;(3)消灭动物疫病的有效手段;(4)维护动物及其产品的对外贸易);(5)保护人体健康。
6、 畜禽新品种在审定时应符合哪些条件?
培育的畜禽新品种应符合以下管理条件方能报审:(1)品种主要特性、特征明显,生产性能优良,遗传性状稳定,与其他品种有明显区别;(2)经中试、区域试验增产效果明显,品种、繁殖率和抗病力等方面有一项或多项突出优良性状;(3)培育品种数量及畜禽结构达到品种要求标准;(4)生产性能指标应由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畜禽品种检测机构签署鉴定意见。
7、 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的物质条件包括哪些?
(1)具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工程师、兽医师以上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 (2)具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3)具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及条件; (4)具有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检验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5)非专门生产兽药的企业兼产兽药者,必须有单独的兽药生产区。
8、 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9、 简述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申领程序?
10、 《动物防疫法》规定禁止经营的动物、动物产品有哪些? 11、 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2、 简述畜禽新品种报审的基本条件。
8、(1)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2)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分装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3)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9、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向所在地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呈交书面报告,填写《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收到申请报告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对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查,审核合格的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10、禁止经营的动物、动物产品有: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疫区内易感染的;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染疫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11、(1)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2)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分装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3)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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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培育的畜禽新品种应符合以下管理条件方能报审:(1)品种主要特性、特征明显,生产性能优良,遗传性状稳定,与其他品种有明显区别;(2)经中试、区域试验增产效果明显,品种、繁殖率和抗病力等方面有一项或多项突出优良性状;(3)培育品种数量及畜禽结构达到品种要求标准;(4)生产性能指标应由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畜禽品种检测机构签署鉴定意见。
六、综合题
1、试述兽药监督员在本辖区内兽药管理的主要职责。。
2、试述《动物防疫法》中规定的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采取的措施。
3、试述地市级畜牧(农牧)局在本辖区内兽药管理的主要职责。 4、试述动物饲养场在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5、什么是一类动物疫病?结合实际谈谈一类动物疫病发生时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1、兽药监督员是在各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领导下代表政府对兽药管理行使监督、检查的专业执法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兽药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兽药药政法规,监督辖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执行兽药药政法规。
(2)向所属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反映兽药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
(3)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个人违反兽药管理规定的事件进行检查,并向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4)对生产和市场销售的兽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可疑的兽药,有权按规定抽样送兽药监察所检验处理,并严格取缔假劣兽药。
(5)对兽药广告的宣传品进行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向本辖区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2、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将疫情等情况逐级上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病,并通报毗邻地区。
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3、地区、市、县畜牧(农牧)局主管本辖区兽药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兽药药政法规和上一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发布的有关兽药管理规定。
(2)行使本辖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中的监督管理权。
(3)调查、处理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中的质量事故和纠纷,决定行政处罚。 (4)向上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反映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4、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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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有专职防治人员
(5)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6)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7)防疫制度健全
5、一类动物疫病是指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动物疫病。由于一类动物疫病对人畜危害严重,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结合实际谈):
(1)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
(2)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将疫情等情况逐级上报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病,并通报毗邻地区;
(4)在封锁期间,主要的措施有: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三、名词解释
1、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方发生争议,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2、动物防疫:主要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 3、新兽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兽用药品。
4、药物饲料添加剂:是指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掺入载体或者稀释剂的兽药的预混物。 5、一事不再罚: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处罚。
6、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饲料药物添加剂)。 7、动物检疫:是指由法定的机构、人员依照规定的方法与标准、检疫项目与对象、检疫管理办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实施检查、定性、处理,并出具结论性的法定证明的行为。
8、种畜禽:是指种用的家畜家禽,包括家养的猪、牛、羊、马、驴、驼、兔、犬、鸡、鸭、鹅、鸽、鹌鹑等及其卵、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
9、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1分)依法所给予的行政制裁。
10、饲料添加剂: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11、动物防疫:主要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
12、兽用生物制品:指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过程中,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和从事动物饲养和经营、动物产品生产和经营以及其他与动物防疫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守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使其依法行政、依法生产、饲养和经营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13、种畜禽:是指种用的家畜家禽,包括家养的猪、牛、羊、马、驴、驼、兔、犬、鸡、鸭、鹅、鸽、鹌鹑等及其卵、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
14、饲料::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15、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所给予的行政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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