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2:34:2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试论东汉田庄与西欧庄园经济
提纲:一.东汉田庄
1. 东汉田庄的起源与发展 2. 东汉田庄的主体
3. 东汉田庄的特点——闭门成市、聚族而居、私人武装 4. 东汉田庄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 二.西欧中世纪庄园
1.西欧中世纪农庄的起源与发展 2.西欧中世纪庄园的特点
3.东汉田庄与西欧中世纪庄园的异同 4.西欧中世纪庄园的消亡及影响 三.东西方封建庄园的历史地位及意义
正文:
东汉田庄和西欧中世纪庄园作为东西方专制社会封建生产的重要组成形式,其都是在生产力落后,商品与市场关系不甚发达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其产生,发展及对东西方社会的影响,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同时,也被其各自所属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烙下了深深的印记,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一.东汉田庄
东汉田庄是大地主经营地产的一种组织形式,其占有大量耕地并控制着众多依附于他的人口,是汉代一种独立的经济体系,它的存在与发展,对于汉代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品经济的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已存在一些负面的影响。
㈠ 东汉田庄的起源与发展
中国封建田庄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土地私有和土地兼并的发展使得土地越来越多的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农民因失去土地而无地可耕,与此同时,豪强地主的大片耕地却无人耕作。因此,无地的小农业者或自愿投靠,或沦为奴隶强行被卖,于地主的土地上耕作。于是,一种新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田庄在西汉中期以后逐渐形成。
汉代田庄经济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西汉初期——形成期;汉武帝后至西汉末——发展期;东汉——大发展期。田庄在汉代发展蓬勃并非偶然:
㈠西汉政权在多年战乱的基础上建立,民生凋敝,百废待兴。因此高祖刘邦推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减赋税,轻徭役,加紧恢复封建农业,为田庄的产生铺平了道路;
㈡汉代对土地买卖控制并不是十分严格,因此土地兼并现象相对严重,汉初政府“开关梁,弛山泽之禁”,使得一些地主“得其所欲”,趁机垄断关梁河陂㈠。东汉初期,共同支持刘秀建立霸业的开国功臣大多是封建田庄的豪强地主,他们占有大量土地和人口,成为地方的割据势力。特别是刘秀“度田”措施遭遇失败后,更是放任豪强地主,勋臣贵戚兼并土地,“富人名田逾限,富过公侯”㈡已成为普遍现象。
㈢重本抑末的封建统制思想从汉武帝开始愈发根深蒂固,使得商人的社会地位卑微下贱。发家致富后的商人为提高社会地位不再扩大生产,转而大量购置田产,兼并土地,成为田庄主人。我认为这也是田庄经济在汉代繁荣发展的原因之一。
㈡ 东汉田庄的主体
授田、赐田是汉代地主获得土地所有权的重要形式之一,刘邦称霸后,曾规定“诸侯子与从军归者,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及“法以有功劳行田宅”,
以此来安置复员官兵。东汉建立后,刘秀采取“退功臣,进文吏”的政策,令勋臣贵族广置田产而不问朝政。因此,一大批爵显功高的贵族成为了大地主。除此之外,皇亲国戚依靠权势大量兼并土地,大批资力雄厚的商人依靠从经商中牟取的利益大量兼并土地,他们构成了田庄经济的核心力量。
㈢ 东汉田庄的特点
东汉田庄是以大地产为基础,以超经济人身强制的劳役地租或实物为剥削形态,有严密的生产管理体系,以自给自足为目的封建生产的一种组织形式㈢。东汉田庄拥有在经济上“闭门成市”,军事上拥有私人武装,政治上“聚族而居,宾客相附”等的特点。
朱绍侯先生曾说过,汉代田庄“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单位”,“可以‘闭门成市” ④。东汉田庄内部生产自给自足,甚至是有求必给,其农林牧副渔多业并兴,并设有煮盐冶铁酿造纺织等作坊,以农业生产为主,综合经营,能满足田庄基本生活需求。我认为这种自给自足的生产经营模式加固了我国专制时期的自然经济,不利于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且田庄之间缺乏竞争与交流,不利于农业和手工业技术的提高与传播。但田庄的大土地经营方式使得依据土壤条件,季节,气候等统一安排农业生产成为可能,能够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具有一定的集约性;且田庄主财力雄厚,为田庄内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的改进提供了经济支持。
豪强地主多是“聚族而居,宾客相附。东汉地主田庄经济往往以宗族为核心,聚族而居,田庄主既是占有整个庄园的大地主,又是宗族长。宗族、宾客、徙附、部曲、奴婢,虽然在庄园里所处的地位不同,但都对庄园主有极强的依附关系,有严格的长幼尊卑之序” ⑤。田庄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封建宗法制的集中体现。田庄主对于田庄内劳动者剥削都十分沉重,除向田庄主交付实物以外,劳动者还要服劳役。田庄主利用宗族关系掩盖了残酷的阶级压迫和剥削。但以宗法血缘维系田庄内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阶级矛盾,维持了社会稳定。
在田庄中,为了有效的组织生产和镇压庄园内农民以及流民、贼寇的侵犯,在农闲时节也组织一定的武装以自卫。由于聚族而居,庄园主的私人武装也是由宗族、宾客、部曲、家兵所组成。庄园主把一部分依附农民和宗族宾客按军事编
制为“部曲”、“家兵”,平时从事农业生产,战时充当庄园私兵。这些私人武装往往会不断膨胀,若不加以控制,就会发展成为地方割据势力。实力雄厚的地主在国家繁荣时是政权的有力支撑者,但当皇权摇摇欲坠时,手握私兵的豪强又变成了政权最大的威胁。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就起因于此。
㈣ 东汉田庄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
东汉田庄是时代的产物,它的出现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促进了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东汉田庄作为汉代重要的生产组织形式,对东汉社会以及后世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在政治上,帮助中央控制和稳定了大量无地人口,起到了维持社会秩序的作用,同时财力雄厚的地主对皇权的支持对政权有一定的稳定作用;但其巨大的势力对政权的操控加剧了地方分权和政治腐败。此外,田庄主对农民的奴役和剥削加重了农民的精神和经济负担。
在经济上,田庄对汉代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以及商品经济的繁荣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同时,田庄主与国家争夺农民与赋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且其隐瞒人口与土地,对国家利益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在军事上,私人武装维持了地方的安定,减轻了国家的负担,为农业生产创造了较为良好的社会环境。但私兵的膨胀又导致了地方的分裂,为东汉末年的动乱埋下了祸根。
在文化上,田庄主宣传儒学,奴化百姓,巩固了儒学在中国封建文化中的正统地位,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普通民众的基本文化素质;但其对民众的奴化加深了封建思想对社会的毒害,泯灭了人民的反抗思想,阻碍了民主在我国的产生与发展。
二.西欧中世纪庄园
封建庄园是欧洲中世纪随封建制度的建立而形成的农业生产组织,它是西欧中世纪农业生产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和基层经济单位,它集政治、经济、社会意识于一体,对西欧中世纪的发展以及消亡都有重要的意义。
㈠ 西欧中世纪庄园的起源与发展
西欧中世纪庄园的起源要追溯到罗马帝国时期。庄园最早形成于6世纪到9世纪㈥,其间,庄园经历了逐渐地扩展与定形。直至公元900年状元开始普遍地流行于欧洲,封建庄园制开始走向成熟。9-13世纪是西欧庄园的兴盛时期,封建庄园开始成为部分欧洲国家最基本的生产组织形式。一些国家曾颁布法令对庄园的生产、管理及生活做出详尽的规定。
㈡ 西欧中世纪庄的特点
西欧庄园内的土地大致可以分为领主自营地、农民份地与公地。农民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耕作,成果归自己支配,同时又要无偿在领主自营地上为领主耕作,收获全部归领主所有,农忙时农奴要优先为地主耕作。公地是位于庄园边缘的草地、森林、荒地等,属于农村公社集体所有,但地主通常将贪婪的爪牙伸展到公地之上,所以公地的所有权归领主所有。
农奴除了为地主无偿劳作外,还需要向地主交纳各种捐税:例如人头税。结婚税、即财产继承税、什一税等等。除此之外,农民使用领主的磨坊、烤面包坊等设施同样需要缴税。在租税之外,农民还须缴纳各种贡物并服劳役,如献纳家禽、鸡蛋、酒及其他土特产品,杂役如修桥、筑路、砍柴、运输、盖房等等。所以,在西欧庄园制之下,领主对于农民的剥削十分严重。
庄园的农业生产实行三圃耕作制,即把耕地分作春播地、秋播地和休耕地三部分,轮流耕种。休耕地和收获后的耕地作为公共牧场,集体使用。庄园生产者主要是农奴,此外还有自由佃户、雇工和奴仆等。
西欧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由上至下主要分为国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骑士。中央把土地作为采邑封给大封建主,大封建主再把它封给自己的臣下为采邑,如此层层分封,形成了金字塔般的等级体系。
㈢ 东汉田庄与西欧中世纪庄园的异同
由于专制时期我国与西欧的社会状况存在着许多相似性,因此在这些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西欧中世纪庄园和我国东汉田庄之间有许多共同点:
㈠ 都是自己自足的自然经济,园内产品齐全。产品很少到市场交换; ㈡ 军事上都拥有私人武装;
㈢ 劳动者与其领主有人身依附关系,劳动者都需要无偿的对其领主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