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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 (2010-2012年)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既是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也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保障。四川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打造西部经济高地,建设“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的总体发展思路,其中“三中心”之一就是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战略部署,结合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基本特征,根据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划。本规划包括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和发展布局,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工作重点以及政策措施。规划期限为2010-2012年。 一、发展现状
(一)全省金融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四川金融业发展迅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2009年末,全省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97家,其中法人机构554家、省级机构43家,银行业分支机构网点12475个;证券期货基金公司57家,其中证券法人机构4家、期货法人机构4家、基金分公司6家,证券业分支机构193个;保险业机构48家,其中产险22家、寿险26家,保险业分支机构4345个;全省共有金融业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17013个。截至2009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5128亿元,贷款余额15979亿元,在全国省(市、区)排名均列第7位。2009年实现上市公司融资和再融资229亿元,同比增长60.32%;证券交易额4万亿元;保费收入579亿元,规模排名全国第7位。金融机构数量和金融总量均位居中西部省(市)首位。
(二)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主要优势。
成都作为四川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连接华中、西北、西南的天然纽带,199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西南地区的科技中心、金融中心、商贸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经过十多年快速发展,成都已成为西部省会城市中金融机构种类最齐全、数量最多的城市,各项金融业务量在中西部城市中名列前茅,金融辐射力大为增强。2008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97.59亿元,占全市GDP的5.07%。2009年末,全市共有省级金融机构134家,其中银行业机构45家,证券公司41家,保险公司48家。截至2009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2535亿元,贷款余额10113亿元,分别占全省的49.88%和63.28%;保费收入230亿元,占全省的40%。近年来,金融机构在项目融资、个人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贷款、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积极创新,较好地满足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多层次资金需求。金融
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全国性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雏形初现。凭借运营成本和人力资源方面优势,成都已成为各金融机构建立后台服务中心和后援中心的首选城市之一。
(三)主要问题与不足。
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成都目前仍存在较大差距: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较低,金融产业发展程度有待提高;金融分支机构多,法人机构少,总部经济特征不明显;银行业在金融业中占绝对比重,证券业规模偏小,保险覆盖面较窄,创业投资机构数量少、实力弱,金融中介服务相对滞后,金融体系发展不平衡,结构比较单一;金融辐射能力主要局限于省内,在西部地区的影响力不够;金融中心建设面临重庆、西安等多个重要城市的激烈竞争等。 二、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思路。
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坚持市场化推进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做大做强金融产业。以增强集聚和辐射能力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为基础,加强金融机构体系和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场外交易和金融服务外包,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与北京、上海等全国性金融中心错位发展,把成都建设成为西部金融中心和全国性金融中心辐射西部的重要枢纽,为建设面向全国、辐射西部、融入世界的西部经济高地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总体目标。
到2012年,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初见成效。成都金融机构进一步密集,金融市场、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业成为成都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具有较强的金融聚集和一定的辐射能力。成都市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4%左右,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左右,金融业主要指标(主要指金融机构数量、金融资产总额、存贷款余额、金融资产质量、金融业盈利能力、金融市场交易额、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上市公司数量、保费收入、保险深度和密度等)在中西部各省会城市位居领先地位,初步把成都建设成西部金融机构中心、西部金融市场和交易中心、西部金融服务中心。 三、发展布局
根据不同类别金融产业空间集聚的一般规律和区位特征,对金融功能区实施整体规划,分步推进。在成都市科学规划金融总部商务区、金融产业集聚区、金
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为各功能区提供优惠的政策支持,完善和提高配套功能,营造一流的发展环境,把成都金融功能区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区。 --金融总部商务区。北起高新区繁雄大道,南至民丰大道,东至新成仁路,西至站华路,用地面积约5平方公里,主要吸引金融法人机构、省级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及其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入驻,打造总部机构密集、功能完善的金融总部集聚区。
--金融产业集聚区。东大街盐市口至东大街二环路口,全长3.8公里,主要吸引金融分支机构、营运前台入驻,重点发展金融市场,形成金融机构密集、要素市场完备、集散功能强大的金融机构和市场集聚区。
--金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位于高新区天府新城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园内,主要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各类数据中心、资金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灾备中心、呼叫中心、单证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形成以金融后台服务、金融创新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金融衍生服务为主的金融后台集聚区。同时,规划设立第二金融后台聚集区。 四、西部金融机构中心建设
通过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融资租赁、货币经纪、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机构来蓉设立区域性总部、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大力发展和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竞争力,打造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品牌。到2012年,在成都市设立的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和省市级金融机构数量达到200家,金融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区域金融聚集能力、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银行业。
--进一步引进和发展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
积极吸引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城市商业银行来蓉设立区域性总部或分支机构,积极吸引各银行营运中心等专营机构来蓉设立分中心或分部,力争2012年全部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监管评级排名前5位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蓉设立分行。引导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到省内二级城市或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引进更多的外资银行来蓉设立分行,力争2012年外资银行达到13家。积极支持外来银行与本地银行开展股权和业务合作,扩大市场竞争主体,增强市场活力。积极支持各类银行业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到2012年,各类银行机构综合排名在其系统内靠前,达到内控有效、风险管理水平高、资产质量优良、盈利能力强的目标。
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资产总额超过4.7万亿元,银行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4.1万亿元以上和2.6万亿元以上,信贷对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发展壮大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
城市商业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到成都发展,支持全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省内城市商业银行,重点支持成都银行、南充市商业银行等评级靠前的城市商业银行跨市州、跨省区设立分支机构,并逐步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到2012年,力争实现4家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在蓉设立分支机构,4家到省外设立分行,成都银行跨省设立5家分行。推进城市商业银行在市场原则基础上进行联合重组,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支持引进中外合格战略投资者,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到2012年,成都银行在成都市的市场份额明显提升;全省城市商业银行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0%以上,不良贷款率在3%以下,力争3-4家机构监管评级达到二级,其余达到三级。
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按股份制方向在符合条件的县市加快推进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积极探索外资和中资金融机构收购、重组和兼并改造农村信用社,寻找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到2012年底,成都市农村商业银行经营良好并实现跨区域经营,在成都市的市场份额全面提升;全省力争完成组建15家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省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指标在全国提升三至五位,达到中等水平,电子化网络覆盖率达到100%,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0%以内,盈利水平显著提高。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利用我省在统筹城乡发展上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范围,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到2012年,成都市争取实现每县一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达到20家以上。全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达到48家,其中村镇银行38家,贷款公司5家,农村资金互助社5家。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达到120家。 (二)证券期货业。
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证券、期货、基金公司在蓉设立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发展壮大地方证券期货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拓展新业务,提高行业竞争力。通过增资扩股、吸收合并、改制上市,力争在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承销与保荐业务上迅速成长为全国有影响的公司。支持地方法人证券机构整合重组,做大做强。支持现有期货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和增资扩股等方式充实资本金,提高资产质量,形成规模效应。到2012年,成都要建成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种类齐全,证券公司、期货公
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完善、具有竞争力、监管高效的证券市场体系。全市证券、期货、基金等机构达到70家。 (三)保险业。
鼓励保险法人机构在成都设立保险分支机构。鼓励省内外企业在成都投资设立股份制保险法人机构。支持保险企业在成都设立区域性管理机构、业务研发中心。争取国际知名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在成都设立分支机构。争取在2010年内挂牌成立本地法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加快本地寿险公司的组建工作。以成都为依托,提高四川保险业对西部和全国的辐射和影响力。到2012年,在成都设立的保险公司省级机构总数达到60家,保险法人机构力争达到2家。
(四)信托业。
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支持信托公司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加快金融创新,进一步开拓信托业务,充分发挥信托业的直接融资和综合金融服务作用。继续指导推进省级3家信托机构的重组和重登工作。到2012年,力争信托公司达到3家,不良资产率保持在3%以下。 (五)股权投资基金。
认真落实国家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研究促进我省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尽快出台相关办法。探索由政府出资设立引导基金,促进我省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完成四川产业振兴发展基金的组建并运行。积极组建各类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以成都为中心,以德阳、绵阳等二级城市为依托,建成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区,积极争取将成都建设成为西部地区具有影响力的股权投资基金基地。 (六)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支持和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在蓉设立财务公司,增强优势产业发展的融资能力,到2012年,力争财务公司达到4家。积极开展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工作,完成组建1家消费金融公司。积极引进省外金融租赁机构在成都设立分支机构,争取组建1家地方金融租赁公司。到2012年,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展成为治理结构较为合理,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经营业绩较好的金融机构。 (七)金融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