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10 18:29:4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必须24小时上锁,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寄宿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有指定陪同人员,

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后通知学生领取。

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九、门卫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

校内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内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内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内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内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校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内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内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2009.9

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学校全体师生都有对安全隐患报告的权力和义务。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二、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校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三、学校发生安全隐患,应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利及时排除隐患。报告的方式或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

四、学校发生学生非常死亡、重大伤害、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不得延误,不得不报、少报、迟报。如遇重大安全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严密组织布控,采取措施。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和县政府,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局、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

五、如若发现安全隐患不报告(重大隐患不报告、不布控、不采取措施)造成后果要追究责任。

六、事故处理结束,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双山中心小学

二00九年二月八日

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学生奖励方案

1、每周行为规范优胜班级评比加1—3分 2、作为班级之星、校园之星评比的一个项目

3、每学期末评比“校园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

4、 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校园安全小卫士”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方案 (一)班主任奖励方案 1、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次数与价值决定。 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校园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方案(包括班主任)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

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年终考核中加1—5分,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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