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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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QP-02 中山桑芭丝服装有限公司 程 序 文 件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版本/修改状态:A/0 生效日期:2003年2月26日 页码:第1页,共3页 拟制:朱文君 审核: 批准: 1. 目的 确保公司的质量活动留下记录并保持质量记录的真实性,监督和考核相关人员按照公司质量体系的要求进行有效运作,为管理评审和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与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相关的记录。 3. 职责 总经办文控员负责所有质量记录表格(正本)的编号和保存。 各部门负责人或经上级指定的人员,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控制。 4. 工作程序 质量记录空白表单的编制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编制质量记录空白表单草案,由文控员依据《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编码。 质量记录空白表单的审批 工厂部质量记录表单草案,需由本部门主管初审,工厂部负责人中审,总经办终审; 其他部门质量记录表单草案,需由本部门初审,总经办终审; 终审后的质量记录表单,经管理者代表核准后,通知文控员生效施行。 质量记录空白表单的管理 文控员应及时将新编之质量记录表单收录在“质量记录表单目录”内,并按《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做好发放和回收管理。 质量记录表单的修改,按照《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编号:S-QP-02 版/修:A/0 页码:第2页,共3页 质量记录的填写要求 质量记录表单一律用质检科统一规定的书写笔填写,一般不准用铅笔及红字书写(入库单、出货单除外)。 填写时,内容不得遗漏,未发生项应在栏目上划“/”符号。 要求字迹清晰,即时填写,内容真实,不得更改。 发生填写错误必须更改时,应在需修改的内容上划单线,将修正后的内容清楚地写在旁边,并在记录表单右方的空白处签上修正者姓名和时间,不得用涂改的方式进行更改。 传真件须复印后视同质量记录原件保存。 记录的审核 记录完成后,按规定将记录送交相应的主管审核,审核日期须明了。 审核的重点:内容是否正确无误,有无明显的错误字段错误,填写全不全,是否易认。 质量记录的管理 质量记录的使用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规定质量记录的传递,并亲自或指导下属收集、汇总、分类整理,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所有质量记录的收集应定期进行,必要时可以随时收集。 记录的保存期限,在《质量记录表单目录表》中予以规定。超过保管期限仍需留用的,应另夹另柜存放并标识。 质量记录应妥善保存,并由指定人员管理,以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因工作需要查阅记录,应先经记录保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查阅时,应保持记录完整、清洁;阅后及时交回给记录管理人员。 质量记录转手保存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到了保存期的质量记录,按照《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规定的程序销毁。 编号:S-QP-02 版/修:A/0 页码:第3页,共3页 5.参考文件 《文件与资料管理程序》 《质量记录表单目录表》 6.质量记录 《质量记录保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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