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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休市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文本
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及城市布局相协调、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节约用地、少占耕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布局原则,优先发展城区,合理布局集镇社区和农村居民点。强化城区综合辐射职能,合理依托城镇道路网体系,点轴式发展,形成空间布局层次化、辐射范围合理的“一带,两廊,两片区”的空间结构:
“一带”: 介休城区至义安、张兰的城镇和产业发展带
“两廊”:汾河生态走廊和沿高速公路、沿高铁的生态绿化防护走廊 “两片”:介休城区和介休-义安产业片区
第九十条 城市规划区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区内以城区为主的城市居住和商业功能,以工业区为主要的产业区,两区功能分区明确,两区中间形成龙凤河生态景观带,有效减少工业区对城区的影响,规划区内,通过打通主城区与工业区的道路,形成沿汾河与沿铁路线的两条交通带,增强规划区内的交通联系。工业区内的布局,按照现有的循环工业区的产业空间布局现状和村镇分布现状,将工业区的土地利用合理整合,并保留相关绿色廊道,对工业区的空间结构进行了合理优化。
利用生态资源,引入绿道对工业组团进行分隔,利用大的生态廊道进行有机生态分隔,同时保护利用好现状的水脉系统,使空间布局具有一定的整体性和独立性,组团之间有较大的开敞空间,因而可以充分利用铁路廊道等现状条件,结合产业园区、城区等,形成生态分隔、有机布局的组团式城市空间。
第九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城乡居民点规划
在得到村庄综合发展潜力评价评分结果后,按照城乡空间统筹的要求,重点对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进行村庄迁并计划制定,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协调:
(1)根据规划区范围内城镇人口规模预测,对镇区人口、镇域内全部村庄总人口做出安排; (2)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对基本农田的指标进行核算,使其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基本农田指标;
(3)各乡镇现有规划中村庄迁并计划。 详表见说明书。
第九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村庄建设引导 1、拆迁新建型
一类指指地处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村庄必须进行整体拆迁,并按照城镇总体规划要求新建城镇社区;随着城市空间的拓展将被纳入城市建设区的村庄应按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建设新社区,住宅建设、产业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等都应符合城市规划的各项要求。另一类指旧村庄所处区域环境恶劣,或建设条件差,或地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区,或地处地质、自然灾害严重区以及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核心区域的村庄,需要逐步搬迁,异地新建。异地在农村新建的,按农村村庄建设标准执行;异地到城镇建设的,按城镇社区建设标准执行。
2、旧村整治型
主要指村级经济水平较低、环境一般、配套设施缺乏,近期难以撤并的村庄,此类村庄建设规划重点是有步骤地改造和拆除老房、危旧房,注意保护原有村庄的空间格局,优化村庄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提高村庄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3、改造扩建型
主要指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和对外交通条件,已有一定的建设规模和基础设施配套,可以实施更新改造,周边用地能够满足改建扩建需求的村庄。此类村庄建设规划在原有规模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并合理撤并周边较小的居民点,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立足于相对集中,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妥善处理新旧村的建设关系,积极推进旧村的改造和整治,合理延续原有村庄的空间格局,有序建设新村。新村建设应与原有村庄在社会网络、道路系统、空间形态等方面良好衔接,在建筑风格、景观环境等方面有机协调。
4、特色保护型
主要指具有独特人文景观(古村落、古建筑、古民居)和自然景观等需要特殊保护的村庄。在保持村庄原有基本格局、布局形态、建筑风貌的前提下,对现有建筑进行评价,确定保护、整饬、拆除的建筑,改善村庄的人居环境。包括洪山镇洪山村、张兰镇北贾村、龙凤镇张壁村。
第九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道路交通体系规划
(1)规划在规划区北部形成2个与和汾高速衔接的出入口,南部利用县道与京昆高速形成2-3个出入口。强化规划区与周边高速路系统的联系,提升城区对外联系的方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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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城区外围利用现有108国道、221省道等建立环线,疏解过境交通并联系主城区和几个组团,减小过境交通对主城区的干扰,同时利于规划区各组团间的协作。拟升级改造221省道、第九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交通场站规划
242省道以满足义安、张兰组团与城区的交通联系需求。以京昆高速、108国道、221省道、242省道形成交通连廊,强化主城区、义安、张兰、义棠等地区间的联系。
(3)加强乡村地区、规划区以外周边城镇与城区的直接联系,提高规划区内各组团的道路等级,保障对应的通行能力。新建和改建道路均须达到三级标准以上。此外,应逐步改善古城区的路网结构和道路品质,提高通行能力。
第九十四条 城市规划区公共交通规划
(1)以规划区“城乡公交一体化”为目标,将城区公交与城乡公交作为整体进行考虑。一体化的公共交通系统包括两个内容:一是线路的一体化,即妥善安排城区公交线路和城乡公交线路以及中转站点位置,使人们可以方便进行换乘。二是运营管理的一体化,即由统一的部门进行调度、管理,安排发车时间,确定合理的站点、站距,方便城乡居民日常出行。实现公交一体化的具体措施包括完善乡村路网布局、合理布局城乡公交线路,实行城乡公交规划、管理一体化。
(2)大西客运专线和南同蒲铁路构成连接平遥、介休和灵石的区域性一级公共交通走廊,加强孝汾平介灵城市群组团与其他组团间的客运联系。
(3)连接介休、孝义、汾阳、平遥的城际铁路形成区域性二级公共交通走廊,加强介休与孝汾平介灵城市群内其他城市间的客运联系。
(4)另有介休高铁站至孝义、介休至灵石、介休至平遥及多条介休城区至孝义城区的快速公交走廊形成区域性三级公共交通走廊,强化介休市内和与临近城市间的客运联系。
(5)在规划区内建设快速道路和公交系统,优化城乡交通结构,完善城乡交通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交系统站点布局,将规划区内公交系统的散点发展模式逐步转型为网络模式,规划设计枢纽站1座、换乘中心站7座以及相应的公交站场。
换乘枢纽:城区公交总站。
换乘中心站:城区4座、义安中心站、张兰中心站、义棠中心站。
规划区的运输枢纽场站布局将由一个中心、两个系统组成,即运输枢纽通信信息指挥中心、铁路运输枢纽、公路运输枢纽组成。
规划城市的东侧增加长途汽车站,设置六处主要交通枢纽,四处公交换乘站,四处公交首末站,分别形成城区公交走廊和城际公交走廊。在并根据各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出行情况与交通需求,在乡镇内建设多个不同规模的乡村客运站:在义安镇,张兰镇建设三级客运站,在张兰镇建设四级客运站,在义棠镇建设四五级农村客运站,并不断规范城乡公交的运行,使城乡交通往来更加密切。在形成县际之间、城乡之间、乡村之间更为便捷的公共交通网络,实现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的目标。
第九十六条 规划区重点发展城镇规划 1、义安镇
发展定位——山西省新型能源工业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区,介休市域副中心、介休市重要的产业功能区以及与城区高度一体化的空间扩张区域;
人口规模——近期2020年城镇人口2.5万人,远期2030年城镇人口2.8万人; 用地规模——近期2020年镇区建设用地2.64km2,远期2030年建设用地2.90km2; 发展方向——近期以向东拓展为主,远期以向北、向东拓展为主; 2、张兰镇
发展定位——国内知名的古玩交易中心,省内的商贸重镇和特色文化旅游名镇; 人口规模——近期2020年城镇人口2.2万人,远期2030年城镇人口2.5万人; 用地规模——近期2020年镇区建设用地2.20km2,远期2030年建设用地3.07km2; 发展方向——南向为主,东西向为辅;
第九十七条 城区空间增长边界
城区空间增长边界北到汾河,东至龙凤河,南至南垣山,西至西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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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城区用地布局
第一节 城市发展方向与总体布局规划
第九十八条 城市空间拓展与整合策略 (1)开拓新区,整合用地,优化布局,协调片区。 (2)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与古城格局。 (3)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九十九条 城市发展方向
介休市的城市发展方向为:北拓东进,西调南优,中心提升。 (1) 北拓东进
依托规划新建的城市中心重点发展北部新区,功能以行政、居住、商业、娱乐为主,疏解老城人口,完善服务职能。依托东部义安工业园区及高铁站的影响,配套建设居住用地及相应的基础设施。在城区东部形成区域城市文化体育中心。
(2)西调南优
随着北坛路的建设和义棠人口的搬迁,用地适当向西发展。
定阳路以南用地以控制建设规模,改造、优化环境为主,整治小块零散工业用地和铁路场站周边用地,结合城中村改造建设居住区。
(3)中心提升
规划建设中强化老城风貌延续以及新区现代化建设,双重措施,共同提升,打造孝汾平介灵中心城市。
第一百条 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介休城区形成“三心两轴七片区”的总体布局
三心:缓和老城压力,新建北部中心和南部中心。形成一主两次的城市中心格局。
两轴:城市东西主要拓展方向和近期南北城市联系方向两个城市发展轴,联系发展中的核心
要素,并延续原城市发展趋势。
七片区:为各发展轴和绿带划分的城东片、城西片、城南片、城北片、老城片、城东工业区和城南物流工业区。
第一百零一条
片区发展定位和规模
介休城区以北坛路、绵山街、经天路、三贤大道、新建路、金融路为界分为七大片区。 新城居住片区:以行政、文化、商业金融、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城市中心区。 老城居住片区:围绕老城居住功能展开的风貌旅游功能片区。 文体生活片区:以文化、体育、生活服务为主的综合发展区。 东部工业片区:以工业为主的综合发展区。
城西生态居住片区:以生态旅游度假为主的综合功能区。 物流仓储片区:以物流仓储为主的功能区。 城南片区:铁路以南综合性片区。
第一百零二条
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2030年介休城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122.07ha,占城区建设总用地的31.44%,;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89.25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10%;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83.87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76%;规划工业用地400.51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22%,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410.72ha,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51%。见附表《城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第二节 居住用地规划
第一百零三条
住房供应体系
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明确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边界,统筹协调“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的良性运转。同时,两者又始终应统一协调在住房供应体系的顶层设计之下。政府组织专家加强研究做好规划,使住房供应体系建设在整体国土开发中和新型城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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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相一致,与居民收入水平和社会和谐的需求相吻合。
第一百零四条
居住用地布局
考虑到城市发展方向与居住需求,介休居住用地规划为“五组团、九加一古城”。 介休城区五大组团以北坛路、经天路、绵山街、三贤大道、新建路为界分为:北坛路以北、经天路以东、三贤大道以西为北部组团;新建路以南为南部组团;经天路、绵山街以西为西部组团,三贤大道以东为东部组团;其间地区为中部组团。每个组团又分别分成几个片区,
北部组团以新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小区为主,发展目标是拥有良好环境质量的中高密度中高档生活区。
东部组团在城市文体活动中心建设与高铁站的带动下对现有部分村落住宅进行改建,使其规模化,并配建相应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西部组团在城市道路建设带动下利用现状原废弃工业用地进行开发,建成配套设施齐全、居住环境良好的居住区,
南部组团借城市工业更新,用地功能置换契机,整合现有居住用地,配建相应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中部组团主要为古城区,该区主要对现状居住用地进行整理,改善区内居住环境。其中古城区居住区及其居住建筑应保留其原有形式与格局,周边新建小区路网应保留传统街区格局,新建居住建筑必须与周边建筑风貌统一。
规划加强各居住组团间的南北向联系,设施共享,各有特色又相互协调。
2030年介休城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122.07 ha,占城区建设总用地的31.44%,人均35.1m2。规划新建住宅以5—6层为主,可适当建设部分10-16层住宅。
第一百零五条 保障性住房用地政策及标准
(1)住房保障政策
从介休实际情况出发,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共财政与市场机制共同作用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体系。确保建设用地,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严格执行廉租住房配建政策,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加快城市
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增加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
(2)住房保障标准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m2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控制在80m2以内;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面积,原则上2人(含)以下家庭控制在建筑面积30m2以下,3人家庭控制在建筑面积40m2以下,4人(含)以上家庭控制在建筑面积50m2以下。商品住房项目中按建筑面积配建5%廉租住房。
第一百零六条
居住区改造
(1)老城居住区现状问题
古城区现状居住环境恶劣、建筑破旧、道路拥堵、环境卫生差,居住用地多为三类。大部分住宅没有管道煤气和集中供暖系统,原煤随意堆放燃烧,垃圾箱、公厕严重不足,文化活动设施和绿地等开放空间不足,难以满足居民需要,迫切需要进行改造。
同时介休历史悠久,拥有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多处历史文化建筑散布在古城区中,包括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祆神楼和后土庙,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庙、关帝庙等,以及大量的精美传统民居和传统居住街坊。在老城改造过程中应特别重视对这些历史遗产及其历史环境的协调保护。
(2)老城改建目标
至2030年,完成老城改造,重点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历史风貌。 (3)改建原则
1)疏解古城区人口,迁出工业用地,优化用地布局结构,强化古城区生活居住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2)为老城住区配置燃气、供暖及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增加文教体卫等生活服务设施及绿地等开放空间。
3)尊重和延续历史文化传统,在满足人居需求的同时重视与历史遗产和历史环境的协调。 4)重新划分用地界限,统筹规划,集中建设。 5)严格限制居民自建房及翻建房屋等,控制拆建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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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一百零七条
公共设施布局结构
规划至2030年建成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达到289.25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10%,人均达到约9.0m2
。
规划形成市级中心——社区级中心的二级城市公共中心体系。
在现状古城区的顺城路、新华街附近建设古城区市级公共服务主中心,在新城区市中心结合周边公共设施,建设新城区市级公共服务中心,在城西结合义棠居住片区建设城西公共服务中心。在各片区内均匀布置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第一百零八条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至2030年行政办公设施用地总面积达到38.39 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8%,人均行政办公设施用地面积达到1.2m2
。
介休城区规划将古城区中的行政中心迁出,在新城区的介公路与崇文街、新华北街交界处建设市级行政中心。
第一百零九条
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
规划至2030年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达到383.87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76%,人均商业金融设施用地面积达到12.0m2
。
规划形成“三心两轴七片区”的格局。以北坛路、顺城路、新华街、南北大街为沿街商业发展轴。在介公路与新华街交界处开发建设市级商业中心,在史公路与汾秀街交界处附近建设片区级商业中心。在古城区重点发展顺城路,使古城区重新焕发商业设施活力。同时在各个片区内按服务半径0.8km均匀布置社区级商业中心。
第一百一十条 文化设施规划
规划至2030年,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达到17项,文化娱乐设施用地总面积达到29.2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82%,人均文化娱乐设施用地面积达到0.9m2
。
规划形成“市级——社区级——设施点”三级城市文化娱乐设施体系。
(1)市级文化中心:在三贤大道与北坛路交界处建设市级文化设施中心,集中配设现有设施体系中所缺少的图书馆、展览馆等大型文化娱乐设施。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的新文化中心总占地面积为14.8ha。
(2)社区级文化中心:以“交通便捷、邻近商业、结合旅游”为区位选择标准,在城市各片区建设社区级文化设施中心。
(3)文化设施点:各片区内均匀分布以小型文化设施为主的文化设施点,使各居住区都设置有一定数量、规模以及提供特定服务项目的文化娱乐设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体育用地规划
规划至2030年,体育设施建设项目达到8项,市级体育设施2处,社区级体育设施6处。体育设施用地总面积达到30.25万m2,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85%,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达到0.9m2。
规划在三贤大道与北坛路交界处附近建设市级体育中心,并对现有体育中心场馆设施进行扩建。同时,发展大众体育,做到分散式布局,均衡布点;做到交通便利,并利于集散,做到结合城市广场、绿地、文化设施布局。大力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并适当对外开放,以方便群众就近展开体育活动。
第一百一十二条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规划至2030年,在新城区新建2所市级医院,4所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总面积达到30.98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87%,医疗卫生设施人均用地面积达到1.0m2。
巩固古城区内医疗卫生设施。在崇文街与史公路交界处建设新人民医院,并完成中医院扩建和乡镇卫生所建设。在新城区均匀规划布局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加强社区医院、门诊所等各种小型医疗设施的建设发展,并控制小诊所的布点,规范医疗行为。
第一百一十三条 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规划至2030年,保留11所小学、10所中学,新建4所中学、20所小学,教育科研设施用地
总面积达到142.20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98%,人均教育科研设施用地面积达到4.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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