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考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doc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20 7:59: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河北省自考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河北省自考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取得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的自考本科毕业生,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可按办理学士学位。 办理时需携带 (1 )省学位办颁发的“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原件; (2 )自考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4 )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5 )毕业论文原件; (6 )评审费。

办理时间每年3 月1 日-10日,地点社会开考专业在市考试院,委托开考专业在委托部门。

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3月上旬报名,5月中旬的周日上午900----1100考试,6月中旬公布成绩,6月下旬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到考点领取合格证。

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9月上旬报名,11月中旬的周日上午900----1100考试,12月中旬公布成绩,12月下旬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到考点领取合格证。

河北大学2013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通知 河北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2013年申报 学士学位通知 一、申报学士学位条件 自考本科毕业生只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有资格申报学士学位 1.本次申报的考生必须是2012年6月或2012年12月毕业。

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以上(含65分)。 (参阅本通知附件1) 3.毕业论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

4.获得“河北省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合格时间为2009年[含2009年]以后)。 5.参加自学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

二、网上申报时间考生于2013年3月6日3月11日登陆本通知中的“自考登陆入口”输入个人信息及上传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后缀名为.jpg格式,尺寸为150*210,,大小为10kb以下并以身份证号命名),3月13日再次登陆此页面查询报名审核状态,显示已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河北大学办理现场申报手续;如显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3月14日按照审核提示重新完成网上预报名程序,并于3月15日再次查询审核状态,显示已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河北大学办理现场申报手续。

三、现场申报时间3月19日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 六、日正常办公)

四、申报地点河北大学南院继续教育学院(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乘车路线火车站下车乘22、27路车;汽车站

下车乘305、306、202路车到河北大学站。 联系电话0312-5079382

五、申报学士学位需交验的材料 1.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2.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和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3.“河北省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原件。 4. 毕业论文定稿原件一份。

5.蓝底小二寸照片两张(必须与网上申报学位上传照片为同一版),背面注明准考证号、姓名(其他底色的照片无效,例如红、白底照片均无效)。 6. 学士学位评审费100元。

六、考生可于2013年7月底登陆河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页查询授学位结果。

七、学位证书领取时间2013年11月1929日(期间的周六日正常办公)。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如由他 人代领,代领人须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准确报出被代领人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

代领学位证出现的任何问题,考生后果自负。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 ce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