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课后思考题答案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0 4:26:5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动,但要增加费用支出。而货物在转运时可能增加损耗或三十,而且易使运程延迟。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关于分批装

运的规定方法,主要有哪几种?对这些规定方法,按照一般法律规则和国际惯例,应如何理解?如未作规定,又应如何理解?

A:(1)只原

则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对于分批的具体时间,批次和数量均不作规定。对卖方比较主动,他可以根据货源和运输条件,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灵活掌握。 (2)在规定分批装运条款时,具体订明每批装运的时间和数量。这种做法往往是根据买方对货物的使用或转售的需要确定的,对卖方的限制较严。按惯例,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即使表面上注明不同的装运日期或不同的装货港、接受监管地或发运地,也不视作分批装运;货物经邮运或专递运输,如邮局收据或邮寄证明或专递收据或发运单的表面上系由信用证规定的发运地并于同一日期盖戳、签署或以其他方式证实,则该邮寄或专递装运将不作分批装运论。 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分批支款或分批装运均被允许。”按此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除非信用证明示不准分批装运,卖方即有权分批装运。 6、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对转运是如

何规定的?如未作规定,在实践中应如何掌握?

A: 转运:从信用

证规定的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运地至最后目的地的运输过程中,从一运输工具卸下,再装上另一运输工具(不论是否

为不同运输方式)的行为。 一般来说,允许转运对卖方比较主动,但要增加费用支出。而货物转运时有可能增加损耗或散失,而且易使运程延迟。如果进口人想要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运,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可以要求开证银行在信用证中清楚地写明不包括上述有关转运的条款。在实际业务中,尤其是在出口合同中,以明确规定允许转运条款为宜。 7、是不是每笔交易都必须在合同中规定装运地和目的地? A;是的,由于合同中的交货地点条款通常包括装运港或装运地和目的港或目的地。装运港或装运地和目的港或目的地不仅关系的卖方于何地履行交货义务和货物的风险合适由卖方转移至买方,还关系的到运输的安排,运费,保险费以致成本核算和确定售价等问题。因此都必须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 8、在国际贸易中规定装运港和装运

地的目的港和目的地有哪些方法?在出口业务中确定装运港或装运地和目的港或目的地各应注意哪些问题? A: 装运港和装运地:1)只

规定一个装运港或装运地;2)规定两个或多个港口或地方名称:货物分 9

散;3)笼统规定:卖方可选择交货点。 目的港和目的地:1)只规定一个目的港或目的地;2)规定两个以上的目的港或目的地;3)笼统规定 出口业务中确定装运港或装运地和目的港或目的地应注意的问题:为了便于履行交货义务,节省开支,原则上应选择靠近产地、交通便捷、费

用低廉、储存仓库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方。使用FOB、CIF或CFR贸易术语进行交易时,应选择海轮能够直接进入载运货物港口作为装运港。采用多式运输的情况下,一般应以便于多式运输经营人收获的地方作为装运地点。若交易数量较大或货物来源分散,集中在一个地点有些困难,则可争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点装运。 在出口业务中,我方决定可否接受国外客户提出的目的港和目的地时,通常要考虑:贯彻我国有关政策,不得以我国政府不允许进行贸易来往的国家和地区的港口后地方作为目的港或目的地;对目的港或目的地的规定,应力求明确具体,不要使用笼统说法;凡以非集装箱的一般海上散货运输方式交运的交易,货物运往目的港无法直达班轮或航次较少的,合同中应规定允许转运的条款;目的港必须是船舶可以安全停泊的港口,力求避免把正在进行战争或有政治动乱的地方作为目的港或目的地;对内陆国家的出口贸易,应选择距离该国家目的地最近的,我方能安排传播的港口为目的港;规定的目的港和目的地,如有重名,应明列国别与所处方位;正确使用“选择港”,一般不要超过三个。 9、何谓“选择

港”?在出口业务中使用“选择港”条款应当如何掌握? A:允许收货

人在预先提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卸货港中,在货轮驶抵第一个备选港口前,按船公司规定的时间,将最后去顶的卸货港通知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船方负责按通知的卸货港

卸货,这样的港口称“选择港”。 如果货方未在规定时间将选定的卸货港通知船方,船方有权在任何一个备选港口卸货。但我方在接受国外客户的选择港要求时,需要注意买卖合同中规定“选择港”的数目一般不超过三个;备选港口必须在同一条班轮航线上,且是班轮公司的船只都停靠的港口;在核定价格和计算运费时,应按备选港口中最高的费率加上选港附加费计算。 10、为什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对“转运”作了淡化和从宽的规定?其具体的内容有哪些? A:因为货物在转运时可能增加损耗和散失,易使

运程延迟,故是否允许转运或在何地转运往外是买卖合同的重要内容。 在海运情况下,从信用证中规定的装货港和卸货港的运输过程中,从一艘船只卸下,再装上另外一只船;航空运输情况:从信用至目的地机场的运输过程中证中规定的启航机场至目的地机场的运输过程中,从一架飞机卸下,再装上另一架飞机;而在公路、铁路或内河运输情况下,是指从信用证中规定的装运、发运或运输地至目的地运输过程,在同一运输方式内,从一运输工具卸下,再装上另一运输工具。 银行将接受表面货物将被或能可被转运的运输单据,如果同一单据包括全程运输,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注明发生以下有关转运内容的运输单据也可被银行接受:1)注明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转运,只要提单(或不可转让海运提单)证明有关货物是由集装箱、拖车

或拉希型驳船装运的;2)注明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转运的空运提单;3)注明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转运的公路、铁路或内河运输的运输单据。 第八章 1、国际货物运输的方式有哪几种?

在实际业务中,应当如何选择使用? 10

A:有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公路运输、内河运输、邮政运输、管道运输、集装箱运输、国际多式运输和大陆桥运输。 货物数量多、体积庞大、路途遥远的可选用水上运输即海洋运输或内河运输和路上的铁路运输;短程距离的运输可用公路运输;液体则用管道;体积小、科技含量高、要求速度的可用航空运输。多式运输则是跨地域、距离远的国家使用。 2、何谓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试分别简述

其特点。

A:班轮运输(定期船运输):在一定航线上,在一

定的停靠港口,定期开航的船舶运输。特点:“四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航行时间表固定、运费率相对固定;“一负责”——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并负担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班轮公司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租船运输:租船人向船东租赁船舶用于运输货物的业务。特点:船舶的航运时间、行驶航线、停靠港口和船方收取的运费和租金以及装卸费用均由出租方(船东)与租船人双方临时议定。 3、班轮运

费的计算标准有哪几种?试分别说明其含义。

A:1)按货物毛重

“W”:以重量吨为计算单位计收; 2)按货物体积“M”: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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