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考试必过版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2 22:34: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名词解释:

1.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2心性死亡:是指心搏先于呼吸停止所引起的死亡。

3.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的永久行丧失。 4.呼吸性死亡:又称肺性死亡,是指呼吸先于心搏停止所引起的死亡。 5.临床死亡期:是临床上判断死亡的标准,是指人的躯体死亡,是与细胞性死亡相对而言的。6.假死:是指人的循环呼吸和脑的功能活动高度一致,生命活动及微弱,用一般临床检查方法查不出生命指征,外表看来好像人已经死亡,而实际上还活着的一种状态。 7.直接死因:是指直接引起死亡的原因。

根本死因:是指引起死亡的原发性自然性疾病或暴力性损伤,是引起死亡出事的原因。 8.辅助死因:是根本死因之外的自然性疾病或损伤,其本身不会致命,但在死亡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

9.联合死因:又称合并死因,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难以区分主次的死因在同一案例中联合在一起引起死亡而共同构成死因。

10.死亡诱因:即诱发身体原有潜在疾病恶化而引起死亡的因素。

11.超生反应:机体临床死亡后生物学死亡前,局部器官组织对某些而刺激发生的反应或自发活动。

12.尸体痉挛:死后肌肉未经松弛阶段立即发生僵硬,使尸体保持临死时的动作和姿态。 13.皮革样化:尸表皮肤较薄的部分或因表皮破损导致水分迅速蒸发,干燥变硬而呈蜡黄色,黄褐色或深褐色的羊皮纸样变化。

14.机械性损伤:致伤物作用于人体引起组织或器官结构,功能或代谢的异常称为损伤,由机械性暴力造成的机体损伤称为机械性损伤。

15.表皮剥脱:即擦伤,是指表面粗糙的致伤物与体表摩擦致表皮层或表皮层与部分真皮层剥脱和缺损。

16.中空性皮肤出血:若棍棒等条形硬物打击躯干、肢体等皮下组织较厚的部位,常形成中间苍白、两边平行的条状镶边形挫伤带,俗称“竹中打空”。

17.挥鞭样损伤:是一种特殊的颈椎、颈髓损伤,指由于身体剧烈加速或减速运动而头部的运动不同步,致颈椎连续过度伸屈而造成的颈髓损伤。

18.抵抗伤:即受害者在被袭击过程中本能地用手阻止凶器、或试图抢夺凶器时所造成的伤害。

19.挫伤:十一钝性致伤物作用于人体造成皮内或皮下血管破裂引起的皮内出血或皮下出血为主要改变的闭合性损伤。

20.挫裂创:创是指有较大的暴力致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如肌肉,血管,神经断裂或内脏器官被膜破裂等,有钝器打击形成者称为挫裂创。

21.组织间桥:除原型创口外,一般一个创口至少有两个创缘和两个创角,创壁之间 未完全断裂的血管神经和结缔组织称组织间桥。

22.钝器伤:是指无锋利仞缘和尖端的钝器打击人体造成的损伤。

23.缢死:是以绳状物套绕在颈项部,利用自身全部或部分体重的下垂作用,使绳索压迫颈项部而引起的窒息死亡俗称吊死。

24.溺死:是指大量液体吸入呼吸道所引起的窒息死亡,俗称淹死。

25.水性肺水肿:是因溺水者剧烈呼吸使溺液、黏液、空气三者在气道内混合而成泡沫,又

因吸气力量大于呼气力量,泡沫状溺液被吸入肺泡不易呼出而形成。

26.机械性窒息:是指由机械性暴力作用所引起的呼吸障碍,如压迫颈项部或胸腹部,阻塞呼吸道等妨碍了呼吸而发生的窒息。

27.反常脱衣现象:冻死者衣着单薄,尸体呈蜷曲状,也有在冻死中脱去衣服,全身裸露,或将衣服翻起,暴露胸部,或仅穿内裤,称为反常脱衣现象。

28.诈病:为达到调换工作企图,逃避兵役,掩盖罪责,摆脱于本人不利境遇或推诿责任及骗取休假,药物,福利或赔偿等目的,身体无病的人假装患病称为患病。

29.造作病:运用各种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故意损害自己,或授意他人损害自己身体,造成自身疾病或损伤者。

30.电流斑:又称电流印记,是电流在穿透皮肤的出,入口部位形成的损伤,其形成机制是皮肤的高电阻作用,是电流在穿透皮肤通过人体时产生高热及电解质作用所致。

31.电击皮肤金属化:又称金属异物沉积,是指电击金属在高温下熔化或汽化后,金属微粒沉积于受损皮肤表面或深部皮下组织的现象。

32.致命伤:凡是导致人体死亡的损伤称为致命伤。非致命伤:未导致人体死亡的损伤称非致命伤。

33.医疗纠纷:指医患双方由于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患者要求追求责任或(和)给予民事赔偿,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或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而发生的纠纷。

34.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简答题:

1.法医学的研究内容是什么?:死亡与尸体现象,机械性损伤的分类、形成机制,高温、低温、电流或其他物理因素所致的损伤和死亡,各种毒物的性状、毒理作用,毒物进入体内的途径和代谢过程,中毒症状,病理改变,各种猝死与自杀、他杀引起的突然死亡,性功能的生理和病理状态,法医人类学的个人识别,他杀、自杀他杀伪装自杀及其特点和规律,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工作中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涉及法律的其他医学问题等。

2.法医学尸体检验的目的是什么?:确定死亡原因,判断死亡方式,推断死亡时间,推定致伤物,个人识别,医疗事故的鉴定。

3.法医学的任务有哪些?:现场勘验,活体检查,尸体剖验,物证检验,书证检验。

4.医疗事故构成或要件有哪些?:主体必须是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的违规性,指医疗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常规、规范等;主观方面具有过失,即从心理上存在着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医疗过失与患者伤亡、明显损害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5.早期尸体现象:肌肉松弛(最早),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冷,尸斑,尸僵,尸体痉挛自溶合自家消化等。晚期尸体变化:1毁坏型:尸体腐败,尸霉,白骨化。2保存型:干尸,尸蜡,泥滩鞣尸,浸软。

6.影响尸体腐败的因素有哪些?:1,尸体内在因素:肥胖尸体叫瘦弱尸体腐败快,幼儿尸体因含水分叫成人多,腐败较快,老年人尸体腐败最慢,新生儿尸体内细菌很少,腐败较慢,妊娠期或分娩后的子宫腐败发生早而快等。2,外界环境:主要与温度湿度和空气流通等有关,腐败细菌生长繁殖的适宜温度是20~30摄氏度,此时尸体腐败快。温度过高过低均可抑制尸体腐败的发生和发展,尸体处于干燥环境时,可因水分迅速蒸发形成干尸腐败停止。 7.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根据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根据胃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断死亡时间,

根据尸体蝇蛆发育情况推断死亡时间,根据植物生长规律推断死亡时间,根据死后组织酶活性推断死亡时间,根据组织细胞DNA含量推断死亡时间。

8.简述机械性窒息的种类:闭塞呼吸道入口所致的窒息,压迫颈项部所致的窒息,异物堵塞呼吸道所引起的窒息,液体吸入呼吸器官所致的窒息,压迫胸腹部所致的窒息,体位性窒息。 9.猝死:是指貌似健康者因内在疾病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猝死的特点:死亡急骤,死亡发生出乎意料,死因是自然疾病。

10.猝死的常见诱因:精神、心理因素,如狂喜、愤怒、忧伤、哀思等;气温骤变;剧烈体力活动或过度疲劳,其他如暴饮暴食、饮酒、等。

11.造作伤(病)的特点:有明确的目的,如为逃避惩罚义务、掩盖罪行、骗取荣誉信任等;病变和体征明显易查;造作的方法和手段常不危及生命。

12.影响坠落伤形成的因素:坠落高度、体重、坠落过程中有无阻挡物、人体着地方式、着地部位以及接触地面的物体性状等。

13.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意义:死亡判定,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医学证据保全,疾病诊断,临床治疗,现场保护,法医鉴定。

14.法医学的工作内容:现场勘验,活体检查,尸体剖验,物证检验,书证检验。

项目 烧死 焚尸

皮肤烧伤局部 有生命反应 无

眼睛 有睫毛征候和俄爪状改变 一般无

气管、大支气管内 可见烟灰、炭末 烟灰、炭末仅在口鼻部沉着

呼吸道表现 为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 呼吸道无高温作用的表现

肺 典型的休克肺改变 无此改变 心及深部大血管血液 查出致死量的CO 无CO或含量极低(吸烟者) 烧伤周围组织酶活性 增高 不增高

其他死亡原因 无其他死亡原因 有其他死亡原因

缢死于勒死的鉴别 项目 索沟位置 索沟方向 索沟闭锁 索沟深度 索沟出血 颈部软组织损伤 颈部骨折 颅脑淤血

缢死

多在舌骨与甲状软骨之间 着力处水平,两侧斜行向上提空 索沟闭锁

着力部最深,两侧渐浅渐消失

勒死

多在甲状软骨或其下方 全颈项都呈环形水平状 索沟闭锁

深度均匀,结扣处有压痕

缢沟多不出血,上下缘和缢沟间隆起处有出血点 勒沟多出血,故颜色较深 肌肉多无断裂或出血,颈总动脉(分叉下部)内膜有横向裂伤

舌骨大角、甲状软骨上角可有骨折 脑组织、脑膜淤血不明显

肌肉多有断裂和出血,颈总动脉无明显损伤 甲状软骨、环状软骨纵向骨折 脑组织、脑膜淤血明显伴出血 舌尖多露出

死后如水

颜面青紫、肿胀,眼睑常有出血点

仅上呼吸道有少量溺液、异物。若水压较大,可下达下呼吸道但不会有泡沫

舌尖外露

口鼻孔 呼吸道 肺 心 胃肠

舌尖多不外露

生前溺水

项目 颜面征象颜面苍白,眼结膜出血点不明显

可有白色泡沫团或蕈形泡沫

全部呼吸道和肺泡内有溺液、泡沫和异物

水性肺水肿,肺表面有肋骨压痕、溺死斑,切面有溺液流出 无 左心血液比右心稀薄,各成分减少(淡水溺死) 多有溺液、水草、泥沙等异物

左右心血浓度、成分相同

仅胃内有少量溺液,一般不进入小肠 不一定有淤血等改变

内脏器官 脑肝肾等器官淤血,但脾贫血呈收缩状

1.法医学基本任务: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接受委托,应用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对相关人体及成分或其他材料进行检查,检验,分析,做出客观科学的鉴定报告或结论,为事实或揭露犯罪提供线索,为刑事及民事案件的审判等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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