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9 15:12: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五、完善支付结算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
各银行机构要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发生支付清算系统故障、票据凭证或重要业务印章遗失等重大事项、事故的,应及时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书面报告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时,建立支付系统月度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各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应在每月初的5个工作日内,填制本行支付系统运行情况月度报告表(格式见附件),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送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将建立支付系统业务情况年度全面通报、季度专题通报和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的工作机制。每年对各银行机构支付系统运行情况及支付清算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通报;每季度针对支付系统业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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