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学期末复习资料试题及答案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0/21 17:39: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①行政体地方政府(如中国古代的地方政府)的特点是:地方政府是中央和上级政府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存在代表当地公民利益和意愿的代议机关;地方长官由上级任命,代表中央维护地方统治。

②自治体地方政府(如英美的地方政府)的特点是:国家对纯属地方的事务,不由中央任命行政长官来管理,而由当地公民选举产生的自治体地方政府来管理。

③民主集中体地方政府(如当代中国的地方政府)的特点是:地方有由当地居民选举产生的、代表当地居民意愿的代议机构,并由代议机构选出行政机关人员,与此同时,地方行政机关是中央和上级行政机关在当地的代表,是他们的下级机关。 4、简述政府职能的类型?(88页) (1)、从政府职能与社会生存、发展的关系上,政府职能可分成两类:

①同维护社会生存,与居民基本需要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如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

②同促进社会发展,与居民生活素质提高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如文化、教育等等。 (2)、从政府的管理领域分,政府职能可分成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等。 (3)从政府层次角度来看,政府职能可分成: ①宏观职能,如行政的、经济的等; ②微观职能,如依法行政、法律监督等。 5、简述地方政府行政能力的基本特点。(95页) (1)、地方政府的治理管辖范围总是有限的,不能超越其行政区域。 (2)、地方政府的主要行政职责,是通过对本地域的治理来维护本地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当地的社会发展,因而它所承担的政府职能,必然是依纯属当地的社会事务为主要内容,地方政府的活动服务于国家的政治统治,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

(3)、基层地方政府,需要直接及时地满足地方民众的最基本的需要,即应把同当地居民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社会事务作为地方政府职能的重点。 6、简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115页) (1)、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基本原理是:

①有效的地方治理,是中央政府进行活动的良好基础;

②中央政府作用的充分发挥,是地方有效治理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 (2)、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实质是:整体与部分、集中与分散、统一领导与因地制宜等矛盾的统一。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关系是:既应划定地方政府的权限,以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也应划定中央政府的权限,以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国家的统一。 7、简述中国地方政府体制在帝制时代经历的阶段?(155~156页)

中国地方政府体制在帝制时期经历了3各阶段:郡县制、州县制、府县制。大致上,隋朝以前为郡县制时期,隋朝至宋朝为州县制时期,元明清为府县制时期。 (1)、郡县制时期:自秦统一中国至隋文帝废除郡制,近800年,是中国地方政府体制成型时期。

(2)、州限制时期:隋文帝改制,废郡存州,罢乡官,实行州限制,标志着中央对地方控制的加强。到宋朝灭亡,近700年,为州限制时期,是中国地方政府体制发展变革时期。

(3)、府县制时期:元代设省,省下设府,府下设县,至清朝灭亡,近650年,省、府、县

三级制最终确立,中国地方政府体制进入定型期。 8、简述帝制时期地方政府单位政府组织演变的特点。(175页)

(1)、地方政府单位的功能日趋单一化。从早期兼具军事、司法、行政三种功能为一体的地方单位,变为仅具司法、行政功能的地方单位。

(2)、地方长官的权限不断缩小。初期行政长官拥有行政、军事、人事诸项权力,后来发展到地方行政长官只有行政权。

(3)、地方政府的组织,在中下层地方政府单位,渐趋单一化,长官衙署成为政府的单一主体,辖域内其它机构皆为其下属机构。

(4)、从机构设置和组织严密程度来看,汉代地方政府的组织与机构最为完备。汉代以后的地方政府组织与机构相对较为简略,功能减弱,与中央集权制加强有关。 9、简述帝制时期这样对地方政府单位管理的特点。(181页)

(1)、对同级同类地方政府单位划分等第,是历代王朝一贯的措施,这与中国国情有关。

(2)、划分等第对同级同类地方政府单位实行区别管理,主要表现在按不同等第确定官职的品级、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官员的任用上。

(3)、2000多年来,行政等第的划分经历了由简到繁,由繁归简的过程。

(4)、对官员的考核与监察,是历代控制地方官员的重要手段。 10、简述中国地方政府行政职能的发展趋势。(257页)

从未来发展来看,中国地方政府行政职能主要包括两大部分:经济职能和一般社会职能: (一)、经济职能,分为两种:

(1)直接经济职能:宏观上,①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②制定与经济发展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运用金融、财政、税收等手段来宏观调控经济发展,主要由省级政府承担。微观上,①培育市场体系;②加强依法监督,完成对经济事务的日常管理。

(2)间接经济职能:保护自然环境、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劳动者素质等等。

(二)一般社会职能:即除经济以外的其它社会事务的公共管理,如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等。

11、简述特别行政区各项政策与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269页)

(1)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授予的各项涉外事务权。 (2)本地居民治理。行政机关、立法机关,都由本地永久居民依基本法有关规定组成。(3)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4)原有法律基本保留。

(5)政府机关可以使用英文(葡萄牙文)。

(6)有自己的区旗、区徽。

(7)明确基本法的法律地位。特别行政区的一切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均不得与《基本法》相抵触。

12、简述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特点。(286页) (1)、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 (2)、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限划分不明确且多变。 (3)、中央对地方控制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包括财政手段)。 (4)、行政法制建设不够,法律监督不受重视。

13、简述发达国家地方政府行政职能的基本特点(106页)

① 发达国家大都采用地方自治体,各级地方政府在行政职能承担上采用“职能分工”模式,分别有各自专有的行政职能。

② 地方政府基本上不承担政治性职能,对与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社会事务进行公共管理和提供服务,是地方政府行政职能的主要内容。

③ 在经济事务各方面,地方政府不承担主要职责,相关机构的设置也很少,其工作内容也以提供相应的服务为主。

五、论述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

1、试分析行政体地方政府、自治体地方政府、民主集中体地方政府的特征和优点。(34页) 依据地方政府在政治体制中地位不同,可将地方政府分成:行政体地方政府、自治体地方政府、民主集中体地方政府。 (一)行政体地方政府

(1)行政体地方政府(如中国古代的地方政府)的特点是:地方政府是中央和上级政府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存在代表当地公民利益和意愿的代议机关;地方长官由上级任命,代表中央维护地方统治。

(2)行政体地方政府的优点是:

①全国有一个整齐划一的行政制度,有助于提高和增进国家的统一性和政治统治。 ②地方事务由中央政府的代表主持,全国不致出现畸重畸轻的现象,发展较为均衡。

③政令统一出于中央,以同一方式施行于全国,事易成,且较为简便,行政效率得以发挥。 ④中央能从全国整体出发来规划国家的政策、计划,不致囿于狭隘的地方偏见,能有力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二)、自治体地方政府

(1)自治体地方政府(如英美的地方政府)的特点是:国家对纯属地方的事务,不由中央任命行政长官来管理,而由当地公民选举产生的自治体地方政府来管理。

(2)自治体地方政府的优点是:

①能较为广泛地吸引当地居民参与当地地方事务的管理,从而增进地方民主政治的发扬,能有效地监督地方政府的行为。

②能更好地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办好本地的各项事务,可以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

③地方事务的经费由地方自筹资金解决,经费使用是否得当,其效果是否有利于居民,居民最易切身感受,从而增强了居民对政府费用使用的监督。

(三)、民主集中体地方政府

(1)民主集中体地方政府(如当代中国的地方政府)的特点是:地方有由当地居民选举产生的、代表当地居民意愿的代议机构,并由代议机构选出行政机关人员,与此同时,地方行政机关是中央和上级行政机关在当地的代表,是他们的下级机关。 (2)民主集中体地方政府的优点是:

①它既有政治上的分权,又有行政上的集权,从而保证政府整体效益有可能得到较好的发挥。国家一方面承认当地居民对当地事务拥有的权力,由当地居民选举产生的代表进行治理,推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在各行政机关之间建立起上下级隶属关系的领导,保证了国家行政的基本统一和一致,使行政效率得以提高。

②能够使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地域的局部利益得以协调地发展,有利于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发挥。

2、试述不同层级地方政府单位的设置。(47页)

不同层级地方政府单位的设置要遵循不同的原则。

(一)、基层地方政府单位的设置

基层地方政府单位的设置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①要便于当地居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②要利于地方行政机关充分履行其职责,发挥行政效益。

从上述原则出发,在设置基层地方政府行政单位时,充分考虑人口数量、地域大小、民族情况、地理环境等因素,使辖区规模保持适度。 (二)最高层地方政府单位的设置

最高层地方政府单位的设置应从国家政治需要出发,遵循确保国家统一和政治稳定的原则。 从这一原则出发,政治因素是设置最高层地方政府单位时的首要考虑因素。就数量而言,为防止地方分裂倾向,国家对最高层地方政府单位的数量必须实行严厉的控制。 最高层地方政府单位的设置具有强烈的政治性质,任意变动最高层地方政府单位会导致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混乱和不稳定。 (三)中间层地方政府单位的设置

中间层地方政府单位的设置或基于管理需要,或基于政治因素。 从功能类型上看,中间层单位中的一般地域性地方政府单位的设置,主要出于行政上的考虑,而不是出于政治上的因素,如县的分撤分合,很少具有政治上的意义。与其相关的地理形势、历史背景等因素所带来的影响,也主要表现在行政管理的需要上。 中间层民族区域地方政府单位的设置,则主要基于政治上的考虑,这种类型的地方政府拥有相应的自治权,其设撤分合都同民族关系直接相关而具有政治上的意义,因而相对而言较为稳定。

以市管县,其单位设置是出于行政管理上的需要,若一旦废止市管县,往往会成为一种政治问题,需慎重撤废。

3、 试述影响政府职能配置的政治因素。(90页) 政府职能配置包括两个方面:①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如何分担政府职能;②地方各个层级政府之间如何分担政府职能。在制约职能配置的一系列因素中,除去统治阶级的政治决择

外,以下政治因素起着普遍的、主要的作用。 (一)、社会公共事务自身的特点及其失控时可能产生的后果,影响政府职能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配置。 (二)、国家的政治、行政体制,特别是地方政制的安排,不仅影响职能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配置,也影响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职能配置。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在彼此关系上存在两种模式:①政府之间存在行政上的上下隶属关系,即存在命令、指挥、服从的行政关系。②,政府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仅存在依法监督的法律关系,各级政府的地位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政府间的两种模式,在职能配置与管理上形成两种体制。①分权体制;②分工体制。分权体制下,各级政府职能范围大致相同,但在处理权限上有所划分,即分级管理;分工体制下,各级政府有各自的管理领域,共同分担政府职能,在自身管理领域内,拥有响应的独立自主权限。 (三)、高层政府拥有的是决策、监督的权利,低层政府拥有的则为执行、处理的权利。 4、 分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合作。(136页)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主要在政治上、行政上和财政上三个方面: (一)、政治上的合作

政治合作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维护政治稳定和维护社会秩序。在单一制国家中,政府间的政治合作更多地表现为中央政府协作地方政府维持地方秩序上,如利用国家的警察力量平息地方的骚乱,协助地方打击刑事犯罪。政治上的合作大都出于地方政府的要求,地方政府往往限于自身力量的不足,难以应付重大事态的发展,这时只好依靠中央政府的力量。 (二)、行政上的合作

表现在地方政府所完成的委托行政上。在中央行政范围内,有相当一部分事务需要地方来完成,这就需要委托地方来完成中央政府委托的任务。中央政府通过对地方政府专项财政补助,来实现这种委托任务。 (三)、财政上的合作

政治上的合作主要出自地方政府的需要,行政上的合作主要出自中央政府的需要,财政上的合作则是双方共同需要的产物。政府间财政合作的主要方式是中央对地方财政的补助。一般性补助具有政治目的和政治意义,是双方都需要的,专门补助较多地具有行政上的目的和社会意义。

一般来讲,当一个国家处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阶段,政府间的合作要求与日俱增。 5、 分析帝制时期中国地方政府体制的发展演变的特点。(166、175、181页) 帝制时期,中国地方政府体制的发展演变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在结构形态上的特点

①县始终是占绝大多数的一般性地方政府单位,在隋代以后一直是国家政权的基层。 ②历代王朝为了某种特殊目的,都设置有多种类型的地方政府单位。 ③历代王朝都设置有少数民族的自治型的地方政府。

④在层级上经历了由二级制、准三级制到三级制的转变,最终稳定在三级制上。 (二)、在组织上的特点

①地方政府单位的功能日趋单一化。从早期兼具军事、司法、行政三种功能为一体的地方单位,变为仅具司法、行政功能的地方单位。

②地方长官的权限不断缩小。初期行政长官拥有行政、军事、人事诸项权力,后来发展到地方行政长官只有行政权。

③地方政府的组织,在中下层地方政府单位,渐趋单一化,长官衙署成为政府的单一主体,辖域内其它机构皆为其下属机构。 ④从机构设置和组织严密程度来看,汉代地方政府的组织与机构最为完备。汉代以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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