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5 20:58:5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一编 商法总论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商法基本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B ) A.商法基本原则统领商法,具有普遍适用意义
B.商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意义,因而优先于商法规范适用 C.强化商事组织原则是为了确保交易安全 D.交易形态定型化是促进交易迅捷原则的要求
2.以下关于商行为的分类,依据是否构成商人概念基础的是( B ) A.绝对商行为和相对商行为 B.基本商行为和辅助商行为 C.一方商行为和双方商行为 D.固有商行为和准商行为 3.下列不属于商行为特征的是(C )
A.商行为是经营性行为 B.商行为是商主体所从事的行为 C.商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构成要件 D.商行为是体现商事交易特点的行为 4.依商主体的组织结构形态或特征为标准,商主体可以分为( B )
A.固定商人和拟制商人 B.商个人和商法人 C.法定商人和注册商人 D.大商人和小商人 5.我国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是( D )
A.法院 B.法院和行政机关 C.行政机关 D.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6.商法属于( A )
A.技术性的法 B.伦理性的法 C.判例法 D.习惯法 7.商业主体的商业登记活动是( B )
A.合意的法律行为 B.企业和经营组织取得法人资格或从事营利性活动资格的必要条件 C.企业和经营组织在设立时的登记 D.公法上的行为不产生私法上的效果 8.以下可以作为企业名称的是( D ) A.WTO B.总统 C.民主 D.梅花 9.商法属于( D )
A.公法 B.私法 C.公法,但兼具私法性 D.私法,但兼具公法性 10.下列选项中,不是商事中间人的是( C ) A. 代理商 B.居间商 C.经销商 D.行纪商
1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登记种类是( D ) A.开业登记 B.变更登记 C.注销登记 D.分公司的设立登记 12.下列哪些不是我国商法渊源( D )
A. 海商法 B.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的解释 D.哈尔滨市工商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36条意见 13.商号具有严格的( A )
A.地域性 B.时间性 C.不可转让性 D.不可继承性 14.从历史上看,商法的主要渊源是( C )
A.判例法 B.法理学说 C.商事惯例 D.制定法 15.以下商事主体哪个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A )
A.个人独资企业 B.有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集体所有制企业 1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种人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C ) A.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B.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人 C.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 D.企业法人
17.商事主体按照组织形态可以划分为商个人、商合伙、以及( D ) A.销售商 B.代理商 C.制造商 D.商事法人 18.下列不属于商主体的是( A ) ...A.国家机关
B.有限责任公司
C.个人独资企业
D.合伙企业
19.下列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是( D ) ...A.合伙企业胜诉获赔人民币50万元 C.企业获赠的厂房2间及设备1台 二、多项选择题
1.商法中的交易公平原则具体体现在( ABD )
A.交易主体上的平等原则 B.商事交易意思要素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C.交易效力要求上的行为要式性规则 D.商事交易后果确定上的情势变更原则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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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企业申请获得注册的商标 D.他人委托企业保管的物
A.我国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制
B.现代英美法系国家在商法领域主要采用制定法作为法律渊源 C.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民商分立是由于历史传统的既成事实 D.商法和经济法已经融合,不存在严格的区分界限
3.下列各项中,属于商主体和民事主体区别的是( BC ) A.商主体只能是法人,民事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B.商主体必须同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主体则不一定 C.商主体一般需要登记,民事主体一般不需要豋记 D.商主体可以从事的活动的范围比民事主体广
4.下列各项中,商事登记不可能采用准则制的是( CD ) A.零售业 B.餐饮业 C.证券业 D.烟草业 5.下列属于商号权特点的是( ABC )
A.商号权具有区域性 B.商号权具有可转让性 C.商号权具有公开性 D.商号权具有保密性 6.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民事主体为( AC )
A.证券公司清算机构 B.企业集团 C.分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7. 西方国家三大公司资本制度是( ABC )
A.法定资本制 B.授权资本制 C.折衷资本制 D.实缴资本制 8.典型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包括的公司机关有( ABCD ) A. 股东会 B. 董事会 C. 经理 D. 监事会 9.采用民商分立的国家有 ( BD ) A. 英国 B. 德国 C. 美国 D.法国 10.商法的基本原则有 ( ABCD )
A. 促进交易迅捷原则 B. 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 C. 维护交易安全原则 D. 企业维持原则 11.下列国家中采用民商合一立法体例的国家或地区有( BC ) A.法国 B.瑞士 C.台湾 D.日本 12.商业登记的种类包括( ABC )
A.设立登记 B.变更登记 C.注销登记 D.营业登记 E.法人登记 13.商法的特征是商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志,其特征有( ABCD ) A.商法是保障商事主体正当营利的法律。 B.商法是具有明显技术性的法律。 C.商法是体现和反映商事习惯的法律。 D.商法是具有公法因素的私法。 14.下列哪些行为是违反营业执照使用法律法规的行为( ABCD ) A.出借 B.转让 C.出租 D.涂改 15.商事名称权具有以下特点( ABC )
A.区域性 B.公开性 C.可转让性 D.人身性 三、判断题
1.商法的价值取向是效率。(× )
2.商事主体同时也是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并非全都是商事主体。( √ ) 3.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 )
4.在商事营业中,应登记而未登记的事项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 )
5.民商合一立法体例只是表明了民法和商法作为私法的制度结合形式,并不能否认商法的独立性。(√ ) 6.依法、德等国的商法规定,商业账簿均具有诉讼证据的效力。( √ ) 7.国有独资公司属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 ) 8.注销登记就是吊销营业执照。 ( × )
9.商事合伙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民事合伙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 ) 10. 我国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商法。( × )
11.在古代中国,民间的商事关系,主要依习惯和道德规范调整。( √ ) 五、简答题
1. 简述我国商法中商行为体现的特征
答:商行为,是指商主体所从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商行为的特征主要有:①商行为是营利为目的的行为;②商行为是经营性行为;③商行为是商主体所从事的行为;④商行为是体现商事交易特点的行为。 2.商号选定的限制有哪些?
答:①商主体原则上只允许使用一个商号,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辖区内,新登记的商号不得与已经登记注册的同行业的商号相同或近似,如有特殊需要,经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商主体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商号。②商号的内容和文字涉及法律所列举的不得使用的事项,这类商号将被禁止使用:③商号之选定必须遵守语言文字的统一要求,除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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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语言外,其他商号一般应使用汉字。④设分支机构的商主体,该商主体及其分支机构的商号之选定应符合法定要求:⑤联营商事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联营的字号,但不得使用联营成员的商号。 3.简述商法人能力的限制
答:(1)商法人不得擅自以其财产从事非经营性活动,如不得未经投资者的许可,将法人财产低价让与、抛弃、私分、捐赠。(2)原则上不得在授权经营的范围之外从事财产行为。如禁止一般贸易公司从事金融业务,其权限受到特殊行为能力原则的限制。(3) 商法人对自己的财产不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最主要表现在,商法人不得在损害投资人利益或者未经投资人知晓的情况下处分其固定财产,无权一起财产与其他企业合并或者成立连带责任主体。(4)商法人不得违反资金专用条件或者其他禁止性义务从事经营行为。 4.商法的特征是什么?
答:(1)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2)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3)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4)商法的公法性;(5)商法的国际性
5.简述商主体与一般民事主体的区别
答:主体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主体的法律特征:①从本质上说,商主体是一种法律拟制的主体,它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首先表现在能力的形成上,即商主体的形成一般须经过国家的特别授权程序;与此同时,能力的范围是有限制的,即以国家授权的经营许可为实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界定。②商主体是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的主体。即商主体只能是特定商行为的主体,商主体能力的存在与其所实施的经营性活动密切相关。③商主体是商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在商法上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6. 简述商法外观主义
答:商法外观主义,是指大陆法民商法中依据商行为人的行为外观认定其效果意思的立法原则和学说。根据该原则,商事交易行为人的行为意思应以其行为外观为准并适用法律推定规则。商事交易行为完成后,原则上不得撤销,行为人公示事项与事实不符时,交易相对人可依公示外观主张权利。商外观主义着眼于对商交易行为的合理推定,目的在于保护不特定第三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安全,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交易效率。现代各国民商法中关于公司章程内容的推定,关于经理人或商事代理人权利的推定,关于票据文义性和要式性的规定,关于背书证明力的规定等均体现了这一立法原则。比如票据的文义性就是适用外观主义的典型。 7. 简述商主体的分类
答:商主体表现为多种形式,不同国家的商事立法和不同的商法理论,常常依照不同的标准对商主体予以分类:
(1)依照商主体的组织结构形态或特征,即是自然人还是组织体以及组织形态等形式状况,商主体可分为商个人、商法人、商合伙 (2)依照法律授权或法律设定的要件、程序和方式,商主体可分为法定商人、注册商人、任意商人;或称必然商人、应登记商人、自由登记商人
(3)依照经营者的法律状态和事实状态,商主体可分为形式商人或固定商人、拟制商人、表见商人 (4)依照经营者的经营规模,商主体又可分为大商人或完全商人和小商人
(5)依照经营种类,商主体可以分为制造商、加工承揽商、销售商、供应商、租赁商、运输仓储商、餐旅服务商、金融证券商、保险商、代理商、行纪商、居间商、信托商等。
(6)依照商主体资产的权利状态,还有学者将商主体分为个体经营者、企业、商业使用人等。 8. 商事合伙具有哪些特征
答:(1)主体的商人性 (2)依据的商法性 (3)商合伙的财产为合伙人共有 (4)组织的人合性 (5)责任的连带性 六、论述题
1. 论述商法与民法的关系
答:商法与民法的关系是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问题之一,也最易引起理论争议,它是商法的独立性之关键所在。它们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凡个方面:
(1)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它们在法律调整中形成的法律关系,人们习惯将其联系在一起,称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但是,在法律部门的相互关系上,民法是普通法或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表现,商法是具体化的法律表现。
(2)民法与商法都属于私法范畴,即都是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为主构成的法律。但是,民法是纯私法,调整的是平权关系;商法则以私法为主体,兼具公法性内容,调整的是平权与不平权兼有的关系,如商事登记、商事账簿、商事破产程序、证券发行与管理等都兼有很强的调整不平权关系的公法色彩。因此,民法是私法规范体系;商法是以私法规范为主体,私法规范与公法规范相结合的法律规范体系。
(3)民法作为基本法或普通法,调整的范围广泛,它适用于各类民事主体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商法调整范围有限,它仅仅适用于民事主体中从事商事经营活动那一部分,或仅仅适用于民事行为中与营利相关的那一部分行为,即商人所从事的商行为。民商法并行但不完全兼容,民法的内容不全部在商法之中,商法的内容很大一部分民法中并未涉及。 2. 论述大陆法系国家商法中所规定的居间商之特点?
答:(1)居间商不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名义为他人从事契约之缔结,居间商本人并不负有义务对这类活动之成功去主动地尽自己的努力。 (2)居间商是一种完全商人,他的活动是自由、独立的,而不像商事辅助人那样受到雇佣契约的约束。
(3)居间商所从事的居间商行为,不是基于契约,不负有活动及行为义务,它是基于佣金请求权才从事这种缔结之促成活动,仅仅追求行为结果之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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