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思考与练习题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4 2:52:0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述句“天下雨了”就表示判断,一般疑问句“你叫什么名字?”就不表示判断。

第四,同一个语句可以表达几个不同的判断。如“他走了”这句话,可以表示“他已经离开了某个地方”,也可以表示“他已经去世了”。

3.判断变形的直接推理的内容及其形式是什么?

判断变形的直接推理,就是通过改变直言判断的形式来进行推理。主要有以下几种:

(1)换质法

它是通过改变前提的质,推出一个与之等值的新判断为结论的推理。如: 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 所以,一切事物都不是不发展变化的

以上例子中,前提判断是肯定判断,结论是否定判断,前提与结论的判断形式不同,但二者是等值的。

换质法的规则有两条:

第一条是:改变前提判断的质。把联项“是”改成“不是”,或者把“不是”改成“是”。

第二条是:改变谓项。将前提判断的谓项改变成它的矛盾概念,再作结论的谓项。

用换质法对“有的杰出的政治家不是男性”这一判断进行推理:第一步先把联项“不是”换成“是”;第二步把谓项“男性”换成它的矛盾概念“非男性”,即:

有的杰出政治家不是男性 所以,有的杰出政治家是非男性 (2)换位法

它是通过交换直言判断主、谓项的位置而得出一个新判断为结论的推理。如: 工人是劳动者 所以,有些劳动者是工人 (3)换质位法

它是交换地运用换质法和换位法(或者换位法和换质法)的推理。

方法是:1.先换质,再换位。2.先换位,再换质。在日常运用中,换质位法比较常见。如:

原判断:马克思主义者是不怕批评的 换 质:马克思主义者不是怕批评的 换质位:怕批评的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又如:

原判断:真金不怕火炼的 换 质:真金不是怕火炼的 换质位:怕火炼的不是真金

4.判断的两个基本特征是什么?

第一,判断都有所肯定或有所否定。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就不是判断。例如:“雪是白的”,这是对对象有所肯定。“雪不是白的”,这是对对象有所否定。这两个都是判断。“雪是白的吗?”,这是发问,无所肯定,也无所否定,不是判

断。

第二,判断都有真假。一个判断对事物情况的断定,如果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就是真判断;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就是假判断。如“东京是日本的首都”与客观事实相符就是真判断;“神户是日本的首都”与客观事实不一致就是假判断。

5. 简述对称关系、反对称关系和非对称关系,并分别举例。 (1)对称关系

在对象甲和乙之间,如果甲对乙有某种关系,而乙对甲也有同样的关系,那么,甲与乙之间就是对称关系。例如:甲和乙是同乡,乙和甲当然也是同乡,同乡关系就是对称关系。其他如“相同关系、战友关系、同学关系、同事关系”等都是对称关系。

(2)反对称关系

在对象甲与乙之间,如果甲对乙有某种关系,而乙对甲必然无此种关系,那么,甲与乙之间的这种关系就是反对称关系。例如:5大于3,则就不可能3大于5,“大于”的关系就是一种反对关系。

其他如:“小于、之上、之下、以南”等关系,也都是反对称关系。 (3)非对称关系

在对象甲与乙之间,如果甲对乙有某种关系,乙对甲既可以有此种关系,也可以无此种关系,那么,甲与乙之间的这种关系则为非对称关系。例如:当张三佩服李四时,李四也可能佩服张三,也可能不佩服张三。因此,“佩服”就是一种非对称关系。

其他如“喜欢、信任、帮助、尊重”等关系,都是非对称关系。 6. 简述传递关系、反传递关系和非传递关系,并分别举例。 (1)传递关系

它是这样一种关系:如果甲事物与乙事物有某种关系,而乙事物又与丙事物也有某种关系,则甲事物与丙事物也有这种关系。例如:长江比黄河长,而黄河又比珠江长,因而,长江比珠江长。在这个例子中,“比……长”是一种传递关系。

其他如“大于、小于、在前、在后”等,都可构成传递关系。 (2)反传递关系

是指如果甲事物与乙事物有某种关系,乙事物与丙事物也有某种关系,而甲事物对丙事物一定无此种关系。例如:甲是乙的母亲,乙是丙的母亲,则不可能甲是丙的母亲。在这里,“是母亲”的关系就是一种反传递关系。

其他如“是父子、是儿子”等,也都可构成这种反传递关系。 (3)非传递关系

它是指如果甲事物对乙事物有某种关系,乙事物对丙事物同样有某种关系,则甲事物对丙事物可能具有这种关系,也可能不具有这种关系。例如:我们不能因为甲喜欢乙、乙喜欢丙,就断定甲一定喜欢丙,或不能因为甲认识乙,乙认识丙,就断定甲一定认识丙。“认识、喜欢、了解、尊敬”等,就属于非传递关系。

7.三段论的省略式是什么,请举例说明。

三段论包括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个部分。从逻辑结构上说,这三部分缺一不可。但是,在日常讲话和写作时,为了叙述简练,常常把三段论的某一部分

省略掉,构成三段论的省略式。大体有三种:

第一种是:省略大前提 例如:(1)因为科学是真理,所以它是不怕批评的。 这句省略了“真理是不怕批评的”。 (2)“你也是人,当然免不了犯错误。” 这句省略了“所有的人都免不了犯错误”。 第二种是:省略小前提 例如:(1)任何事业都是要付出代价的,经济建设也不另外。 这句省略了“经济建设是事业”。

(2)所有的人都免不了犯错误,你也不另外。 这句话省略了“你也是人”。 第三种是:省略结论 例如:(1)新生事物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而兴办经济特区是新生事物。 这句省了“兴办经济特区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 (2)“所有的人都免不了犯错误,你也是人嘛。” 这句省了“所以,你也免不了犯错误。”

8.什么是定义?举例说明什么是发生定义、关系定义和功用定义?

定义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它的特点是用简短的语句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

发生定义是通过揭示事物产生或形成过程来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例如: ① 水分子是由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化合而成的化合物。

② 月食是地球运行于月球和太阳之间三者成一直线时所产生的天文现象。 它们分别从“水分子”和“月食”的产生过程揭示了二者的本质。“化合物”、“天文现象”分别都是被定义项的属概念。

关系定义即通过揭示被定义对象与其他事物的关系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例如:

① 叔叔是指跟父亲辈分相同而年纪较轻的男子。 ② 偶数是能被2整除的数。

这两个例子都是关系定义。它们分别从“叔叔”和“偶数”与其他对象之间的关系揭示二者的种差。例①中的“男子”,例②中的“数”则分别是被定义项的属概念。

功用定义即通过揭示事物的功用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例如: ① 笔是用来写字或画画的文具。 ② 罗盘是用指南针测定方向的仪器。

这两个定义都是功用定义。它们分别从“笔”和“罗盘”的功用揭示二者的种差。例①中“文具”,例②中的“仪器”,各自是被定义项的属概念。

上述几种定义,都是关于对象的,在逻辑学中把它们叫做真实定义。 9.什么是划分?划分的方法有哪些?举例说明。

划分是以一定的标准将一个属概念分为几个概念的逻辑方法,也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

划分的方法

(一)常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次划分和连续划分。

1.一次划分,就是根据划分标准对母项一次划分完毕。这种划分只有母项

和子项两层。如把社会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把文学作品分为分为中国文学作品、外国文学作品两种。都属于一次划分。

又如:

小说有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 这是按篇幅的长短为标准。

2.连续划分,就是把母项划分为若干子项之后,再将子项作为母项继续进行划分,这样连续划分下去,直到满足需要为止。如:

① 学校有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初等学校。中等学校又分为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

② 哲学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分为朴素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

③ 科学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自然科学分为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地质学等。物理学分为力学、光学、声学、电学等。

这三个例子都是连续划分。例①、②是包括三个层次的二次划分。例③是包括四个层次的三次划分。

(二)特殊划分方法:二分法

二分法是以对象有无某种属性作为划分标准,将一个属概念划分为一个正概念和一个负概念。例如:

① 考试成绩分为及格和不及格。 ② 杂志分为月刊和非月刊。

③ 元素分为金属元素和非金属元素。 ④ 战争分为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

有时,二分法也将属概念划分为两个正概念。如“人”分为“男人”和“女人”,“手”分为“左手”和“右手”,“哲学”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等。这两个正概念之间具有矛盾关系。

六.问答题

1.性质判断的定义、结构及其种类是什么? 答案要点:

性质判断的定义

性质判断就是直接断定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它又叫直言判断。如:

(1) 所有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 (2) 有些物体不是固体。

前一个判断断定所有事物都具有“发展变化”这个属性。后一个判断断定有些物体不具有“固体”的属性。

性质判断的结构

性质判断由四部分组成:主项、谓项、联项、量项。

主项表示所判断的对象。如上二例中的“事物”和“物体”。 谓项表示所断定的性质。如上二例中的“发展变化”和“固体”。

联项是联结主项和谓项,表示肯定或否定。如上二例中的“是”和“不是”。 量项是反映主项的数量或范围的。如上二例中“所有”和“有些”。

“有些”、“有的”等叫特称量项。 “所有”、“一切”、“任何”等叫全称量项。 性质判断的种类

(1)性质判断按质划分,可以分为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 肯定判断

它是断定事物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例如: ①随地吐痰是不文明的。

②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 否定判断

它是断定事物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例如: ① 随地吐痰不是文明的。 ② 北京不是海滨城市。

(2)性质判断按量划分,可以分为单称判断、特称判断和全称判断。 单称判断

它是对某一个单独对象作出断定。例如: ① 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 ② 南开大学是一所综合大学。 ③ 这棵树不是梨树。 特称判断

它是对某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作出断定。例如: ① 有的花不是结果的。 ② 有的鸟不是会飞的。 ③ 有的大学是理工大学。 全称判断

它是对某些事物的全部对象作出断定。例如: ① 所有的公民都要遵守法纪。 ② 所有的真理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③ 所有大学都是培养专门人才的基地。

(3)按质与量的结合,性质判断可分为六种,其名称和逻辑形式是:

名称 逻辑形式 单称肯定判断 这个s是p 单称否定判断 这个s不是p 特称肯定判断 有些s是p 特称否定判断 有些s不是p 全称肯定判断 所有s都是p 全称否定判断 所有s都不是p 单称判断中,由于它的主项是单独概念,它实际上也断定主项的全体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或者,单称判断和全称判断都是对主项外延的全部断定,所以二者都统称为全称判断。这样,可以把上面六种判断归纳为四种判断。

名称 逻辑形式 简化形式

全称肯定判断 所有s是p SAP 简称A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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